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殷行街道2014年度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4-12-30
杨殷办﹝2014﹞29号
签发人:张晖
关于殷行街道2014年度机关工作人员
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4年,我社区(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届市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九届区委八次、九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党工委、办事处提出的全年工作目标,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工作,不断进取,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民生持续得到改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正确评价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一年来的工作绩效,总结经验,改正不足,振奋精神,更好地做好明年的工作,现根据杨人社[2014]8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就做好2014年度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核对象
1、机关科级及其以下的公务员;
2、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3、合同制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等次
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内容被细化为各指标要素,每个指标要素设优、良、一般、差4个测评等次。
公务员年度考核严格坚持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合同制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年度考核以职位要求和岗位目标为依据,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机关工作人员一年来的工作绩效和德才表现。基本程序为:
1、制定考核办法(11月10日-11月25日)。考核领导小组制定《殷行街道关于2014年度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2、开展公务员个人信用情况调查(11月14日-11月30日)。由区公务员局委托上海市资信公司提供定制的公务员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由被考核人提出信用查询申请,并授权部门(单位)查询个人信用信息。上海资信公司对被考核人的个人信用进行评估,提交个人信用报告。被考核人信用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
3、征集街道重大活动、人员名单(11月17日-11月27日)。由党政班子讨论确定当年重大活动,由分管领导提出主要参与人员名单。
4、个人总结(12月1日至12月12日)。全体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合同制人员完成个人总结。
5、汇总获奖情况(12月8日至12月12日)。办公室负责汇总个人获奖情况,各部门获奖情况及该奖项主要负责人名单(不得超过3名)。
6、科室述职(12月15日至12月26日)。科级及其以下人员以处级领导所分管科室为小组进行述职,由处级分管领导召开考核述职会,全科人员参加,被考核人进行公开述职。根据评议情况,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报各分管领导审核,A4纸张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交至各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填写《拟考核等次推荐表》。
7、民主测评(12月29日至2015年1月3日)。机关工作人员登陆“杨浦区公务员考核系统” 填写《杨浦区公务员年度考核测评表》(网址:http//10.216.251.211/Main/login.aspx),由考核领导小组按规定的权重系数进行汇总。
8、拟定等次(1月5日至1月9日)。年度考核将根据平时考核分数和综合考评分数等情况进行汇总,根据总分排名拟定考核等次,并报党工委讨论决定。
(1)平时考核分数。将平时考核“四考五记”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即岗位履职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服务承诺兑现情况、急难险重或突发事件处置表现情况,以及日常工作中的失职失信行为、群众投诉查实行为、违规违纪行为、迟到早退旷工等不良行为和所受到的表扬奖励等。平时季度考核平均分按50%的比例纳入年度考核总分。
(2)综合考评分数。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殷行街道年度考核流程》,将领导推荐、民主测评、个人奖励、重大活动参加情况等综合考评计算得分后,以50%比例纳入考核总分,权重比例具体如下:
①分管领导推荐为优秀的公务员40分;
事业编制人员被推荐为优秀的40分、被推荐为嘉奖的20分、被推荐为表扬的占10分;
合同制人员被推荐为表扬的40分。
②网上民主测评分数占30%。
③在本年度的各重大活动中获得奖励的占20%。
④个人获得区级以上奖励的占10%,其中获得一项区级先进占2%、市级4%、国家级8%,累积不超过10%。所在部门获得区级以上奖励的,主要负责人参照个人评分标准,其他人员占减半计算。(个人和部门获得奖励不重复计算)。
汇总平时考核平均分和综合考评分得出年度考核总分。
9、公示(1月12日至1月16日)。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10、考核结果反馈(1月19日至1月23日)。各分管领导将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及分管领导意见填写到考核登记表中,并让被考核人签名后交给组织科归档。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2、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3)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4)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
(5)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3、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4)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4、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4)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5、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参照《殷行街道事业编制人员提职晋级规定》执行。
五、考核奖励
1、公务员
考核等次为优秀者,在下半年度目标考核奖的基础上,再奖励2000元。被评为三等功奖励3000元;基本称职者减半发放下半年度目标考核奖,扣发下一年度目标考核奖的50%;不称职者不发放下半年度考核奖,扣发下一年度目标考核奖;受处分、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发下半年度目标考核奖,下一年度目标考核奖按规定扣发。立案审查者在审查期间暂停发放下半年度目标考核奖,待审查结论明确后决定是否发放。不服从组织安排、或因工作过失出现差错的、每周文化学习超过两个半天的人员,酬情扣发。公务员在病假、事假、产前假、哺乳假、哺乳延迟期间,按缺勤时间扣发下半年度目标考核奖。
2、事业编制和合同制人员
事业编制考核等次为优秀、嘉奖者,增发年底绩效奖,并给予奖励:优秀2000元、嘉奖1500元、表扬1500元。合同制人员考核等次为表扬者,奖励500元。考核为不合格者,不发放下半年奖。不服从组织安排、或因工作过失出现差错的人员,酬情扣发。在病假、事假、产前假、哺乳假、哺乳延迟期间,按缺勤时间扣发下半年奖。
六、考核优秀名额安排
1、公务员优秀名额为6或8人(根据单位考核情况定);
2、事业编制人员优秀名额为7或10人(根据单位考核情况定)。
3、事业编制人员嘉奖名额为12或15人(含优秀人员数,根据单位考核情况定)
4、事业编制人员表扬名额为7或8人;合同制人员表扬名额为16或19名(根据单位考核情况定)。
七、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钱樑
副组长:张晖、黄秀娟、胡旭映
组 员:李阳放、许铁虎、陈敏、马春郧、赵永春、龚连祥、陈志、杜忠、冯新宇
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是正确评估机关工作人员年度工作情况,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按照考核有关规定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殷行街道办事处
2014年12月1日
抄 送:各科室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殷行街道办事处 2014年12月3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