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意见 2008-11-29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本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意见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沪府〔2005〕1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动物防疫工作事关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城市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几年,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频繁发生。特别是当前,高致病性禽流感在一些国家和我国部分地区较快蔓延,直接威胁到畜牧业稳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必须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更加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和农业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农医发〔2005〕19号)精神,现就加强本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水平,提高动物防疫公共服务能力,确保畜产品供应稳定和广大市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主要目标
  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整合资源,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动物防疫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各级畜牧兽医行政机构的管理职能,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完善动物卫生技术支持体系,稳定和加强各级动物防疫队伍,全面提高畜牧兽医管理总体水平,努力构建与国际化大都市公共卫生水平相配套的动物防疫体系。
  二、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市、区县两级动物卫生行政管理体制
  l、市级动物卫生行政管理机构。将市农委内设的市畜牧办公室更名为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对外挂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市饲料工作办公室牌子。市畜牧兽医办公室负责本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工作,并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本市的动物卫生和兽药饲料管理工作。
  2、郊区区县动物卫生行政管理机构。将包括浦东新区在内的10个郊区(下同)区县农委内设的畜牧办公室更名为畜牧兽医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畜牧兽医、动物卫生、兽药饲料行政管理工作。
  3、中心城区的动物卫生行政管理机构。黄浦区等9个中心城区(下同)不单独设置行政管理机构。辖区内的动物卫生行政管理职能暂由区经委承担。
  (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l、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市兽医卫生监督所更名为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由其负责全市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饲料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区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为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农委。从工作需要出发,暂时保留市兽药饲料监督所牌子。
  2、郊区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将10个郊区区县动物卫生执法职能从区县畜牧兽医站中分离出来,组建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隶属于区县农委。
  3、中心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9个中心城区分别组建动物卫生监督所,暂时挂靠区经委。
各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等行政执法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指导。
  (三)动物卫生技术机构
  l、市级动物卫生技术机构。市畜牧兽医站更名为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兽药饲料技术检测工作,指导区县动物卫生防疫工作。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公益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农委。
  2、郊区区县动物卫生技术机构。10个郊区区县畜牧兽医站更名为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公益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区县农委,业务上接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
  3、中心城区动物卫生技术支持工作。9个中心城区不单独设置动物卫生技术支持机构,其动物卫生技术支持工作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
  区县动物防疫体系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支持机构的人员编制,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四)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
  各区县要根据辖区内动物饲养量,完善乡镇动物防疫机构,合理调整布局结构,加强动物防疫工作力量。要通过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稳定和加强村级防疫力量,确保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工作到位。乡镇和村基层兽医人员的管理方式,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三、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保障机制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
  动物防疫体系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支持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市、区县财政预算;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扑灭经费以及动物及动物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等经费,由市、区县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依法收取的防、检疫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加强动物防疫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改善市、区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动物卫生行政执法机构的设备、条件,高起点地建设市、区县两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完善各类兽医实验室,提高市、区县兽医工作机构诊断、检测和监管水平。
  (三)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建立工作机构,加强领导,推进本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今年12月中旬,各区县要完成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方案,并报送市编委备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切实搞好本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要求,今年年底之前完成本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以确保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畜牧业稳定发展、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