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防止餐饮服务场所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7-08-25

有关委办局、各街道镇、各区属集团公司:

20178169时,在学府路78号宁夏热气羊肉火锅内,因炭烧火锅造成6名顾客一氧化碳中毒。自201611月以来,本区已发生多起食客使用炭烧火锅造成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幸无人员死亡。近年来,使用炭烧火锅食用牛羊肉的方式较为普遍,以上案例,给炭烧火锅安全管理敲响警钟。

为进一步督促相关餐饮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消除隐患,根据目前执行的由卫生部、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卫应急发〔2006355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卫应急发〔201140号)、《上海市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细则》、《关于做好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整合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沪食药监餐饮〔2016344号)等规章要求及文件精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计委、区安监局决定联合开展防止餐饮服务场所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检查,相关要求如下:

1、全面排查、建立档案。各相关单位立即对本单位外借场所、各街镇对本辖区内使用炭烧火锅的餐饮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建立一店一档。排查主要针对炭烧火锅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点排摸证照、主要负责人、营业场所面积、包厢数量、空调、通风设施布置、炭使用量等情况(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区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镇配合)

2、开展宣贯、加强监管。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大力开展防控一氧化碳中毒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生产经营者、公众对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区卫计委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镇配合);加强监督管理,督促炭烧火锅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高度重视室内与室外的通风,加强排风系统的设立、使用和检查,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区卫计委、区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镇配合)

3、及时响应、有效处置。辖区内炭烧火锅餐饮单位发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后,要依据《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立即向区政府及区卫计委报告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施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据《上海市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细则》规定的职责,作出相应的应急处置。区卫计委组织医疗机构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的报告和救治,在区政府领导下协助开展有关调查与处理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协助区卫计委依法妥善处置与中毒事件有关的突发事件。区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应急响应的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应工作。

4、认真落实、做好总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炭烧火锅安全专项检查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作,严格开展检查。各有关部门将开展专项检查情况于201798日前报送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委。

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杨 军   电话:25031120

区卫计委联系人:    朱浩寅  电话:25010159

区安委办联系人:    李煜阳  电话:25032886

 

 

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室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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