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杨浦区实施方案(2007—2010年) 2008-09-18
杨府办发〔2008〕4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政府残工委制订的《上海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杨浦区实施方案(2007—2010年)》已经
二○○八年九月九日
上海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杨浦区实施方案
(2007-2010年)
为了推动本区残疾人事业深入、持续发展,不断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根据《上海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总体实施方案(2007—2010年)》(沪府办发〔2008〕28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杨浦知识创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使残疾人事业与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全面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上海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的总体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杨浦实际,创建期间要努力完成下列目标任务。
(一)残疾人工作机制目标
1、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纳入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区残工委成员单位将有关残疾人工作纳入部门计划,形成运转良好的工作机制。
2、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本区政府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年增长,缩小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平均发展水平之间的差距。
(二)残疾人社会参与目标
3、各级残疾人组织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基层倾听残疾人呼声,了解需求,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4、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和网络化服务模式。弘扬人道主义、消除歧视偏见。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
5、鼓励和创造条件让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活动,在建设知识杨浦和构建和谐杨浦中充分发挥残疾人的聪明才智,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树立一批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先进典型,提升残疾人的综合素质,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目标的实现。
6、鼓励和创造条件让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积极参政议政,使残疾人的诉求能够通过多种渠道得到反映和重视,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残疾人康复工作目标
7、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残疾人康复工作格局,建成能够体现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特点的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8、进一步完善康复投入机制,构建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到2010年,本区残疾人康复经费的投入应满足残疾人不断增长的康复需求,保障残疾人的康复权益。
9、到2010年,全面完成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达标评估工作。本区创建成“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 6个街道(镇)创建为上海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街镇、6个街道(镇)创建为上海市残疾人社区康复达标街镇。
10、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区卫生服务体系,各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置残疾人社区康复室,建立和完善55个残疾人社区康复点,让残疾人就近、就便地接受康复治疗。
11、全区各街道、镇普遍开展社区康复,做到有训练场所、有专(兼)职人员、有规章制度、有普及读物、有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登记、有康复服务记录。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肢体残疾人、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建档率达到100%,训练有效率分别为85%、80%以上。
12、深化“送康复服务上门”的服务内涵,有需求的残疾人服务覆盖率达到90%;确保有需求的残疾人每5年、力争3年接受1次健康体检。推进重残无业人员养护服务,建立重残无业人员养护制度。
13、具备手术指征并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致盲患者100%得到复明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达到95%以上,对贫困患者复明手术费用给予减免。形成医院眼科、定点眼镜店和患者家庭相互配合的低视力康复工作网络,对低视力儿童青少年免费验配助视器,验配率100%。拓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有需求的盲人训练率90%。
14、加强聋儿康复机构行业管理,形成以聋儿康复机构为基础、社区家庭为依托的聋儿康复工作体系。到2010年,经过训练的聋儿进入普幼普小率达到80%。
15、完善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相结合的服务网络,实现对适龄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全覆盖。采取机构康复与社区、家庭康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探索建立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效果评估制度,切实提高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质量,康复训练建档率达到100%,训练有效率达到80%以上。
16、形成“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精神病患者检出率、监护率、显好率、社会参与率和肇事率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为精神残疾人提供免费服药。
17、各街道、镇分别建立一所精神残疾人日间照料站。
18、完善“两级管理、三级服务、四级网络”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体系。完成上海市下达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和假肢矫形器装配任务,假肢矫形器安装做到发现一例安装一例。为有需求的听障人群配发助听器,对符合标准的听障儿童和青少年植入耳蜗给予补贴,并提供后续康复服务,实现听障人群康复服务全覆盖。
19、发挥托养机构、特殊教育机构、智力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等的作用,为智力残疾人提供系统化、终身性的康复训练服务。
20、推进本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专业队伍的建设。
21、加大残疾预防宣传,全面开展新生儿筛查,逐步增加新生儿筛查项目,筛查率达到95%,使全区新生儿先天缺陷得到有效干预。完善残疾儿童报告制度,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提高人口素质。
(四)残疾人教育工作目标
22、贯彻落实《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注重对残疾儿童少年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生命教育、自信自强的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开展与残疾儿童少年的融合互助教育,传承中华美德,培养健康人格。教育部门要将残疾人教育纳入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23、继续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使其与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创造条件为多重残疾和重度残疾儿童提供义务教育。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与教育质量,发挥特殊学校的辐射作用,加强随班就读管理。
24、进一步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加强学前特教机构建设,为3-6岁残疾儿童提供早期教育服务,逐步开展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和早期教育训练,提高学前特教质量。
25、积极探索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26、发展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进一步加大和提升残疾人职业培训的力度和层次。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27、完善本区残疾人助学机制,加大“扶残助学春雨行动”的助学力度,整合政府各项助学政策,保障接受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和全日制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残疾学生完成学业。
28、加强手语推广与研究,推进聋人社会交流无障碍工作,进一步发展手语教育,推广“中国手语”,专职的残疾人工作者都能初通手语。
(五)残疾人就业工作目标
29、对积极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由政府给予支持,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的产品。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得到全面实施和落实,企业要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相关规定设置好残疾人工作岗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吸纳残疾人在岗就业,切实提升残疾人回归社会、服务社会、自我实现的空间,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30、出台特别帮扶措施,积极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自谋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大力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并纳入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求职登记的残疾人都能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培训后就业率明显提高。
31、残疾人就业服务符合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服务机构建设标准,业务流程规范,服务职能完善,内容全面,信息化建设良好。
32、按照轻度、中度、重度残疾人的类别,分别制定不同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轻、中度残疾人原则上采取多种形式在岗就业,重度残疾人纳入重残无业的社会保障机制。
33、扶持和推进盲人按摩事业的发展,对经过培训合格的盲人,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推荐就业。
(六)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目标
34、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实际可能,研究制定贫困残疾人实施分类保障的办法,使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对城乡无业、重残、一户多残和有特殊需要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探索实施分类扶助政策,增加贫困残疾人抗御风险的能力。
35、按照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宗旨,逐步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鼓励社会捐赠,支持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36、全面推进残疾职工的社会保障工作,城镇残疾职工全部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各类社会保险,城镇个体残疾人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面明显扩大。
37、对符合廉租住房政策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以实物配租或现金补贴的方式优先解决住房困难。
38、广泛开展针对残疾人的各种社会救助活动。依托“阳光之家”,为智障人士提供教育培训、康复训练、文体活动等服务。对0-7岁残疾儿童实行“阳光宝宝”康复救助,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
(七)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目标
39、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全区公共文化场所要主动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倡导社会公共文化活动及吸纳残疾人广泛参与,丰富残疾人的文化生活,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和社会参与能力。
40、公共图书馆要进一步改善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强化具有声音、影像、盲文等种类的残疾人服务功能。
41、开办有线电视台手语新闻栏目,社会综合类报刊开设反映残疾人内容的专版。倡导服务行业人员掌握基本手语,进一步推进残疾人信息和交流无障碍。
42、发掘和培养特殊艺术人才,开展丰富多彩、自娱自乐的残疾人文化团队活动,鼓励和支持残疾人参与全国和市级、区级文化艺术比赛。
43、区、街道、镇残联要在体育部门的帮助下,积极组织残疾人因地制宜地广泛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积极推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扩大残疾人体育事业在社会上的影响,整体提高残疾人的身体素质和体育水平,促进本区残疾人群众性体育运动和竞技性体育运动的共同发展。争取经常性参加体育活动的残疾人达到本辖区持证残疾人口30%。
44、健全本区残疾人体育管理体系,搞好区残奥委员会、特奥委员会的社团注册登记,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加强残疾人体育管理人员的培养,形成一支专兼职结合、充满活力的残疾人体育管理队伍。
45、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比赛。
46、特教学校应保证体育课和规定体育活动时间,开展适合残疾学生身心特点的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提高残疾学生的身体素质和体育活动水平。
47、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残疾人体育事业和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
(八)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目标
48、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项调研,并形成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
49、残疾人保障法得到贯彻落实。司法部门将残疾人保障法及其他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纳入本区普法年度计划,针对社会和残疾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50、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制度,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各级法律援助中心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区、街道、镇有残疾人维权机构,在基层法院、基层法律援助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区设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示范岗;加大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51、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信访处理程序,确保残疾人信访渠道畅通有效。
52、加强残疾人证的核发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动态的残疾人数据库,评残发证业务实现信息化管理。
(九)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目标
53、各级残联组织机构完善、机制健全、富有活力和效能,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以基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效能,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54、建立区、街道(镇)、居委会残疾人工作网络,进一步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完成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任务,为大幅提升基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空间创造必要的条件。
55、区残联干部队伍中残疾人干部占15%以上。街道、镇残联配备1-2名工作人员和若干名社会工作者,建立扎根于基层的残疾人服务网络。社区残疾人协会和社区残疾人工作助理员密切联系残疾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运用社会化工作方法,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建设和完善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56、区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健全、运作规范,能够充分有效地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的作用,积极开展各项读书学习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和活跃基层残疾人生活。
57、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残联系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
58、积极做好先进模范的表彰工作,树立典范,激励残疾人自尊、自强、自信、自立。
(十)社区残疾人工作目标
59、构筑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社区残疾人组织为纽带、社区服务机构为基础的社区残疾人工作机制,创造为残疾人服务在社区的局面。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把为残疾人服务纳入社区服务网络系统,为社区残疾人做好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康复、维权、文体活动等各项服务工作。
60、加强残疾人协会组织和社区助理员队伍建设。残疾人协会有残疾人活动室,能经常组织残疾人开展各类活动。
(十一)无障碍建设工作目标
61、按照“环境无障碍”、“建筑无障碍”、“信息无障碍”、“交通无障碍”、“家庭无障碍”的建设要求,高起点、高标准、更全面地制定《杨浦区2007—2010年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方案》,依法建设杨浦区无障碍环境。
62、加强无障碍建设规划设计和新建项目的管理,坚持高起点规划、一体化设计、高质量建设。采取有力措施,把好规划、设计、审图、施工、验收关,从源头上确保新建项目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
63、按照建设部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的要求,继续有计划地对原有建筑物、道路的无障碍实施改造。参照国际标准,结合本区实际,在本区主要景观路段、旅游景点、体育场馆等示范性地域和窗口单位重点建设标志性无障碍设施,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召开。
64、加强无障碍设施的使用维护,加大执法力度,对损坏、占用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纠正或处罚,落实经常性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已建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65、拓展无障碍建设领域,开展无障碍设施进社区、进家庭工作,有计划地分批分期进行改建,社区重点改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机构的无障碍设施;倡导残疾人、老年人在新房装修时进行无障碍设计,将无障碍建设和居家装潢结合起来。
66、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媒体和公益广告中的宣传,提高市民无障碍建设意识,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主要公共停车场和政府机关要有残疾人车子的专用泊位,并设置在方便停放的位置。
(十二)社会环境工作目标
67、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社会各个领域全面地了解残疾人事业,使全区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68、建立志愿者人才信息库和服务对象档案,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帮扶残疾人,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69、依托新闻媒体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宣传残疾人事业,形成宣传效应。以政府实事项目、残疾人重大活动的举办为契机,深入宣传残疾人事业。
70、开展“残疾人事业成果及宣传图片进社区、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倡导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营造和谐友爱的社会环境。
71、将“扶残助残”列入本区构建和谐社区的任务目标,列入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小区)等精神文明创建项目的评选标准中,并逐步纳入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范围,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助残活动。
(十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目标
72、区、街道、镇都建有符合《城市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盲人按摩、文体娱乐活动、用品用具供应等服务。建立街道、镇智障人士“阳光之家”、“阳光工场”的长效管理机制。
(十四)信息化建设工作目标
73、利用现有的各种网络资源,实现区、街道(镇)的二级网络全覆盖,为各类信息化系统应用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74、充分利用已有的远程教育平台,为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提供远程教学服务。
三、方法步骤
(一) 准备阶段(2007年)
建立本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草拟本区实施方案。
(二) 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2008年)
1、根据市总体实施方案,研究确定本区实施方案;
2、召开全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本区创建工作;
3、2008年第四季度,迎接市政府残工委对创建工作进行初验。
(三) 整改完善阶段(2009年)
根据市政府残工委初验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完善,并准备迎接全国检查验收。
(四) 验收阶段(2010年)
接受全国对创建工作检查验收。
附:上海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杨浦区任务分解表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计划 残疾人 工作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