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 2020-11-02

关于做好2013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

(代拟稿)

为确保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结合本区血液供需情况和献血增量模式发展趋势,现就做好2013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3年,全区无偿献血总量为14860人份(其中团体自愿无偿献血7043人份,每人份200毫升),自愿无偿献血量达到临床用血总量的99%

  二、具体要求和措施

(一)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继续构建无偿献血工作增量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认真推进上海市血液管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上海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中“现场血液募集体系优化建设”项目,积极做好郊区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建设与发展的血液保障。继续构建无偿献血工作的增量机制,努力满足临床用血的增量需求。要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献血人口与人口总数之比达到1%以上”的血液供需平衡的标准,结合“十二五”期间本市医疗临床用血的增量需求,科学设置实施无偿献血的目标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无偿献血的阶段性增量目标和实施步骤,整合资源、增加投入,把握无偿献血的工作规律,探索创新无偿献血增量模式,强化本区血液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成份献血工作。

区血液管理机构要在广泛动员和稳定社区、企事业献血的基础上,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组织公民参加自愿无偿献血,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宣传,积极扭转街头个人自愿无偿献血的下降态势,保证本区血液供需的动态平衡和安全。

区血液管理机构要以外来从业人员纳入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围为契机,梳理社区、企事业单位潜在献血人群,扩大团体自愿无偿献血招募范围。

(二)坚持协作与共同推进的做法,继续优化无偿献血工作的联动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和规划,从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组织、社会动员、经费投入、人员配置、采血网点布局等方面支持无偿献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发展长效机制。积极鼓励和倡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率先献血。

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优化“以各级政府为主导,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区财政、物价、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工商、建设交通、文化、新闻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区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为血液管理机构进一步提高献血招募、宣传发动和医疗临床用血日常管理效能等提供财力和人力上的政策支持;区属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区文明办、区红十字会和区爱卫会要结合自身工作和组织网络,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区血液管理机构要研究解决街头个人自愿无偿献血下降、自愿无偿献血增量不足、Rh(D)阴性等特殊血型血液供需不平衡的问题

(三)坚持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理念,继续增强无偿献血工作的运作机制。

区卫生部门要制定2013年本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本区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加快落实区血液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与基本配置,落实无偿献血增量模式的构建与实施,并在规划全区医疗服务发展的同时,对血液供应状况作出评估,确保全区血源和临床用血基本平衡。区卫生部门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和实行全社会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联动机制,确保血源安全。

区血液管理机构要依据《上海市献血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注重公益”的理念,进一步强化血液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有效落实。要继续做好无偿献血的社会宣传与对献血者的关爱工作。进一步完善缺血应急预案、血库偏型与偏多纠正预案,以及Rh(D)阴性血募集、储备、供应和临床输血管理的常态长效机制。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对相关单位的无偿献血组织实施情况予以公示,褒扬先进,推动后进。

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新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继续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大力推广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节约异体血液,规范医疗用血行为。要进一步规范开展用血病人的家庭成员和亲友互助献血工作,做到节流和开源并举。

(四)坚持团体自愿无偿献血的模式,继续保持无偿献血工作的上海特色。

借助于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平台,积极鼓励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献血,是上海无偿献血工作的优良传统,被称为团体自愿无偿献血。作为符合国际惯例的无偿献血招募方式,团体自愿无偿献血在季节性调配血源、血型筛选纠偏、及时补充库存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2013年,要积极贴近社区、企事业单位,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和招募力度,让社区、企事业单位内的公民在“完全自愿,没有任何经济报酬和胁迫”的条件下捐献自己的血液,实现团体自愿无偿献血7043人份的量化目标。

各单位可按照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各街道、镇可按照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动员和招募广大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各单位的献血工作由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交纳地的区县血液管理机构负责管理。

各街道、镇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加大“面对面”的宣传和招募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要在区血液管理机构的指导下,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模式,积极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大力推进团体自愿无偿献血,进一步抑制献血后的高补贴、长休假,严防雇人献血现象的发生。

(五)坚持个人自愿无偿献血的形式,继续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

2013年,是“世界献血者日”创立10周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颁布的15周年。区卫生部门和血液管理机构要把握机遇,加强宣传。各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的力量,营造全社会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

  区卫生部门和血液管理机构要把组建一定规模的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作为重点,努力做好建立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基础性工作,制定并施行一套动态的管理办法(如网上预约和管理等),确保志愿者队伍健康、持久和稳定。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志愿者协会要积极帮助推进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在全区逐步形成“机动灵活泛在共享、协同配合”的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体系,做到既藏血于库,又藏血于民,切实增强本区用血自给能力、应急供血能力和献血志愿服务能力。

在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的过程中,区血液管理机构要整合社会资源,把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与流动采血车的血源募集,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献血的组织动员,以及应急献血保障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互相促进。要着重组建成分无偿献血的志愿者队伍,按照市血液管理机构的整体部署,通过保障、评估机制的创新,增加募集单采血小板的数量。

此外,要继续保留区血液应急保障性贮备500人份的血源,充分发挥这支应急献血队伍的作用,提升本区应急血液保障能力。

2013年本区无偿献血募集的具体安排,由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2013年本区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附件:

2013年本区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无偿献血募集目标(人份)

   

2852

   

1135

五角场镇

413

殷行街道

366

定海路街道

320

大桥街道

314

五角场街道

282

江浦路街道

271

平凉路街道

225

控江路街道

217

四平路街道

187

延吉新村街道

186

长白新村街道

178

新江湾城街道

83

个人自愿无偿献血

7817

合计

14860

备注:

1、市属单位包括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2、区属单位包括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镇另列。

3、市属、区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募集目标由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另行下达。

4、个人自愿无偿献血募集目标由采供血机构通过开展街头自愿无偿献血等方式招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