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杨浦区延吉新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2-15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延吉新村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杨浦区政府网站(WWW.SHYP.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王玉婷,电话:65300829。 一、概述 2016年,街道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信息公开人员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行政办公室主任兼任,并明确专人专岗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按照《延吉新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层层落实,规范流程,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除了主动公开本街道的实事项目、人事任免、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政策等信息,还积极公开“三公”经费预算、收支预算。经统计,目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达到50%以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街道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明确申请程序、申请部门和联系电话,畅通社会各界了解政府信息渠道。信息公开主要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16年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单。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6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未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收费情况 2016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以及免除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我们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比例还不够多。纵观全年工作,还存在因循守旧的思维,没有完全达到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 2、因为岗位人员变换,新的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不足之处,我们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指标统计附表 (2016年度)
延吉新村街道办事处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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