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17年度基层单位考核、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7-11-24
各基层单位: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也是新一届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局之年。杨浦教育要进一步聚焦优质均衡和内涵提升,继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和基础教育创新试验区建设,推动教育创新与转型发展,为每一个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打好坚实基础。为正确评价各基层单位、党政干部一年来的工作绩效,总结经验,改正不足,振奋精神,更好地推进杨浦教育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决定2017年度学校绩效、基层党政干部工作一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从2017年12月8日起至2018年1月24日结束。
希望各基层单位做到统筹兼顾,一手抓好学期结束前的各项工作,一手抓好总结考核工作,圆满完成本年度的工作。
附:1.关于2017年杨浦区教育系统学校办学绩效考核的办法;
2.关于2017年杨浦区教育系统其他教育单位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
3.关于做好2017年度杨浦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意见。
2017年11月22日
附件1:
中共杨浦区教育局委员会杨浦区教育局
关于2017年杨浦区教育系统学校办学绩效考核的办法
各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区教育局将继续对教育系统基层学校开展2017年度办学绩效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原则
围绕本年度区教育局重点工作,聚焦我区整体教育综合改革核心项目,聚焦基础教育创新试验区第三轮七大行动计划,从学校实际出发,坚持量化可测原则,体现可操作性,落实“聚焦重点、客观公正、科学简便”的考核要求,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推动作用,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二、考核内容
区教育局在2016年度考核指标的基础上,修订并形成《2017年区教育系统学校办学绩效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包括“基础绩效”“核心绩效”“特色绩效”,同时兼顾对学校考核的激励性指标和警示性指标的内容。
(一)基础绩效重规范
考核内容包括党建工作、规范办学与和谐校园建设、经费与资产管理和教育科研共四个二级指标。
(二)核心绩效重成效
考核重点主要包括德育工作、学生素养、课程教学、专业发展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共五个二级指标。
(三)特色绩效重品质
内容包括学校参与整体教育综合改革项目、学校开展的创新试验项目和学校自主发展的特色亮点等,作为特色绩效考核的二级指标。
(四)加分和一票否决项目
考核加分: 指学校完成教育局委派的支教、委托管理、教育集团建设、房屋征收推进工作等,给予加分,有一项加1-2分。
一票否决:凡是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发生校园安全重大责任事故、违反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六条禁令,以及因办学不规范造成市教委对杨浦教育系统扣分的学校,一律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上述每个二级指标均制定了评分细则,具体见附件(2017年杨浦区教育系统绩效考核项目指标与评估分值)。
三、考核方法
(一)学校自评
12月8日前,各学校对照考核指标的内容和学校年初的工作计划,通过网上考核平台,完成网上自评和相关资料的上传工作。(自评报告表格见附件)
(二)区教育局相关科室部门测评
12月25日前,教育局各考评科室部门,以学校日常工作情况为基础,在网上考核平台上,根据2017年度的评分细则,完成部门负责的相关指标测评,12月29日前完成绩效考核网上测评分。
(三)专家测评
12月中下旬,聘请市区专家依据学校网上的相关资料,完成对学校网上测评工作。
(四)满意度测评
12月中旬,教育督导室通过网上考核平台,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和家长开展办学满意度的测评。
(五)区教育局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价
2018年1月初,区教育局考核领导小组依据测评的初步结果,综合学校办学的各方情况,确定2017年度学校办学绩效考核等第,并将考核结果上网公示。
四、组织领导
学校绩效考核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成立由局领导和部分科室负责人组成的2017年度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工作全面领导和管理,审议并决定学校绩效考核的结果。
成立由局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年度学校绩效考核评估工作组,通过网上考核平台,对学校年度绩效进行考核的综合评估。教育督导室、教育局组织科和办公室负责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
2017年度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顾登妹 邵志勇
组员:冯芸、朱伟峰、吴 巍、朱 萍、石 松、刘苏群、窦忠霞、谢秋观、朱 英、张 鹰、向晋榜、胡昊然
2017年度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教育督导室、组织科、办公室、计财科、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宣传科、教育工会、学前科、义教科、高中科、服务科、团委、综治办、信访办、招考中心、语委、干训部、师训部、德育室、科研室、中学教研室、小学教研室、学前教研室、信息中心、体质监测中心、少年宫、少科站、学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资产管理中心、会计决算中心等
五、考核结果及其使用
综合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级。“优秀”占学校总数的30%左右,“良好”占学校总数的40%左右,“合格”“基本合格”比例不限。
学校绩效考核评估工作小组对考核方案中的每个二级指标进行网上测评,突出考核2017年度教育局组织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和项目,在此基础上确定综合绩效考核结果,报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议批准。每所学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按综合绩效公布。
教育局根据绩效评估的结果,按综合绩效对学校予以奖励。
附:1.2017年杨浦区教育系统绩效考核项目指标与评估分值
2.2017年杨浦区教育系统绩效考核自评表(中小学)(幼儿园)
附件2: 2017年杨浦区教育系统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幼儿园: (盖章 ) 填表人
类别 | 项目 | 自评分 | 自评概述 | 备注 |
基础 绩效 | 党建工作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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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办学与和谐校园建设 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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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与资产管理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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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 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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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绩效 | 师德建设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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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健康 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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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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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发展 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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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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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绩效 | 创新发展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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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发展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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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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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主发展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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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根据今年年初工作目标,完成绩效自评报告,字数不超过3000字; 2.12月8日前将自评报告上传至网上考核平台。
2017年杨浦区教育系统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学校: (盖章 ) 填表人
类别 | 项目 | 自评分 | 自评概述 | 备注 |
基础 绩效 | 党建工作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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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办学与和谐校园建设 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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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与资产管理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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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 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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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绩效 | 德育工作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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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素养 2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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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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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发展 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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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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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绩效 | 创新发展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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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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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主发展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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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根据今年年初工作目标,完成绩效自评报告,字数不超过3000字; 2. 12月8日前将自评报告上传至网上考核平台。
附件2:
2017年杨浦区教育系统其他教育单位工作目标管理
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审议稿)
为了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推动区教育系统其他教育单位加强管理,注重规范;优化服务,提高实绩;聚焦重点,提供保障;支持改革,促进发展,现就做好2017年度其他教育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核对象
杨浦区教师进修学院、杨浦区业余大学、杨浦区少年宫、杨浦区青少年科技站、杨浦区教育资产管理中心、杨浦区学校会计结算中心、杨浦区教育基建中心、杨浦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杨浦区学前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杨浦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杨浦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杨浦区退休教工管理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
围绕杨浦整体教育综合改革、第三轮基础教育创新试验区建设和区教育局全年工作重点,聚焦本单位或部门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全年采用的任务举措和年终检测的达成成效,形成2017年度工作成绩和效能评价。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1、开展自评
各单位对照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自评,在2017年11月底前,形成单位绩效考核自评报告和自评表,并按要求提供实证性资料,于12月8日前将文本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交区教育督导室。
2、组织测评
(1)12月21日,组织市区专家、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在各单位交流汇报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考核(交流汇报通知另发);
(2)12月22日前,各职能科室对各单位全面工作成绩和效能进行书面测评;
(3)12月22日前,抽样部分学校对各单位全年工作成绩和效能进行书面测评。
3、形成意见
12月底,确定各单位考核等第初步意见,报区教育系统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议;
2018年1月,区教育系统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并公示考核结果。
四、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基本合格”四个等级。“优秀”占比参加考核单位总数的40%左右,其他等第比例不限。
附:教育系统其他单位绩效考核自评表
附件:
杨浦区教育系统其他单位绩效考核自评表
单位名称(盖章):
全年工作目标 (条目阐述) | 目标一: 目标二: 目标三: |
工作任务与举措 (对应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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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验与成效 (体现效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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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完成达成度自评 (勾选表示) | 达成度高 ( ) 达成度较高( ) 达成度一般( ) 达成度不够( ) |
考核评分与等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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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关于做好2017年度杨浦区教育系统
基层单位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意见
一、考核对象
2017年12月底在职的中小幼以及其他教育单位党政领导干部。
二、考核原则
基层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以客观公正、注重绩效为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干部考核与单位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和等次
基层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依据,考核其一年来在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工作绩效,除共性的考核指标外,领导干部还需根据个人本年度的工作目标,至少填报三项内容,作为个性化的考核内容。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比例为30%左右。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基层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采取一级考核一级的方法,基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副职和常务副职)由教育局考核;基层单位党政副职、保留职级的领导干部由基层单位考核。
(一)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党政领导干部对一年来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和存在问题等情况认真总结,并提出明年工作思路,写好述职报告(2000字左右),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公开述职。党政领导干部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进行述职,每人述职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并可召开教工座谈会听取意见。党组织书记对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并接受评议。
3.测评考核。在“基层测评”、“绩效考核”、“领导测评”三个方面测评考核,量化的比例为4:4:2,由教育局考核小组或本单位工会组织测评考核。
(1)基层测评。在听取党政领导干部述职后,由本单位工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测评,填写《年度考核测评表》,投入投票箱,由工会汇总后上报局党委组织科。
(2)绩效考核。基层单位绩效考核由教育局组织实施,教育局绩效考核评估工作组,负责对学校年度绩效进行考核评估,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工作实施领导和管理,审议并决定学校绩效考核结果。
(3) 领导测评。局党政领导按照分工的范围,根据基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一年的工作情况,并听取相关机关科室意见后进行测评,填写《年度考核测评表》。
4.拟定等次。局分管领导根据测评的情况和基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一年来工作表现,提出初步考核等次意见。
5.局党委审核。局党委召开会议,审定基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
6.考核反馈。局党委将正式确定考核等次反馈给基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名。
(二)党政副职领导干部考核
参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的程序,结合单位实际进行。
(三)保留职级的领导干部考核
1、在本单位工作保留职级的领导干部,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交所属单位,由单位进行考核。
2、不在本单位工作保留职级的领导干部,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交所属单位,由单位会同局党委组织科进行考核。
五、考核结果使用
(一)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合格”者,作为晋升工资、职级和职务以及奖励的依据之一;对“基本合格”者给予“告诫”;对“不合格”者,给予降职或免职处理。
(二)实行校长职级制工资的考核对象,根据期末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奖励的考核奖,按照每年工作量(课时)津贴的20—50%核定。优秀者为50%,合格者为40%,基本合格者为20%,不合格者为0。
六、考核时间安排
(一)2017年12月17日前,各基层单位党政领导个人总结。
(二)2017年12月31日前,各基层单位召开教工大会,党政领导干部述职,教工民主测评;将党政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测评汇总表》交局党委组织科;《杨浦区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述学考核登记表》交党委宣传科;《杨浦区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述廉报告表》交纪委;处级领导干部填写《杨浦区处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单》、其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填写《杨浦区教育系统党政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单》交组织科。
(三) 2018年1月12日前,绩效考核评估工作组组织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四) 2018年1月15日前,局党政分管领导测评和提出考核等次。
(五)2018年1月17日前,局党委审核,确定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等次。
(六) 2018年1月24日前,反馈考核结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市教委规范收费相关规定,教职工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做好基层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是正确评估干部年度工作情况,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总结和考核工作,认真执行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完成好本年度考核工作。
附:1.教育系统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
2.教育系统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汇总表
3.杨浦区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述学考核登记表
4.杨浦区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述廉报告表
5.杨浦区处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单
6.杨浦区教育系统党政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单
附件1:
2017年度教育系统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
被考核人姓名: 年 月 日
项目 | 内 容 | 评 价 |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德 | 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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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 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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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 | 工作态度、勤奋敬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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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履行职责、工作创新的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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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主要 工作目标 完成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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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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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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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 | 廉洁自律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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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测评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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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在表中相关栏内用“√”表示。
2、本表不具名,请实事求是填写。
附件2:
2017年度教育系统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汇总表
单位:
被考核人姓名 |
| 参加测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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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项目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人数 | % | 人数 | % | 人数 | % | 人数 | % | ||||
德 | 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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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 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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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 | 工作态度、勤奋敬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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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履行职责、工作创新的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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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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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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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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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 | 廉洁自律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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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测评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
人数 | % | 人数 | % | 人数 | % | 人数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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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统计人员(签名):
工会主席(签名):
工会(盖章)
局工作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杨浦区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述学考核登记表
(2017年度)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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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 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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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 产 理 论 学 习 情 况 | 市级及以上班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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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
| 有无小结 |
| 结业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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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班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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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
| 有无小结 |
| 结业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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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中 心 组 学 习 情 况 | 中心组学习参加次数 | 次 | 中心组 主讲次数 | 次 | 主讲稿篇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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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调研 次数 | 次 | 撰写 调研文章 | 篇 | 发表文章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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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出所撰写的主要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的题目(如有发表请注明刊物名称及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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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
部
在
职
自
学
情
况 | 有无 自学计划 |
| 有无 读书笔记 |
| 自学书籍 | 册 | |||||||||||||
自学 理论专著 | 册 | 撰写 体会文章 | 篇 | 承担 专题辅导报告 | 次 | ||||||||||||||
列出所学的主要理论专著和本人根据实际自选阅读的其它书籍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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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出所承担的专题辅导报告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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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学习培训情况 | 处级领导干部 学习系列讲座 | 参加 次 | 缺席 次 | 补课 次 | |||||||||||||||
干部在线学习 获得的学分及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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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业务 培训名称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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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党政办班 参加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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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培训 学校、专业及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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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有关 培训名称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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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况自我评价 | 好 |
| 较好 |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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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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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杨浦区教育系统党政领导干部述廉报告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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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 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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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 1、此轮是否与上级分管领导签订了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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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与下属签订了责任书,并明确共性、个性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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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按规定对管辖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同思考、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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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与管辖单位的工作人员开展以党风廉政建设为内容的谈心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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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自觉认真执行单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定和相关过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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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你校是否组织开展廉洁教育进校园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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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年度你单位是否发生行风建设的违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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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在本单位积极、有效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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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自觉学习、贯彻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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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在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是否作了“责任制”廉洁自律相关内容自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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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 1、在本单位是否组织学习、宣传、执行八项规定的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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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单位、本人是否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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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准收受与公务活动有关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情况 | 1、是否按规定一年两次上报礼品、礼金登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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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交礼品、礼金的次数与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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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拒收礼品、礼金的次数与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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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接受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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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单位是否建立礼品、礼金收交、登记与处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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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利用权力为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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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配偶、子女及直系亲属在本系统就业的情况(姓名、与本人关系、任职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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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准接受有可能影响公务的单位、个人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规定 | 拒绝次数 | 次 | ||||||||
接受次数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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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校有无公车,是否建立车辆管理制度 | 有□ 无□ | 已建立□ 没建立□ | ||||||||
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的情况 | 存在□ 不存在□ | |||||||||
对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定(即“五不准”)要求,是否有应“登记”、“书面报告”的情况 | 有□ 无□ | 已报□ 未报□ | ||||||||
是否存在兼职情况 | 有□ 无□ | 已报□ 未报□ | ||||||||
兼职是否取酬 | 有□ 无□ | |||||||||
是否有按规定应向组织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 | 有□ 无□ | 已报□ 未报□ | ||||||||
是否有将应由本人或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利用职务等便利在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支付、报销的情况 |
| |||||||||
执行廉政规定情况自评 | 好 |
| 较好 |
| 一般 |
| ||||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时间:
附件5:
杨浦区处级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单
报告人 |
| 工作部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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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 职级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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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内 容
报 |
报告人签名: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 |||||||
审 阅 意 见 负 |
审阅人签名: 审阅日期: 年 月 日 | |||||||
注 意 事 项 | 1、 本报告单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 2、已及时申报的,不必重复报告。 3、如无重大事项,可明示“无”,并签名。 4、报告事项详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 | |||||||
附件6:
杨浦区教育系统党政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单
报告人 |
| 工作部门 (单位) |
| ||||
职 务 |
| 职级 |
| 政治面貌 |
| ||
报告内容:
报告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单位党组织(局分管领导)意见: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审阅意见:
审阅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注意事项: 1. 本报告单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可另附页; 2. 已及时申报的,不必重复报告; 3. 若无重大事项,可明示“无”; 4、 报告事项主要指本人婚姻变化、房产变化以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和经商等认为要向组织报告的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