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信访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信访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杨浦区信访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凉路700号,邮编:200082,电话:021-2503317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杨浦区信访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部署,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一)主动公开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对信访工作政策法规、本办机关简介和工作职能领导分工、办公地址、信访联合接待大厅接待安排、普法责任清单、年度预决算等信息进行公开。2024年“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25条,“杨浦信访”“杨浦人民建议征集”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对各渠道受理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时、规范进行办理答复。

2024年,我办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内容、方式和程序。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承办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创新信息公开多渠道展示机制,积极构建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滨江人民建议征集平台三点融合的新模式不断推进传统与创新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日常学习。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我办组织专题学习,进一步领会文件精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建立健全公开审核机制,严把质量关,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限期整改,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提升工作质效。定期对已公开内容开展审核,确保内容常更常新,紧跟新形势,不断提升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策、法规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二公开主动性有所欠缺,部分栏目内容未及时发布和更新,标准化规范化加强;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监督不够,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审核机制仍需强化;四是对政府开放活动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关注度及参与度不高;五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时限和质效仍存在滞后及不规范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对《条例》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增强工作和责任意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强化工作主动性。坚持把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政务公开尤其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三是优化平台建设。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加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建设;四是提升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拓宽参与渠道,通过政府开放活动,提升公众参与热情,使更多的人参与到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中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本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2024年,本办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暂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2024年,本办不存在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