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杨浦区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2021-07-21
杨浦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杨浦区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民政局制订的《杨浦区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2021年6月7日区政府第13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杨浦区民政局
2021年7月21日
杨浦区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
行动方案(2021-2025年)
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民办发〔2020〕36号)、《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市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民规〔2020〕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四高城区”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促进杨浦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落实中央关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要求,“十四五”期间,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促进杨浦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通过理顺党委政府引领和基层群众主体的关系、发展数量和发展质量的关系、组织发展和作用发挥的关系、典型引领和补齐短板之间的关系,巩固做强固有品牌,进一步优化提升社会组织融入参与社会治理的“杨浦模式”,推动社会组织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中更好发挥作用。
(二)总体目标
2021年至2025年,持续推动杨浦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至2022年底,完成杨浦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一轴、两翼、多联”的空间布局,至2025年底,杨浦区内登记社会组织数达到1000家以上,社会组织中的持证社工人数达到700人以上,同时,公益数据得以实践使用、公益平台得以系统集成。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引领,按照党中央明确的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功能定位,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注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确保社会组织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服从服务大局。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广泛调动基层群众和多方主体参与社会组织发展,做到需求由群众提出、活动有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引导社会组织更好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积极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3.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各街道根据社区特点,制定个性化、精细化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专项行动方案,推动工作重心更接地气,细化实化工作举措,保障资源到位,坚持不懈抓好政策落地。
4.坚持长效发展。针对社会组织发展短板,以培育发展、能力提升、作用发挥、规范管理为重点,打造有效工作载体,落实鼓励扶持政策,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夯实社会组织党建引领的工作基础
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过程。坚持党建跟人走,坚持抓有效覆盖。围绕“强覆盖、强参与、强功能”,以“无组织建组织,有组织抓规范,有规范树品牌”为目标,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组织、引导、团结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强覆盖,无组织建组织
持续巩固“三同步、三共享”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强化与区社会工作党委的工作联动。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推动落实党建工作方案、年检(年报)时同步检查督促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作为重要指标,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信息在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环节中被充分共享、运用,做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底数清。对于未落实党建的社会组织,会同属地街道,发挥区域化党建优势,优化党组织设置,督促党建落实,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形式与党建工作的有效覆盖。继续深化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党建联络员工作机制,引导社区群众活动团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强参与,有组织抓规范
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街道负责社会组织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要与负责区域化党建的职能部门,建立定期沟通定期会商机制,研究分析本辖区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的指导和服务。指导好党组织落实基本职能、基本制度和主要任务,服务好社会组织成长发展。固化党组织在社会组织日常事务中的参与机制、参与方式。督促社会组织把党建内容写入章程,明确党组织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确党组织在社会组织日常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事项中的参与权、建议权,为党组织切实引导、切实推动社会组织业务活动提供条件。
3.强功能,有规范树品牌
推动各街道按照区域化党建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做强做实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的党建服务功能。建立社会组织党建轮值会议机制,每月举办一次社会组织党建交流会,由当值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聚焦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组织、策划会议召开的方式和内容,为12个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之间比学帮带提供平台,促使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不断做强功能、做实服务。同时,注重积累社会组织党建中的典型案例、提炼典型机制,逐步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品牌,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
(二)进一步升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空间布局
坚持“三区联动、三城融合”发展理念,依托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公共社区的资源优势,构建“一轴、两翼、多联”(1+2+X)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一体化空间布局,强化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点、线、面联结互动,推动在公益领域实现大象起舞、蚂蚁雄兵,进一步打造社会组织公益创业的高地。
1.“一轴”——杨浦区社会组织发展总部基地
优化提升杨浦区社会组织发展总部基地的功能,针对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处于不同发展期的社会组织,相应设定孵化工位、独立办公室、公益联络点等入驻空间,形成社会组织的进阶式发展路径。进一步扩大杨浦区社会组织总部基地的磁场效应,不断加强公益资源链接,积极创建市级创业示范基地,为区内社会组织提供场地、项目、资金、人才、政策、专业知识、技能提升等支持与服务,促进区内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互动,培育一批专业强、有竞争力、有公信力、符合社会治理创新需求的社会组织。
2.“两翼”——五角场社会组织公益创业见习基地、滨江社会组织公益创新实践基地
以杨浦区社会组织发展总部基地为中轴,辐射南北“两翼”,再建两个基地,贯穿成弦,在杨浦如弓之地上,架起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有力之弦,做到“弓饱满、弦有力”,南北各有侧重、互为补充。一是结合杨浦北部区域高校林立的资源优势,依托五角场创新创业学院,设立五角场社会组织公益创业见习基地,为选择公益创业的大学生、公益初创者提供创业实践以及创业见习的机会,帮助其尽快掌握社会组织从业的实操技能;二是结合杨浦南部区域、特别是滨江区域创新要素集聚的优势,依托杨浦滨江人民城市建设规划展示馆物理空间优势、上海市杨浦区滨江治理联合会平台优势,设立滨江社会组织公益创新实践基地,为在社会治理中有金点子的社会组织提供创新实践与创新展示的空间。
3.“多联”——区内各孵化园、60个社区睦邻中心(点)
依托相关委办局、各街道所设立的社会组织孵化园,以及60个社区睦邻中心(点),建成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孵化点位,为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场地注册、项目实践、专业展示、资源链接等支持,推动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就社区服务供给、社区精细化管理、社区公共安全、社区自治共治、社区精神文明5大领域,积极实践与创新。
(三)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数据集成
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数据沉淀,注重在日常的管理服务中汇集与社会组织相关的工作数据,每年对外发布杨浦区社会组织公益指数,用数字读取既有成效,破解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密码”,延续优势、补齐短板、突破创新。
1.建立公益数据库
理清基础数据,建立并定期更新社会组织基础数据库、社工人才基础数据库,动态掌握社会组织的运作状态、所擅长的服务领域,以及社工人才在社会组织中的就业状况,为公益服务需求方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做好数据分析,每年向社会公示杨浦社会组织的规范指数、活力指数、责任担当指数、专业人才指数等,以数据体现杨浦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成效、短板,为规划未来的发展走向提供决策依据。
2.定期更新“优选名册”
对承接本区相关部门、街道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结合其项目服务质量、业务收入增长率、专业人员占比、党建、承担社会责任等情况,提出社会组织“优选名册”榜单,并积极向市级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推荐,为购买主体选择承接主体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3.不断充实“杨浦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引导目录”
结合社区治理的新方向、新需求、新实践,对既有《杨浦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引导目录》进一步充实与更新,推动“邻里守望”系列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共建共治共享”系列社区协商活动、“共创平安”系列社区治理活动、“文化铸魂”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社区进一步丰富内涵,不断培育典型示范,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提供更为明确、科学的导向。
(四)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平台集聚
加强平台集聚,多角度推动杨浦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实现社会组织激发活力有平台、专业展示有平台、志愿服务有平台,既活跃于专业领域,也在履行社会责任中有担当、有作为,展现公益品格。
1.构筑激发活力的平台
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工作机制,修订出台《杨浦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细则》,维护使用好“杨浦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系统”,推动立项申请实时受理、项目信息及时公开、项目竞标流程公正合理、项目绩效全程信息化跟踪,为社会组织承接项目、发挥专业作用,提供规范有序的平台。持续开展公益创投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围绕杨浦社会治理创新的热点、难点、重点议题,多出金点子,并加以实践落地,对于入选的“金点子”,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鼓励社会组织走出杨浦,积极参与国家级、市级的创业大赛活动,提升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
2.打造专业展示的平台
巩固发展“1+12”社会组织轮值峰会机制,区层面每年组织一次社会组织年度峰会活动,从社会组织的角度,就本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展示成效、共谋新发展,同时,各街道结合各自社区特点,开展不同主题的社会组织峰会活动,多角度展示社会组织的专业能力和特色风采。通过“上海民政”“上海杨浦——民政局专栏”的宣传平台,及时推送杨浦社会组织最新成效、最新工作讯息、最新扶持政策、最新工作经验等信息,讲好杨浦社会组织故事、擦亮杨浦社会组织名片。
3.创建志愿服务的平台
围绕“公益之城”建设,推动社会组织成为本区志愿服务的生力军。引导活跃于教育、文化、养老、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行业领域的社会组织,创建公益基地,促进社会组织的日常业务与志愿服务,有效衔接、有机融合,在开展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延伸服务的触角,扩大机构的社会影响力。根据本市公益基地管理办法,落实公益基地优胜劣汰机制。对运作良好的公益基地进行宣传,推广其经验模式,培育一批有代表性,可复制的品牌志愿服务项目。
(五)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人才优势
加强对社会组织人才的培养力度,从理论素养、实践技能、专业支持、职业发展空间等角度给予社会组织人才相应的支撑,通过提升社会组织人才的职业认同感、价值感、归属感,进而提高社会组织的组织管理和服务能力。
1.形成多层次社会组织人才培训机制
系统化定制多层次的社会组织人才培训计划。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提供社工资质免费考前培训,提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中的持证社工比例。加强持证社工的继续教育,定期组织持证社工师、持证助理社工师进行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更新社工专业知识。为社会组织中的一线项目人员、管理人员,提供社会治理创新知识培训,提高受培训人员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专业水平。
2.持续推进社工督导培养计划
加大社工督导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力度,鼓励社会组织内部培养社工督导,并建立督导机制。依托区校合作优势,邀请拥有丰富社会工作实务经验的高校教师担任外部督导,既为有需求的社会组织提供理论知识、服务技能、职业伦理等方面的专业指导,也在指导社会组织的过程中,对社会组织中专业能力突出、工作经验丰富的社工进行重点督导,以期培养出社会组织的内部督导,提升社会组织实务操作中的内部专业支持力。
3.拓宽社会组织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
努力提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待遇,引导社会组织建立专业社工收入增长机制。鼓励本区历届优秀社工参与高级社工师的考试,并申报评审资格。推荐有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优秀人才参选“杨浦区拔尖人才”、“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高社会组织人才的社会认可度。
三、扶持政策
(一)登记与开办扶持
1.降低注册资金。支持社区治理创新,举办社区社会组织,可降低注册资金至3万元,其中应届大学生举办的社区社会组织,可降低注册资金至5000元。
2.开办补贴。在本区依法登记的新成立(成立不足两年)的社会组织,可在首次年检“合格”后,申请最多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补贴。
3.房租补贴。在本区依法登记的新成立(成立不足两年)且租赁办公场所的社会组织,可申请不超过500元/月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二)荣誉激励奖励
1.等级评估奖励。对于在规范化建设评估中,首次获得5A级的,给予5万元奖励;首次获得4A级的,给予3万元奖励;首次获得3A级的,给予1万元奖励。若在下一轮评估中获得更高等级的,获评后补足相应奖励经费。
2.荣誉奖励。在本区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获得国家级荣誉的,给予8万元奖励;获得市级荣誉的,给予5万元奖励。
(三)项目支持引导
1.公益创投项目补贴。开展公益创投项目评比,对于入选项目,按不超过项目金额的50%进行资金配比,配比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创业大赛项目补贴。本区登记的社会组织,在国家级、市级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名次的,且入选项目的服务区域、服务对象为杨浦的,按照项目金额的50%给予补贴,配比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3.“两会一中心”运作经费。支持和鼓励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基金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协同健康发展,结合街道部门预算和工作进展实际情况,按实保障相关项目经费。
(四)人才培养补贴
1.薪酬补贴。根据专业资质、工作绩效、工作年限等因素,给予专业社工人才800-2000元/月的薪酬补贴。
2.督导培养。每年评选2名优秀督导,给予每人5000元的奖励。
3.高级社工师奖励。制订高级社工师奖励实施细则,对于本区登记的社会组织,其从业人员(须以劳务合同为证明)被评为“高级社工师”的,且能证明该从业人员在项目组织、人才培养方面具有创新贡献的,对该从业人员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制
区层面定期召开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和决策本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重大议题、重要事项。街道层面,加强“两会一中心”建设,做好人、财、物的保障;推荐社会组织人才担任社代会代表;不断完善预警网络机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管理;探索在居委会层面公开社会组织的社区治理服务项目信息。
(二)落实职责
明确职责任务,区民政局要履行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以及培育扶持的职责,本区各部门要积极推动本领域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与规范运作。各街道要落实工作经费,积极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成效纳入对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三)加强保障
各街道要主动担负起社区社会组织主管部门的职责,加大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保障力度;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平台,推动社区治理创新。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动员社会多元力量支持杨浦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区财政局保障并加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所涉资金的支持力度。
五、附则
本文件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本文件中有关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规定不相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