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2023年,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2023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聚焦重点及群众关切,通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持续深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 主动公开

通过“上海杨浦”区政府网站、“信用上海”网站、“杨浦卫健”和“杨浦e工之家”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3251条。公开区级重大行政决策《杨浦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草案背景、公众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等。及时公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时公开委机关和委直属各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和2022年度部门决算。及时更新机构职能、机关简介等信息。聚焦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重大民生领域,开展精准化推送。

(二) 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受理有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信息不存在6条,属于行政执法案卷5条,依申请公开3条,重复申请3条,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3条,主动公开2条,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2条,部分公开1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条,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条。

(三) 政府信息管理

我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审查把关。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落实文件属性源头认定制度,规范公开政策文件,严格做到“三同步”。严格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加强上网信息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落实数据同源,专栏与政务新媒体公开的数据一致,不存在同一条信息不同数据的情况。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条例》明确的主动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加强网站后台管理,做好内容保障工作。充分运用“杨浦卫健”和“杨浦e工之家”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信息渠道,及时发布本区卫生相关政府信息和防病提示等便民信息。

(五) 监督保障情况

制定《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和委直属单位综合目标任务,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加强对基层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导和业务知识培训,积极参加市级、区级主办的政务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0

0

0

0

0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2023年,我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整合、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少数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出现错别字的情况;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督促指导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切实把好审核关,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无误安全;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培训和考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依申请收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杨浦区人民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事项公示》相关规定,严格执行。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对年度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我委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听取《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部署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经过主任办公会专题审议,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责任科室和相关科室共同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拓展公众参与渠道。邀请3名社会组织代表出席主任办公会,就《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卫生健康行业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进行献言献策,增强政民互动,提升公众满意度。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渠道,通过座谈会、线上征集、实地走访、调查问卷等形式,优化前端参与路径。严格贯彻落实市级和区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我委被评为2023年度杨浦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优秀单位。

三是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聚焦居民日常息息相关的健康问题,开展了以“乐享康复,伴您同行”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康复科普讲座、康复互动体验和现场提问交流,搭建起医院与居民面对面、近距离沟通的平台,帮助居民更加了解常见病的预防和康复治疗,促使大家树立康复理念让居民更加了解医疗卫生工作,增加居民支持医疗卫生发展的认同感,不断提升居民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知晓度、感受度和满意度。区卫健委和医院也将结合居民代表们的合理化建议,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满足居民健康需求

四是不断优化政策解读形式。围绕政策制定背景、制定依据、出台目的、主要内容等,力求解读深入透彻,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做到“应解读尽解读”。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设置双向跳转链接,确定解读重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提高政策解读质量,通过政策制定前焦点解读、草案解读,政策施行后二次解读等方式,主动、及时、持续解疑释惑,利用视频解读、动画解读等多元载体,丰富政策解读内容和形式,提高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落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