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吉新村街道企业收缩管理幅度、 压缩管理层级的工作方案 2024-07-01

杨延办[201323

 

 

关于延吉新村街道企业收缩管理幅度、

压缩管理层级的工作方案

 

近年来,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区国资委要求,街道企业收缩管理幅度、压缩管理层级的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一批“虚拟投资”企业、非正常经营企业等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了有序清理,街道企业在防范经营风险,降低管理成本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目前仍有一定数量的企业尚未清理。为继续推进街道企业收缩管理幅度、完毕压缩管理层级的工作,根据杨府办发[2013]25号文《关于区属企业收缩管理幅度、压缩管理层级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现制订延吉新村街道“企业收缩管理幅度、压缩管理层级”实施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服务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目标,加快国有资产布局结构调整,合理完善产业结构,明晰产权关系,健全产业管理机制,降低产业管理成本,防范经营风险,提高产业经济活力。促进和规范街道企业改革发展,进一步增强街道经济的活力,更好地服务于街道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目标任务

街道企业收缩管理幅度、压缩管理层级是指履行国有、集体资本出资人职能或受托监管职能的区属单位或企业通过一定的方式,使所投资或管理的企业注销法人资格,企业横向管理户数、纵向投资管理层级得到有效控制和收缩的行为。

对于街道管理的国有、集体企业,除街道园区经济运行管理平台以及其他功能需要保留1-2户企业外,其他企业由街道负责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清理,放小企业按原放小方案操作。根据要求,我街道决定保留三家企业:即街道经济运行管理平台“上海延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街道资产清理平台“上海延吉工贸公司”、 放小企业“上海轻工微电机厂”。需要清理的企业17户,包括国有控股2户、国有参股1户、集体企业1户、虚拟投资企业13户(其中:目前正常经营3户,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未注销营业执照10户)。结合我街道需改制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对17家企业采用“解散注销”、“清理甄别(产权界定)”等形式进行清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部署,分级落实

为有序推进、落实责任,街道企业收缩管理幅度、压缩管理层级工作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部署,街道党工委书记为此项工

 

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出资和管理关系遵循一级抓一级的原则落实推进。

(二)、注重质量,兼顾效率

在街道企业收缩管理幅度、压缩管理层级工作推进过程中,一方面要注重质量,在实施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债权债务、对外投资等事宜,同时要妥善安置好职工;另一方面,要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狠抓效率和进度,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任务。

(三)、依法有序,规范操作

在街道企业收缩管理幅度、压缩管理层级工作推进过程中,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均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区国资委的要求,有序进行,规范操作,要严格操作程序,谨防国有资产流失。

四、责任分工

街道成立“企业收缩管理幅度、压缩管理层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企业收缩管理幅度、压缩管理层级的方案制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科,负责进行政策指导、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按时间进度、保证质量做好收缩幅度、压缩层级的相关工作。

此项工作由街道经济科牵头落实、组织实施,对所属企业进行宣传、发动、排摸、调查、甄别、清理等工作,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做好积极配合,确保街道企业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街道“企业收缩管理幅度、压缩管理层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尤进宇      街道党工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    张海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街道经济科科长

       街道组织科科长

             周金泉      街道财审科科长

刘传清      街道市政科科长

傅蓓蓉      街道办公室主任

    朱东育      街道地区总工会主席

    办公室(设在经济科):

    办公室主任       张海丰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

    办公室副主任           街道经济科科长

    办公室工作人员   陆耀明    街道经济科工作人员

 

 

○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送:区属企业“双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延吉新村街道行政办公室                      20131211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