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浦区2015-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5-05-08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浦区2015-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杨府办发〔2015〕1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杨浦区2015-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2015414日区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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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2015-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5-2017年,杨浦区将面临深化拓展“三区联动”格局,打造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的重大机遇。面对区域发展中新的阶段性环境特征,本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工作必须坚持依法治污、科学管理,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坚持信息公开、社会共治,坚持深化改革、制度创新,立足区情特点,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适应新常态,提高治污减排、风险防范、空间优化、制度建设的综合成效,突出生态文明和生态红线,推动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破解深层次环境矛盾,保持可持续发展,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环境面貌,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完善生态服务体系为基础,更加注重空间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发展转型;更加注重全过程环境管理,强化污染源头防控和系统控制;更加注重措施落实,做好与国家和本市环保专项行动计划的衔接;更加注重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让企业守法成为新常态;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手段多管齐下,加快推进品质生活示范区建设进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远近结合,统筹考虑。突出生态文明总体要求,把握当前及今后本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趋势与要求,着力体现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延续性和阶段性。既要做好前五轮基础上的延续和深化,也要从长远发展考虑,做好与“十二五”收尾和“十三五”开局以及国家和本市清洁空气、水、土壤等专项环保行动计划的衔接,超前研究并着手解决一批潜在的环境问题。

2、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强调“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突出“削减总量、改善质量、保障安全、优化发展”四个着力点。在领域设置和任务安排上,既有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整体考虑,又突出今后三年中需着力解决的瓶颈问题。

3、坚持管建并举,注重创新。继续深化水、气、生态等环境基础设施和监测监控硬件建设,加强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创新和精细管理。

4、坚持条块联动,因地制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明确重点领域和主要目标任务。本区在确保分解落实全市重点工作的同时,保持一定灵活性,结合区域实际,增加适应自身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现区域特色的任务和项目。

(三)总体目标

以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和品质生活示范区为契机,环境污染和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建立源头预防性规则和制度保障措施,污染企业结构调整形成整体推进态势,大气、水、土壤、固废等领域防控体系更加完善。聚焦滨江南段、大连路总部研发集聚区等重点功能区域,加强节能环保技术的集成应用,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效率明显提高。单位GDP能耗、水耗和资源单耗进一步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全社会生态文明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大气污染程度和重污染天数明显降低,河道全面消除重污染,美丽杨浦建设初显成效。2017年,杨浦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工作实现如下目标与指标:

1、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全区城市截污纳管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2、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点行业的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3、进一步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形成比较完善的风险源控制体系、辐射与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体系;环保能力建设达到中心城区领先水平,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20152017年,区域降尘量控制在5.5/平方公里·月左右或逐年下降;大气PM10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或较2013年相比降幅分别达到6%9%12%;大气PM2.5年均浓度达到国考基数的20%改善目标(49.6微克/立方米)或较2014年相比降幅分别达到4%8%12%未来三年力争河道消除劣V类的目标,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水体富营养化得到初步遏制。人均公共绿地达到4.36平方米。

二、水环境保护专项

(一)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国家水污染防治要求,制定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截污纳管和河道综合整治等工作,加快提升水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重点任务

1、完成截污纳管。根据杨浦区沿江49个直排单位排放口分布情况,开展污水管网改造,2015年底前完成截污纳管,2017年前继续推进城镇化地区截污纳管。

2、推进雨水泵站改造。2016年前完成区管雨水泵站的旱流截污改造,配合开展国和、佳木斯、新江湾城1#等市管雨水泵站的旱流截污改造。推进大定海、民星南、丹东、松潘排水系统建设。

3、河道综合整治。明确区域水质改善目标,推进重污染河道整治、水体富营养化防治、完善水系调度和河道长效管理机制。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2017年底前完成纬二河等新江湾城水系富营养化防治工作。配合市相关管理部门对船舶流动污染加强监管。

4、加强水质监测。新增5条区级河道及新江湾城5个断面监测,所有河道监测断面全覆盖。

三、大气环境保护

(一)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围绕清洁能源替代、产业结构调整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重点任务

1、优化能源结构。基本实现管道燃气天然气化,完善与清洁能源替代相配套管道天然气输配管网系统。开展小茶炉、小炉灶等分散高污染设施治理,到2015年,完成中小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基本取消经营性小茶炉、小炉灶等分散燃煤(或其他高污染燃料)设施;到2016年,全面取消分散燃煤设施。

2、推进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完成上柴等3家以上VOCs重点排放企业VOCs的专项治理。

3、加大流动源污染防治。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在政府机关率先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区内黄标车与老旧车辆的淘汰与更新,加强在用车检测和监管,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加大机动车路检与执法力度。

   4、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1)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到2015年,区内住宅集散地面积总量中,装配式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50%2017年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性建筑、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建保障房、五大功能区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加快绿色工地创建。

2)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纳入建筑工地开工审批条件,推进符合建设管理部门要求的建筑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继续加强拆房工地扬尘控制,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纳入拆房工地开工审批条件,2015年拆房工地降尘设备(围挡、喷淋等降尘设施)安装率达到85%2017年达到90%;强化市政和建筑工地防尘控尘措施的落实保障机制,加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到2017年,全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98%以上。

3)强化码头、堆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整治。按照“关改并举”的原则,对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扬尘污染严重的,采用综合手段,实施结构调整。对保留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降尘设备安装率达到100%,码头堆场降尘设备安装率超过80%

4)加强道路扬尘控制,推进渣土运输车辆密闭防漏改造,有效遏制渣土运输滴漏、洒落现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实施处置。加大市容保洁能力建设,到2017年,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道路冲洗率达到78%以上。

5)加强工业扬尘污染控制,工业企业内部散料堆场实施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取缔石材加工企业露天敞开式作业。

6)进一步完善扬尘污染防治的第三方评估机制。

5、推进社会生活源整治。推进区内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等油气回收系统的更新改造,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汽车维修行业废旧电池、废机油等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处置、禁止露天喷涂和露天干燥;完成27台无溶剂回收装置的开启式干洗设备改造、淘汰;推进餐饮油烟气高效治理试点和推广以及油烟浓度在线监控。到2017年,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与除异味装置。

四、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

(一)主要目标

制定落实工业场地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目标,加快构建资源整合、权责明确的场地污染防治环境管理体系。

(二)重点任务

1、开展本区土壤污染调查,建立本区污染场地基础数据库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2、组织开展相关行业工业企业场地与市政用地再利用环节的土壤污染专项调查与评估。

3、适时启动污染场地土壤治理修复工程试点。

4、加强土地流转环节及新建项目的土壤环境污染控制等措施。

5、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测能力。

五、固废与噪声污染防治专项

(一)主要目标

以保障市民健康生活和提升环境意识为要求,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减量,提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完善噪声管理体制机制。

(二)重点任务

1、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积极推进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餐厨垃圾、绿化垃圾分流处理;推进居住区生活和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加强分类收集设施投入和队伍组建,提高分类收运能力;推进生活垃圾小型压缩收集站的建设和改建,完善设施配置。

2、完善危险废弃物监管与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废机油、废有机溶剂、电子废物、有毒有害重金属废物等危险废物的监管,严格执行联单制度、备案登记制度;实施重点监管企业“一厂一档”动态监督管理;配合市环保局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实现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全程信息化监控,集约化处置。

3、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集中收集处置制度,全区所有医疗废物收集率和集中处置率保持在100%

4、噪声污染治理。严格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强化建筑工地的环境管理,依法查处工地违法夜间施工行为;严格控制机动车鸣号,确保区域内机动车平均鸣号率控制在3%以下;开展“安静居住小区”创建与复验工作,力争新增6个市级“安静居住小区”。逐步完善与建立社会噪声控制规约。

六、产业转型和工业污染防治专项

(一)主要目标

按照本区城区发展定位和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强化产业布局调整、准入和淘汰管理。以工业污染治理提升为重点,强化对保留工业企业的高标准综合治理和高水平监管。

(二)重点任务

1、加快产业转型和结构调整。结合土地集约化利用,实施产业环境准入的协同管理、配套管理措施,加快淘汰环保劣势企业。现有企业的升级改造实施严格的总量控制制度,不新增不符合区域定位的污染型工业企业。

2、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区级重点监管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完善环境监测、监察、监管“三监联动”闭环管理。

3、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加强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确保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100%,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加强对5家一类污染物排放单位废水排放的监管,逐步推进一类污染物排放单位(车间)实施关停并转。

4、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完成2家工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35家服务性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七、生态环境保护专项

(一)主要目标

以构建和维护良好的城市生态格局为目标,加快落实基本生态网络建设规划,推动林绿一体化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

(二)重点任务

1、持续推进绿地和立体绿化建设,优化城市生态格局,明确大型公共绿地、楔形绿地、立体绿化和大型居住区绿地建设。

2、推进杨浦滨江南段公共空间绿地一期、新江湾城内(空军江湾机场留用土地)公共绿地以及立体绿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绿地社会综合服务功能。

3、开展各级生态创建活动。持续开展环保“五进”和“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创建绿色小区30个、绿色学校6个、绿色旅游饭店12家。

八、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专项

(一)主要目标

以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为立足点,加快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的可持续转变,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保市场培育水平,推进环保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重点任务

1、推进构建多层次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到2017年,力争回收体系覆盖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橡胶、废玻璃、废棉织物、废电器电子产品和易污染环境产品八大类再生资源品种,废金属、废塑料、废纸等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90%以上,并以电子废弃物回收为重点突破,推进实现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全覆盖。

2、鼓励节能环保产业自主创新。促进产学研结合,对区域内节能环保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技术标准、商业模式等方面的研发给予支持。优先做好节能环保企业与科技小巨人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等政策资源的对接服务,扶持培育一批节能环保示范项目。

3、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有机废气治理、场地污染调查、餐饮油烟整治、扬尘污染防治、污染源在线监测、河道水污染治理等为重点,推进本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九、保障机制

(一)完善体制机制

重点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机制、监管机制、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以环保三年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为核心的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机制;加强社区环保工作,完善街镇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强化污染减排责任制,健全污染减排指标分解和跟踪考核机制;强化政策引导效应,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完善污染减排的奖励与补贴等激励制度;探索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政策。

(二)强化环境法治

按照“最严的标准、最严的管理、最严的执法”要求,大力推进新环保法的实施,重点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等的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移动式环保执法,加强环保后督查执行力度,推进精细化管理。

(三)加强能力建设

提高PM2.5、重金属监测能力,实施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建设,扩大在线监测监控应用范围和管理水平,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强化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应急监测装备水平;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开展应急监测演练,提升队伍应急处置水平。紧密围绕清洁空气、水、土壤行动计划的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扬尘污染控制、第三产业污染整治、污染土壤修复、环境安全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四)完善污染源头控制机制

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污染产生。

(五)强化环境信息公开

以环保“五进”工作为载体,加大新环保法的宣传力度;持续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注重信息公开,定期公布环境保护工作进展、环境质量状况、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强化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公众参与,完善环境保护举报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