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

2023年,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努力打造透明度高、营商环境优的城区。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高质量开展政策解读。针对《上海市旧住房成套改造和拆除重建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政策解读,通过常见问题答疑,将居民关心的问题解释清楚,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二是办好政府开放结合重点工作,2023年我局以“安居杨浦,走进保租”为主题开展了政府开放月活动。邀请有租房意愿的市民代表和企业代表来到“城投宽庭·江湾社区”保租房项目,为他们介绍了保租房住房政策及相关的申请条件等,收获了广泛好评。三是推进重点领域公开。针对老百姓关心的美丽家园、“两旧一村”改造、住房保障等方面,及时更新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宣传解释。

(二)依申请公开

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到申请件全录入系统,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等关键节点全称留痕、可追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申请件的档案管理工作,由纸质版本逐渐向电子版本过渡,方便后续查阅。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共制发公文27件,已全部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上公开,达到公文主动公开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策咨询服务。针对“网上咨询”和“网民留言”,加快流转速度,能够做到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2023年已答复“网上咨询”29件,“网民留言”8件。通过杨浦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微信公众号“上海杨房宣传”进行信息发布。2023年,我局通过“上海杨房宣传”微信公众号发布和转载推送约150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分工负责、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截至202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51

2

 0

 0

6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1

 0

 0

6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1

0

0

0

0

0

2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1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

0

0

0

0

0

7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1

1

0

0

0

0

1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9

0

0

0

0

0

22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31

0

0

0

0

0

13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1

0

0

0

0

0

2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9

0

0

0

0

0

2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6

0

0

0

0

0

26

(七)总计

694

2

0

0

0

0

69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8

0

0

0

0

0

1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37

37

45

33

352

4

0

0

1

5

7

0

0

11

18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个别依申请公开在答复类型的准确性上仍有待提高。2024年我局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严格审查流程。特别是针对不明确的申请内容,及时准确做好补正程序。严格把关依申请公开的材料,做到答复准确、程序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信息处理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要求执行,并将收费事项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2023年,我局从“便民、利民、惠民”角度出发,免费提供信息复印件,共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二)创新工作方面

针对拆除重建实施项目,打造“左邻右舍”APP、微信小程序等,同步公示项目更新实施方案、评估设计方案、更新协议等文件,实现我区旧住房成套改造“线上+线下”全过程、各载体、多形式公开,切实保障居民知情权。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探索“阅办联动”机制。在《关于转发<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房规范〔2021〕5号)的通知》后增设“办”字图标,可直接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二是做好重要政策“两页”推送工作。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网页开展重要政策及其解读和问答的线上精准推送,有效地服务需求群体,助力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我局共推送6条。三是加强依申请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在收到指向不清或概念模糊的申请时,先提前与申请人电话沟通,充分了解申请人诉求。基于“便民利民”的原则,通过便民告知的形式答复申请人,提供恰当指引,使得申请人的合理诉求能够得到实质性解决。四是加强重点领域公开力度。针对老百姓关心的旧改征收等工作,在征收基地设立触摸屏,可查阅征收决定、征收协议、居困公示等内容,延长主动公开点开放时间,方便居民进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