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锅炉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3-04-06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
2023年锅炉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3年上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锅炉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锅炉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
各所队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要求,结合年度检查计划及各专项检查任务,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安全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以中小燃气(油)锅炉为重点,加强对锅炉使用单位从业人员、安全附件、控制系统、安全保护装置、运行管理情况、操作规程、检维修情况、各项制度建立和实施、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定期检验检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季节特点开展特种设备目录内锅炉现场监督检查和目录外锅炉执法检查(具体根据岁末年初冬季锅炉专项检查布置实施),对目录外的锅炉检查时,应采集锅炉使用单位、设备及使用管理信息等,建立相应台账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要做好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二、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常态化,继续开展电站锅炉安全管理评价工作,推进电站锅炉使用单位双重预防工作向纵深开展,执法大队要在迎峰度夏电站锅炉开展检维修之际结合现场安全管理评价等对杨浦区电站锅炉开展专项检查(含锅炉范围内管道)。督促电站锅炉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结合锅炉使用单位检修计划和整改上报计划,做好安全隐患消除闭环工作,持续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各所队推动辖区内锅炉使用单位定期运用双重预防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锅炉使用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使用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三、开展在用锅炉节能监督检查
(一)各所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结合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对辖区内锅炉使用单位开展节能监督检查。推动锅炉使用单位按《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要求建立健全锅炉节能管理有关制度,督促使用单位开展在用锅炉两年一次的定期能效测试工作,6月底前完成锅炉能效测试排摸,统计最近一次能效测试情况,对超出两年的应当督促使用单位尽快完成能效测试(电加热锅炉可不做定期能效测试)。
(二)特种科组织检验机构对我区5%的在用燃气(油)锅炉开展能效测试抽查,根据比例选取5台锅炉开展能效测试抽查确认锅炉节能状况,相关所队做好现场能效测试配合工作。
四、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各所队在常规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中,按要求使用特种设备移动监管平台系统,落实好检查计划的执行率和发现隐患的整改闭环率。对接到举报或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必须持续跟踪至整改结束。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及逾期未整改完成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发现停用、报废锅炉未及时办理变更,应依法督促锅炉使用单位履行变更义务,报废锅炉应消除特种设备使用功能,防范报废锅炉二次流入市场。要依法严厉查处锅炉非法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隐患和突出问题。
五、组织锅炉安全与节能知识培训
我局会适时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安全监察人员、锅炉使用单位作业人员锅炉安全与节能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普及节能知识、宣贯法律法规,夯实相关人员基础知识。
六、其它要求
各所队完成对辖区内在用锅炉能效测试情况排摸后,于6月30日前填报附件《杨浦区在用锅炉能效测试信息表》邮件反馈特种科公务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 杨浦区在用锅炉能效测试信息表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杨浦区在用锅炉能效测试统计信息表
填报部门: 填报日期:
序号 | 使用单位 | 注册代码 | 加热方式 | 测试日期 | 能效测试机构 | 平均效率 |
1 | XXXXX公司 | XXXXXXXXXXXXXXXXXXX | 燃气/燃油/电加热 | XXXX年X月X日 | XXXXXXX | XX% |
XXXXXXXXXXXXXXXXXXX | 燃气/燃油/电加热 | XXXX年X月X日 | XXXXXXX | XX% | ||
2 | ||||||
3 |
注:1、统计信息表只统计每台锅炉最近一次能效测试情况,超出2年应当督促使用单位尽快完成。
2、统计信息表于6月30日前反馈特种科公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