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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关于2013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4-01-08
索引号:-2014-00007
发文字号:杨安监〔2014〕2号
发布机构:安监局
信息分类:部门公文
带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区安监局组织开展了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各委办局、街道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和日常检查。现将我区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检查总体情况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区安委办于11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11月25日至29日,区安委办组织区安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质监局、区环保局对涉氨制冷企业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各部门依据职责范围,重点检查了冷库管道、安全设施设备、消防器材配备及现场管理等情况,共查出安全隐患98条。区安监局在对上海爵佳水产品商行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向其发出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停止使用液氨制冷设备、限期拆除冷库装置。 11月份,我局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劳防用品发放、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制作了特种劳动防护专项检查表,下发各区重点监管企业,要求企业根据专项检查表开展自查活动。同时,对区重点监管单位进行了抽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单位对劳防用品的管理有了较大提高,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专项经费,但仍有少数职工缺乏保护意识,贪图方便,没有正确佩戴使用劳防用品。 11月中旬至12月初,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督促事故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安监局对区域内近两年来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单位开展了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事故整改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事故单位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但检查中仍发现个别单位未从根本上落实整改防范措施,部分进入作业区的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防用品等情况。检查人员当场责令整改,督促责任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真正落实事故整改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吸取山东省青岛经济开发区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教训,12月份,区安监局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业主单位及其运行管理单位要立即对所属或管理的输送管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是对穿越河道、公路以及临近公共场所等安全风险较大的区段,要进行100%全覆盖检查。对管道保护范围内违章占压、违章施工和搭建等外部安全隐患,管道企业自身排除确有困难的,要及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切实消除隐患。 第四季度,全区共进行安全生产检查6900次,检查单位3782家,出动检查人员14614人次,查出隐患1954条,发出法律文书2094份。隐患整改率达95.91%。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当前,春节即将来临,外来务工人员返乡心切,精力容易分散,思想容易放松,事故容易发生。为了减少和防止事故发生,确保今年区域内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继续处于平稳有序状态,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近期一系列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要求,严格落实《区府办转发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本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政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 (二)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尤其是春节后大量外来人员返城务工,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能以入厂教育代替安全教育、以岗位培训代替安全培训,坚决不允许没有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就安排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机构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严格执行《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切实做到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和整改措施“五到位”,切实增强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坚决将生产安全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春节和“两会”期间安排加班、停产检修的单位,要重点检查值班到位、检修措施报批、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监管和恢复生产的方案等落实情况,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春节和 “两会”期间的安全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做到领导亲自带班。危险或危害性较大的企业(场所)必须由具备一定指挥和处置突发事故、事件能力的同志担任值班负责人。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要立即按规定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和处置。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快速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拖延、谎报事故。各部门要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上下畅通。 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