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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作为上海瑞通护理院民办非企业的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 2024-01-10
索引号:-2024-09410
发文字号:杨卫健委[2024]2号
发布机构:区卫生健康委
信息分类:部门公文
杨卫健委〔2024〕2号
关于同意作为上海瑞通护理院民办非企业的
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
上海瑞通护理院:
上海瑞通护理院的业务范围是全科医疗科 /内科 /外科 /康复医学科 /临终关怀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上海瑞通护理院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瑞通护理院章程》规定做好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按照《民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办理登记事项。
特此通知。
(此页无内容)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