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全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防寒保暖和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021-01-05
各街道、养老服务机构:
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低温雨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以及区安委办《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全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冬季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现结合本区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岁末年初“两节”将至,低温寒潮、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频繁,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期。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零星散发风险仍然存在,疫情防控容不得丝毫麻痹松懈。当前,必须清醒认识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性和复杂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切实加强监管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各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化监管责任,以对老年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老年人疫情防控、防寒保暖和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紧急情况的准备,确保老年人安全过冬。
各养老服务机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完善细化相关应急预案、确保各项措施充分有效。严禁在养老服务机构违规销售保健品,严禁养老服务机构向入住老年人非法集资,坚决杜绝养老服务机构为外部单位和人员销售保健品或非法集资虚假宣传提供场地或其他协助。
区民政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保持严抓严管高压态势。按照“四不两直”要求,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飞行检查,严防各类疫防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全区养老服务工作平稳有序。
二、扎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各街道要认真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养老机构、长者照护之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助餐点、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存放易燃易爆物、堵塞消防通道、建筑材料防火等级不达标、电动车违规在室内或楼内公共区域停放充电等方面消防安全隐患,一经发现立即责令整改。
各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隐患自查,举办一次安全培训,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清洗一次油烟道,维护一次消防设备设施,检查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同时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三自两公开一承诺”要求。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养老机构应确保至少设有1处御寒点供老年人取暖、活动。核定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要确保至少设立2处御寒点。对年老体弱、有慢性病史的住养老人要重点看护,如发现有不适,要及时进行救治,或送相关医院就诊并在第一时间联系家属,对有吸烟、酗酒史的老人要重点加以关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存有“超床位”现象的养老机构要坚持实施“消肿”计划。
现阶段进入疫情常态化管理阶段,各街道、养老服务机构要严格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按照民政部制(修)订的《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及《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二版)》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流程,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四早”措施,认真落实全区养老机构新冠病毒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三、严格落实制度规范,保证食品安全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放心餐厅、放心食堂管理规范》的要求,严格落实养老机构食堂及老年人助餐点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各养老机构食堂及社区睦邻小厨(长者食堂)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严格执行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各养老服务设施如从外部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供餐单位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
四、切实做好社区居家冬季为老服务
各街道要对本辖区内高龄、独居、特困老人家庭中居住条件相对较差、无防寒保暖设施且生活照料有困难的社区老人,进行一次认真排摸,全面掌握本社区老人的基本状况。对社区中困难老人给予重点关心,了解他们的越冬需求,做到主动帮、重点帮,力求全覆盖,确保老人入冬后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保障老人生命财产安全。要积极发挥助老关爱员、邻里互助以及家庭成员的作用,对辖区内所有的独居老人实施每日关爱。进一步规范关爱工作流程,细化关爱举措,完善关爱工作的发现—沟通—处置机制,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措施,同时,对独居老人家庭所使用的燃气、水电、家用电器、取暖设备等设施要进行一次认真的安全检查。继续做好关爱工作的日常记录,确保关爱工作的实效性。以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为平台,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同时,积极发挥御寒点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御寒服务,在6度或以下的低温季节,确保空调正常开启。同时,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内,利用线上和线下,做好冬季常见病、多发病健康知识讲座以及防寒保暖工作宣传;合理使用制氧吸氧器、药箱、血压器、保温桶等为老服务器材,提升为老服务水平。结合冬季老年人服务需求,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医等“6+x”服务。
五、加强应急值守,防范意外事故
各街道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属地化防火巡查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事故或者紧急情况,需第一时间摸清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坚持值班值勤及定时查房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并加强夜间巡查,一旦发生意外,确保能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理。在值班巡查中,要密切关注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状态,加强与入住老人的思想沟通、情感交流,对情绪异常的老年人,要重点做好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入住老年人患精神疾病、传染疾病的,要及时转送医疗治疗。加强冬季供暖保障,防止煤气、煤烟中毒和冻伤、冻死事故,确保老年人安全过冬。加强日常巡查和护理,防止老年人因护理不到位,发生跌伤、走失等事故。
区民政局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实施全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防寒保暖和安全防范工作半月报,请各街道、各养老服务机构接到通知后于每月15、30日前上报工作半月报(详见附表)。如遇重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
附件:《“两节”期间街道老年人防寒保暖和安全防范工作半月报》
《“两节”期间养老机构防寒保暖和安全防范工作半月报》
联系方式:
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王培敏 25032407
区养老服务中心 吴冰梅 25017705
杨浦区民政局
2021年1月1日
附件1:
“两节”期间街道老年人防寒保暖和安全防范工作半月报
街道(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落实情况 |
1 |
基本情况 |
高龄、纯老家庭(独居老人)、特困老人需上门关爱老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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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御寒点(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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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寒点的老人数(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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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检查 |
辖区内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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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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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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睦邻小厨(长者食堂、敬老助餐点)安全生产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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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老年活动室安全生产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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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老家庭(独居老人)燃气、水电、家电设备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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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走访慰问 |
走访慰问社区老人总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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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居委会走访慰问社区老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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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发放御寒物品和慰问金总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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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街道(镇)支付金额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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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于每月15、30日下午四点前报区老发中心,联系人:吴冰梅,电话:25017709,传真:25017713
附件2:
“两节”期间养老机构防寒保暖和安全防范工作半月报
机构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项 目 |
检 查 内 容 |
落实整改情况 |
1 |
疫防安全 |
家属探望、接待咨询和志愿服务实行预约管理,指定路线和公共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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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值班执行登记、测温、消毒和查验健康码、旅行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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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风险地区返院老人和员工需经核酸检测无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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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专人接收消毒家属送生活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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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岗测温、戴口罩和手消毒等防护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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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居室定时通风,地面家具等定期擦拭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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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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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内应设置隔离观察室(区),配置相应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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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疫防应急物资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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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消防电气安全 |
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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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专人进行每日日间防火和夜间防火巡查,且不应少于两次,做好巡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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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具有资质的服务机构进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每月出具维保记录,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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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在起居室内使用电热毯、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厨房灶台、油烟罩和烟道定期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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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在值班时间严禁脱岗、擅离职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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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保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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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整改电气火灾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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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充电必须设在指定室外场所,严禁夜间充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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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
检 查 内 容 |
落实整改情况 |
3 |
食品卫生安全 |
食品采购、查验(须要索票索证)、储存、加工符合规定要求;备餐间、就餐区域清洁卫生符合要求;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符合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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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外包需第三方提供资质证书并签订服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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荤素食品按48小时分餐留样,每种不少于150g,并有留样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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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频次、方法符合要求,消毒剂存放及配制使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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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特种设备安全 |
电梯定期检测维保、日常巡视有记录,配置对讲机或电话呼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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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安防监控系统,对养老院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监控或实行24小时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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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呼叫系统正常使用,按铃呼叫时,护理员应答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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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日常服务安全 |
护理员掌握入住各类老年人的照护等级、照护内容、照护风险点,交接班记录书写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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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员总数及各时段人员配置与标准相符;夜间无以睡当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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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突发事件(自伤、伤人、跌倒、坠床、噎食、误吸、走失、烫伤、食物中毒等)的应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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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安全保护具的失智失能老人使用前应告知家属有书面签字确认,使用过程中有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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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保管应一人一屉(盒),无裸药;镇静类、精神类药物外包装上有老人信息并集中上锁保管,发放时应确认已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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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报人: 联系电话:
注:于每月15、30日下午4点之前报区养老服务协会。联系人:张莉霞,电话:25017719,传真:2501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