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浦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1-07-22

 

杨府〔202119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单位:

杨浦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经2021713日区政府第1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2021722

 


杨浦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

 

深化融合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特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定不移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高质量发展与高品质生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快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科技创新引领区域低碳绿色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城区生态环境品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为建设“四高城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推进和提升作用,把减污降碳作为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全面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进一步探索老工业基地生态转型之路,使优良生态环境成为提升城区核心能级的助推器。

坚持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打造有秩序有气质有品位的高品质生态生活融合区,为公众提供更加多样的生态公共空间,以高质量的城区生态环境,提高人才汇聚的吸引力和人民群众的归属感。

坚持质量核心,系统治污。围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总目标,牢固树立“山水田林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维,协同推进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统筹生态环境各要素、各领域,开展整体保护和宏观管控,强化各生态环境要素的综合协同治理。

坚持改革创新,多元共治。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多渠道拓展环境治理方式,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较为健全的环境治理市场机制和较为优化的营商环境,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企业自治的良性互动,推动形成全社会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和功能稳定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

——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市控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比例不低于市下达的任务PM2.5年均浓度稳定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AQI优良率保持在85%左右;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资源能源节约、高效、循环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碳排放强度不断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绿色制造体系不断完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逐步普及。

——污染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以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

——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生态空间质量和功能整体提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86平方米。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区域协作体系,初步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多元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格局。

二、水环境保护

坚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突出优良水体保护和提升,逐步恢复水生态服务功能,加快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进初雨治理和雨污混接改造及海绵城市建设,巩固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地表水水质稳定改善

(一)着力控制城市面源污染

推进初期雨水治理和雨污混接改造。配合推进大武川雨水泵站截流调蓄工程。开展现有泵站的污水截流设施改造,通过更换截流泵、降低截流水位等措施提高污水截流能力。研究市管市政泵站运行优化措施,加强包括进水口垃圾拦截、一体化净水设备等泵站出水控污措施,减少泵站放江污染。加强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的监管,建立雨污混接问题预防、发现和处置的动态机制。进一步完善分流制排水系统的污水管网,结合城市更新和道路工程同步新建、改建排水支管网。建立管道、泵闸等排水设施周期性检测制度和更新改造,加大对老龄管道、缺陷管段实施修复或翻建力度。

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管控流程,统筹推进建筑小区、公园绿地、道路广场和河道水系四大类项目建设,重点提升滨江南段、新江湾城等海绵城市试点区域的显示度和示范效应。加强海绵城市项目的运维管理与绩效考核。到2023年,全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不小于30%

(二)强化河道治理和生态修复

规范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市级部署推进全区入河排污口排查与溯源诊断,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到2023年,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溯源。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启动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

推进河道生态修复。深入落实骨干河道“一河一策”,通过岸线管理、水生态修复等,重点改善虬江、小吉浦等内河水质。对区内骨干河道实施生态疏浚,加强杨树浦港等内河水系生态长效管理。试点新江湾城水系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进经一河、纬六河范围的雨污混接整治。因地制宜推进滨河生态景观建设和既有生态浮岛维护。强化公园湖泊的水生态治理,开展骨干河道生态健康评价。

加强沿江沿河码头水污染防治。建立沿江沿河码头堆场联合整治机制。推进相关码头企业配备完善船舶污染物(油污水、生活污水)接收设施或与有接收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接收单位签署协议,提供配套接收服务。督促码头落实企业责任,通过设置告知牌或发放告知单,主动告知靠泊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信息,为有需求的船舶提供污染物接收服务。

三、大气环境保护

以协同推进大气环境质量全面达标和碳排放达峰为核心,以建设和生活为重点,统筹产业、能源、交通等领域,深入推进大气污染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域协同治理。

(一)深化VOCs污染防治

严控新增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完善、动态更新VOCs排放企业清单。督促新一轮VOCs“一厂一方案”实施落地。大力推动涉VOCs企业的低挥发性原辅料产品源头替代。规范企业涉VOCs治理措施的运行管理和台账记录。全面加强对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无组织排放控制。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到2022年实现工业VOCs排放量较2019年下降10%以上。

(二)强化移动源污染控制力度

加大移动源能源结构调整。公共领域加速新能源化,公务用车、环卫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基本采用新能源车,大型载重货运、环卫、工程车辆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明显提升。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停车场100%配备充电设施、新建小区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办公场所、公共设施等按照一类地区不少于15%、二类地区不少于12%的要求安装到位。

强化机动车污染管控。加大老旧车淘汰力度,基本完成区内营运性国三柴油货车淘汰。严格军工路过境柴油货车的执法检查,加大区内物流和大型商业区域的移动源入户监督抽测频次。对属地范围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已标注的重点车辆排放检验数据进行核查,年度核查率应达到80%以上。持续推进非法经营加油点排摸,严厉打击非法加油行为。推进区内注册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管。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加快淘汰更新区域内未达到国二标准的机械。根据市级部署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管和现场监督检查。

(三)推进社会生活源整治

深化扬尘污染控制。督促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文明工地要求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与文明施工联合执法,全区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加大军工路、杨树浦路等区域扬尘防治。确保在建(符合安装条件)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安装率达到100%。深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严禁车辆偷倒渣土、垃圾行为。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机械化的作业能力,到2023年,全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6%以上。

加强社会面源管控。强化餐饮油烟监管,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持续推广大型商圈、新建产业功能载体的餐饮业集约化管理模式。完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机制。依托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平台预、报警信息和数据异常情况,加强辖区内加油站油气回收处理装置监督抽查,抽测抽查比例不低于40%。开展重点行业储罐油气回收专项整治。2022年前完成杨浦油库底部装油方式改造。新增运输汽油的油罐车不得配备上装密闭装油装置。推进汽修行业达标改造,推广采用低挥发性涂料。

四、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

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加快构建资源整合、权责明确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

(一)提升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水平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调查评估-修复-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制度,加强对受污染场地、敏感目标周边土地再开发利用的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及相关规划许可时序。严格建设用地出让、划拨等土地流转管理制度,配合市局定期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强化遗留场地管理和风险防控,建立跟踪机制。

加强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预防管理。在产企业加强土壤污染预防,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的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拆除活动备案等法定义务,完善信息共享与公众监督机制,强化土壤污染执法机制。

有序推进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建设用地清洁一块、开发一块,结合土壤污染集中治理修复基地模式,探索建设用地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的创新模式。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地块多部门联动后期环境监管制度。

协同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

开展工业企业、运输公司、码头等内部加油站排摸以及埋地油罐防渗改造。加强对地下工程建设或地下勘探、基坑开挖等活动的监管,防止建设工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地下水隐患排查。加大老龄管道维护、修复和更换力度,减少污水管网渗漏对地下水的影响。开展地下水监测井等排查登记。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以“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为核心,以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推进垃圾分类提质增效,着力提升各类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

(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提质增效

加大净菜上市力度,探索大型菜市场湿垃圾就地处置。提高沿街商户垃圾分类收运实效,促进可回收物服务点功能提升。规范居民区有害垃圾和单位零星有害垃圾收运管理,完善大件垃圾收运管理。试点大型消费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开展商品包装物押金回收制度,在快递外卖集中的重点区域投放塑料包装回收设施,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平台,通过智能分类、GPS定位等措施,实现从分类、收集、运输到处置的智慧化监管,实现对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分类责任全程追踪溯源。到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达到95%,回收利用率达到43%以上。

(二)完善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落实建筑垃圾日常监管,联合执法部门加大对非法运输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建筑垃圾的规范运输处置。加快推进固废减量化项目,提升中转分拣能力。

(三)加强固体废物风险防控

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优先管控出路困难的一般工业固废,实施全流程跟踪管理,落实产废、运输和利用处置单位的环境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危废电子联单管理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制度,落实院校、科研机构及相关单位实验室废物安全处置主体责任。强化产生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危险废物联合监管。研究区级中小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协作平台,完成19张床位以下(含19张)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点收运体系建设。

六、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

以完善产业准入标准和环境政策体系为抓手,加快推进产业布局空间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领域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实现工业绿色发展。

以环境准入、环境执法等为抓手,贯彻落实“三线一单”分类管控要求。持续推进军工路沿线堆码站退出,加大滨江中北段低端加工型、低效用地型企业的调整力度,推进传统制造向智慧制造、绿色制造转型,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聚焦先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全力推进滨江、大创智、大创谷和环同济等重点功能区建设。至2023年,力争完成4项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推进1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与改造。

七、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立足杨浦区生态空间发展现状,持续提升生态空间规模品质,加强滨水开放空间建设,强化公共绿色开放空间可达性,强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一)推进生态网络空间建设

加快构筑一带(黄浦江滨江绿带)、三廊(杨树浦港绿廊、虬江-东走马塘绿廊、复兴岛运河绿廊)、多园(杨浦公园、黄兴公园和江浦公园等公园)、多点线(城镇及社区公共绿地、沿线带状绿地)的城市生态空间格局。

(二)加快公园绿地和公共开放生态空间建设

形成由国家公园(共青森林公园)、地区公园(杨浦公园、黄兴公园)、社区公园(江浦公园、新江湾城公园、四平科技公园等)为主体,口袋公园为补充的城市公园体系,基本实现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扫盲(覆盖率不小于85%)。依托新建单位绿化的规划设计和既有单位绿化的拆墙透绿工程,推进单位绿化开放共享,形成“小、多、匀”的街心花园布局。探索建设组合式、花园式屋顶绿化,依托城市微更新建设垂直绿化。推广彩化树种应用和特色营造,提高彩化率。强化实施骨干绿道网络和特色道路建设。到2023年,建成6个街心花园,创建绿道6公里,绿化特色道路2条,新增立体绿化6公顷。新增滨江南段绿地面积,提升南段滨江绿化品质。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滨江生态调查。研究滨江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信息,推进滨江公共空间生态建设,推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稳定健康的生态系统。结合河湖连通、海绵城市建设,强化本地物种保护,因地制宜推进一批近自然小微湿地保护恢复,逐步提升河流湖泊生物多样性,恢复生态系统健康。依托“一江一河”沿岸功能提升契机,配合开展城市湿地分布、现状等基础情况梳理工作。

八、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

以实现碳排放达峰为目标,以节能增效为主要手段,深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

(一)落实本市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

研究本区碳达峰目标及路线图,以科技创新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实现交通低碳化、推进建筑低碳化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立健全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落实强化碳排放重点企业管理、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保护协同监管,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统筹融合。

(二)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加强产业项目源头管理,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引导采用节能技术,开展能源审计。实施节能项目,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支持工业企业加强内部能源运行动态监控,推进生产过程能源消耗的监测和精细化管理。持续推进商业、旅游饭店业和其他民用领域、建筑楼宇领域、公共机构领域和交通运输领域节能降碳。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协同城市更新工作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推广太阳能利用,加快推动光伏在工商业、公共机构等领域应用,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

(三)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

按照市级部署进一步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将低碳理念融入滨江中北段规划与建设中,持续推进滨江南段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

九、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

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强化循环经济的示范引领,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形成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

(一)提升重点领域资源利用效率

按照国家和本市要求,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和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工作。有序推进部分塑料制品的禁限工作,加快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推进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塑料废弃物。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配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3年,基本建立全区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积极培育“互联网+”回收模式。指导回收企业完善再生资源物流运输体系,加快可回收物“点站场”的标准化建设,完善提升“两网融合”体系。

(二)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大力倡导生态设计和绿色消费理念,推动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引导消费者优先采购可循环、易回收、可再生的替代产品。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倡导光盘行动、适度点餐,并将落实情况纳入餐饮服务单位文明创建的指标体系。大力推广节能环保低碳产品,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国有企业率先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鼓励其他企业自主开展绿色采购。倡导绿色出行,结合“15分钟生活圈”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完善慢行设施,不断提高绿色出行比重。持续推进滨江南段市三星级绿色生态城区创建,分类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

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保障机制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制度改革和政策创新,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

(一)完善环境治理机制体制

坚持和完善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滚动实施机制。健全与落实《杨浦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深入完善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职能。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区-街道-社区“最小单元”环境治理新模式,开展街道基层环境治理试点示范。落实区河长制。初步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生态环境执法、自行监测、生态环境统计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监督管理。

(二)健全智慧监管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逐步推动构建由标准站、微型站和走航监测相结合的环境监测网络。推进纬一河、纬二河、随塘河、小吉浦四条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站(含岸边站)建设,不断提升水环境监测分析和预警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完善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行政执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研究利用无人驾驶设备、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深化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形成执法监管合力。结合“最小单元”环境治理新模式试点,推进执法事项、执法力量下沉。

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优化审批流程。逐步试点推进扬尘治理、重污染天气应急、社会源环境投诉等纳入“一网统管”,促进各类生态环境数据的全域全量汇聚和共享,结合“最小单元”环境治理新模式,强化区、街道二级智能场景开发应用,实现生态环境领域“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定期修编区级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应急装备的快速响应能力。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完善响应、协调、信息公开和报告机制,提升环境应急管理决策水平。持续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推进重点监管企业“一厂一档”动态监督,加强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定期组织风险企业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升企业应急现场处置能力。加强高校、医院等事业单位、检测机构和实验室等化学品使用场所的风险管控。

(三)健全市场治理体系

加大环保帮扶力度,引导重点企业开展第三方服务试点,探索生态环境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新服务模式、全托管型环保管家模式,研究环保管家服务标准。

(四)健全区域协作体系

推动跨区域环境联动共保。探索建立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治理方案。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和重大活动协同保障。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探索与周边区域环境安全应急联动与响应机制。

(五)推进全社会共建共享

加强企业责任制度建设。指导帮扶排污单位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把环保责任落实到岗位。分批制定餐饮、汽修等行业环保守则。严格执行固定污染源自行监测制度,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强化生产者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责任。持续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健全多部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有效落实区内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逐步提升东区污水处理厂、区环境监测站等环保设施的公众开放度和覆盖面。

强化全社会监督。畅通沟通渠道,搭建社会组织交流平台,让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平台,依托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开展生态环境主题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