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杨浦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 2023-05-17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杨浦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特种设备相关单位:

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杨浦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特种设备实际情况,开展杨浦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现将有关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即日起2023年12月底,结合游览接待场所特种设备、《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重点任务、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密闭或半密闭特种设备等专项行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中对严重事故隐患的判定(详见附件1),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特种设备相关单位(以下简称“相关单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推动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相关单位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切实得到遏制,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排查整治对象

(一)游览接待场所特种设备

根据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游览接待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在前期经营使用单位完成自查的基础上,5月至9月期间,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各所队”)对辖区内126家游览接待场所开展全覆盖现场监督检查。

(二)《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重点任务涉及的电梯

1.在9月底前,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既有多层住宅和人行天桥加装电梯要逐台设备开展全覆盖检查,对照《办法》要求重点检查加装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快推进住宅电梯物联网建设,加装远程监测装置并保持在线,力争上半年完成住宅电梯物联网全覆盖。各所队要逐步推动旅游景区、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并按照《办法》要求接入上海智慧电梯平台。

(三)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相关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结合游览接待场所专项对旅游景区内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使用作业环节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在用设备经使用登记且检验有效、规范设备维护保养。

(四)密闭或半密闭特种设备

相关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根据日程安排,配合技术专家做好对三所高校、四家医院可能涉及密闭或半密闭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受检单位在检查前完成安全管理评价自评,排摸安全风险隐患。

三、工作安排

我局成立本次专项行动特种设备工作小组,由赵华强局长担任组长,邵锃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特种科及各所队分管负责人小组成员。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特种设备领域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工作推进、督查检查、传达要求、汇总上报情况等任务。

行动分四个阶段,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我局制定起草特种设备行动方案,细化明确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事项等并于5月18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区安委办。

局党组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本市78条、本区80条,听取半年安全生产专题研究汇报。

(二)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年6月底前)。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对照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立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台账。

各所队指导帮扶相关单位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相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通过“上海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系统”完成一定数量的自查自改,各所队对未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及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特种科组织开展对各所队“两规定、一办法”等特种设备专题培训及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11月底前)。各所队结合各类专项聚焦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汇总

各所队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明确专人落实推进此项工作,企业自查或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联系特种科,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确实难以协调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报区安委办挂牌督办,每月24日前将附件2: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邮件反馈特种科

特种科汇总全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每月25日前报区安委办,并于2023年8月10日、2023年12月2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区安委办。

特此通知。

 

附件:1.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 杨浦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

展情况调度表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

 

一、 特种设备未取得许可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条件,继续使用的;

二、 特种设备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继续使用的;

三、 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缺失或者失灵,继续使用的;

四、 特种设备发生过事故或者有明显故障,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

五、 特种设备超过规定参数、使用范围使用的;

六、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属于严重事故隐患的其他情形。

 

 

 

 

 

 

附件2:

杨浦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部门)

部门名称: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1

企业自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2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3

部门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4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5

政府挂牌督办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6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对企业

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1

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

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3

企业主要负责人

未带队检查(家)


4

企业未制定

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5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6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

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7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8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部门

精准

严格

执法

情况

1

帮扶指导重点街道(个次)


2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3

行政处罚(次,万元)


4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一案双罚”(次)


5

移送司法机关(人)


6

责令停产整顿(家)


7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企业(家)


8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


9

责任倒查

追责问责(人)


10

约谈通报

有关单位及个人(次)


组织

领导

情况

1

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本市78条、本区80条(次)


2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次)


3

相关负责同志

现场督导检查(次)


4

相关负责同志

到企业宣讲(次)


5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

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6

是否在市级主流媒体

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7

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8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