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4-04-23

 

 

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根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杨府办发[2013]33号)文件精神。区房管局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在公开内容上有进一步拓展、在公开渠道上有进一步完善,同时,不断规范工作机制,优化公开服务,努力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现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国务院、上海市政府规定,自200451日起,我局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办公室,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专门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目前,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4条,其中,2013年新增32条。共接受市民咨询531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待342人次,当面咨询接待189人次,从未发布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为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指定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并制定出详细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和受理程序。局办公室作为接受市民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点,再由各业务科室和单位承办落实负责答复,由领导审阅后,再由局办公室整理汇总后进行回复。截至20131231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数334件,我局已答复总数334件,其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120件,非政府信息9件。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管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8件,行政复议纠错0件;行政诉讼2件,行政诉讼被纠错数0件。
4、政务公开情况。今年,我局围绕主要职能,在抓好政务全面公开的同时,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力求提高政务公开的运作效率。主要是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公开,围绕保证群众民主监督权力,抓好重大决策的公开。在增强房产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上狠下功夫,实行政务公开,继续执行各项政务公开规章制度,通过设置政务公开栏,将工作制度、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制、办事指南、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标准等予以公开,做到形式多样化、内容规范化、地点固定化。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挂牌办公、持证上岗,实行首问责任制、推行服务承诺制。同时,在办公场所设置举报箱,诚恳接受群众监督,促进了自身廉政意识的增强,规范了工作人员行为,树立了良好的行业风气。
二、主要工作措施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依法行政的重点来抓,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职责,更好地提供服务,保证工作规范运作、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根据市、区要求,从2004年启动起,专门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负责、党委副书记分管、所有业务科室(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并根据机构调整、职能转变、领导分工变化而随时予以调整。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推进、督查等职能。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部门)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分管局长牵头负责,业务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部门)的业务信息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配备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局纪检监察室、组织宣传科负责监督考核。三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建立了重要事项报告机制、疑难综合问题会审机制、定期研究协调机制、人员培训机制、人财物保障机制、考核评比机制等,确保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规范办法、配套流程等一系列的制度措施。2013年,结合区委党务公开全面启动,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梳理了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重点在规范运作上下功夫。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运作。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窗口和办理程序。受理点接受市民信息公开申请,由各业务科室和单位承办落实负责答复,由领导审阅后,再由局办公室整理汇总后进行回复。在受理时,让法制科提前介入,对科室部门处理意见进行初审;业务分管领导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一道,从合法性、合理性、合情性综合考虑,将业务法规与信息公开法规有效结合,进行审核把关。二是规范主动公开运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行政执法信息、行政业务信息和行政许可信息由相关业务科室定期整理汇总,文件信息由办公室整理汇总。建立起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批制度,主要领导负总责。同时推行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稿同步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与业务工作制度的衔接和配套,做到工作持续有序、信息及时更新,促进规范化、标准化。我们加强与档案工作的结合,加强档案馆软硬件建设,将业务工作、档案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三者有机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加强权力运行规范。与纪检工作相结合,加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力度。一是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重点健全房管办事处制度化建设。完善房管办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健全业务培训制度,深化落实“条块结合、分工合作”的运作模式,建立指导监督提前介入和矛盾化解主动靠前工作机制,完善了物业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高工作绩效。二是认真治理动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推动拆迁工作的规范透明,认真落实拆迁工作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在平凉西块161718街坊河间路基地,通过“规范拆迁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对拆迁工作全过程实行“全公开、全透明”。在旧改拆迁过程中试点创造结果安全公开的新做法,从2004年的“六公开”,到2006年的“十公开”,2008年底,在旧改基地试行结果主动彻底完全公开。在2009河间路基地试点安置结果主动公开后,又在平凉西块(二期)成片旧改基地全面推广安置结果主动公开,2010-2013年运用科技加制度手段,进一步推进阳光动迁,电子协议及电子触摸屏的投入使用,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阳光操作和信息的全公开,确保基地的平稳推进。三是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了监督机制。通过实行“审价制、代建制”, 在投资决策、投资管理、建设管理、建设质量等方面来控制差错的产生。对各类合同及资金支付,专门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杨浦区保障用房项目合同审核会签单》、《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中心合同审批表》等操作流程。我们还同杨浦区检察院联合开展“加强资金监管、推进阳光动迁”专项预防工作,让预防工作有机融入到动迁工作之中,最终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动迁资金安全。四是大力推进项目、规划信息公开,继续加大政策的全过程公开力度按照把公开透明的原则贯穿于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监管等各环节和全过程的要求,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建设等情况的公开力度;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充分尊重民意,听取市民意见。通过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服务,使公众全面、准确理解专业性强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加大政策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各类渠道,加强公众对政策公开及实施的反馈信息收集。做到在文件制作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把主动公开的信息上网,尤其是拆迁许可证、拆迁许可证延长通知等居民比较关注的政府信息。
4、加强渠道建设。广泛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利用市房管局和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尽最大限度地把与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公布。二是受理窗口接受咨询服务。需要依申请查阅相关的政府信息,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我局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由局所属相关单位、科室提供政府信息或请当事人到局档案馆进行查阅。三是通过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我局通过全国、市、区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旧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物业管理、迎世博工作、廉租住房等工作做法、政策宣讲等均在新闻媒体上予以了报道公开。
5、加强基础工作。一是加强梳理分类。根据沪府办(20111号文件要求,认真对我局涉及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两大类,对照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和杨浦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目录》,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二是加强工作保障。我局合理安排资金,将之纳入年度资金预算中,并配置、更新办公设备,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三是加强统计报送。我们根据市、区要求及时进行月度统计、年度报告编制等工作。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我们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各业务科室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教育。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同时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由于政策法规的调整和工作口径的变化,导致处理结果不同,引发工作的被动。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时,有时会发现有的申请,会由于政策的调整、口径的变化,处理结果会发生不同,比如,从“不属于政府信息”改变为“申请内容不明确”或“申请内容不存在”;处理工作的时限、口径需要全市统一研究。
二是对于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建议全市统一规范,主要是统一公开的项目和内容。
四、下一步推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不仅提高行政执法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度,也促使我们向责任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转变,有助于在广大市民心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强化责任,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局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强化职能。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构筑长效。要继续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是加强监督。通过效能建设、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房管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并及时进行梳理、分类,制定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责任,实施限期整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