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杨浦区公办学校教师自主招聘办法 2022-11-15

 

                      杨人社〔202247                       

 

2023年杨浦区公办学校教师自主招聘办法

 

为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人员聘用为基础、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现代人事制度,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师资结构,提高教师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4第652号令)、《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结合杨浦教育实际,现制订2023年杨浦区公办学校教师自主招聘办法。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原则。严格控制编制,各单位必须在核定的编制数、岗位数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职位要求有计划地招聘。

(二)公开择优原则。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择优聘用。

(三)分类招聘原则。根据不同对象进行分类招聘,教师岗位人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主招聘,非教师岗位人员一律参加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统一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发放时间在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者,视为应届毕业生);

社会人员(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教师任职的基本素质。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3.原则上应聘初中及以上学段,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岗位相符。获得各种学业奖励的优秀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或持有对应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社会人员,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4.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学历要求:

1.应届毕业生

1)应聘业余大学教师条件:须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2)应聘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条件:须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公费师范生和职业教育可放宽为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3)应聘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条件: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4)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应聘市示范性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其他幼儿园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5)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符合本市对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的相关规定,一般须为对口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其中应聘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专业的可放宽至本市普通高校对口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可视作学前教育对口专业)。

2.社会人员

1)应聘业余大学教师条件:须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2)应聘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条件:须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本市在职教师可放宽为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应聘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的可放宽为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具备技师及以上证书且在企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的,可放宽为高职及以上学历但须持有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应聘初中、小学教师条件:本市社会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外省市社会人员须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4)应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条件:须具备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5)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应聘市示范性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其他幼儿园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不具备相应学位的人员,须是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本市在职教师。

(三)年龄要求:

1.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一级教师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相关能力要求:

1.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本市外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未在注册范围内的除外)应提供定期注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

2.须持有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

3.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应聘英语学科的须取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证书,国外高校毕业生需取得雅思6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及以上证书。应聘其他学科的应具有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证书(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应聘音体美等艺体类相关学科,对英语等级证书不做要求);国外高校毕业生可提供雅思、托福等证明其英语水平的相关证书,小语种专业毕业生可提供对应语种合格成绩证明。

4.须符合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能力要求。

四、招聘程序

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共同指导和监督本区公办学校教师自主招聘工作。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事宜。

(一)编制招聘计划。各招聘单位根据编制、岗位空缺和实际工作需求,年底向区教育局人事科申报下一年招聘计划。审批通过后,区教育局汇总各招聘单位编制岗位使用计划并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备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各招聘单位根据批准的编制数和核定的岗位计划,制定招聘岗位信息,并在杨浦教育改革与发展网(http://www.ypjy.edu.sh.cn/)予以公布。

(三)组织招考区教育局根据岗位要求,严格审核应聘者材料,安排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

1.网上报名:根据招聘岗位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杨浦教育人才网招聘系统,上传个人信息。

2.审核材料: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教育集团成员学校由教育集团进行初审。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3.组织考试: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参加相关考试。

(四)审核。招聘单位对达到录用标准的应聘人员报区教育局审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体检。区教育局组织拟录用人员参照《上海市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格检查标准》,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六)考察。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将考察结果报区教育局备案。

(七)公示。区教育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者,可列入拟正式录用人员范围。

(八)备案。区教育局将正式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备案。

(九)录用。区教育局确定正式录用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

1.本区教育系统内流动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编制、岗位情况填写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审批表,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初审,经区编办审核同意单位使用编制数后,由区教育局将系统内流动人员名册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2.军队转业干部等政策性安置对象、上级任命和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领导另据相关规定执行。

3.本办法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

                         202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