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5年度杨浦区医学重点学科的通知 2022-10-31
杨卫健委〔2022〕120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5年度杨浦区
医学重点学科的通知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杨浦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是卫生健康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体现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实施“健康杨浦”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杨浦区卫健系统发展战略与重大需求进行重点建设的学科,主要开展基础性研究、临床应用型研究和科技研发,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进一步提升杨浦区医疗卫生事业的综合竞争力。为做好2022-2025年度杨浦区重点学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实施“健康杨浦”战略,推进综合医改为指引,以着力解决卫健系统学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导向,共同提高杨浦区卫生健康系统科研实力,实现医、教、研的统一与进步,进一步提升区域临床医学技术水平和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重点学科建设的类别与遴选
按照“重在临床、强化预防、突出社区、加强与扶持并举”的原则,以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领域为重点,在区属医疗机构内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程序,遴选并开展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项目建设,本轮建设周期为三年(2022年11月—2025年11月)。
(一)重点学科的类别
1.杨浦区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杨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杨浦区卫健委卫生监督所申报“重点学科”;
2.杨浦区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杨浦区沪东老年护理院、杨浦区卫生事业管理中心、杨浦区健康促进中心申报“重点项目”。
(二)重点学科的数量
1.重点学科(A类)立项10项;
2.重点学科(B类)立项10项;
3.重点项目立项10项。
(三)重点学科的遴选
1.重点学科:各单位根据申报要求认真组织遴选,择优申报。区域性医疗中心择优申报不超过8项,二级甲等综合性医疗机构择优申报不超过6项,其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择优申报不超过4项,经杨浦区卫生系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最终共立项重点学科(A类)10项、重点学科(B类)10项;
2.重点项目: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杨浦区沪东老年护理院、杨浦区卫生事业管理中心、杨浦区健康促进中心根据要求认真组织遴选,择优申报不超过2项,经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立项10项。
3.已入选上海市“医学(中医)重点专科”“重要薄弱学科”以及“医学重中之重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学科”的项目不再参加此轮遴选。
三、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匹配与使用原则
(一)经费匹配要求
1.重点学科(A类)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予以资助建设经费三年共40万元,建设单位按1:1匹配;
2.重点学科(B类)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予以资助建设经费三年共20万元,建设单位按1:1匹配;
3.重点项目区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予以资助建设经费三年共10万元,建设单位按1:1匹配。
(二)经费使用原则
1.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区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对学科建设项目分项目实行专帐核算;
2.学科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学科建设相关的课题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以及必需的设备购置等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劳务费、材料费、测试加工费、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等内容;
3.建设单位分管领导负责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财务科须对本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上海市和杨浦区的有关财政经费管理的要求执行;
4.项目经费采用直接补助方式,原则上项目立项后分三年计划拨付,拨付比例30%、40%、30%。
四、重点学科建设考核原则
1.重点学科建设办公室对重点学科实施基于建设绩效的动态管理模式,采取经费审核、年度检查、终期验收相结合的检查与评估办法,实现跟踪管理、动态调整。
2.重点学科建设办公室对根据重点学科的计划任务书,每年对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落实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建设周期结束当年进行终期验收。检查采取集中评审与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
3.由于种种原因终止学科建设合同者,建设单位应向重点学科建设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报告,重点学科建设办公室将停止下拨建设经费,同时酌情追回未使用已拨经费。
五、申报重点学科的基本条件
1.申报学科必须是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相对稳定,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学科整体水平在市内同类学科中有一定的影响,在区内有一定的先进性,代表性;
2.学科队伍整体力量强,职称、学历、年龄结构等方面组成合理;
3.重点学科负责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报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殊情况申报人年龄可适当放宽。申报人均需具有较高的指导本学科建设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且本人自愿;
4.重点学科负责人要求近三年以来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其中在统计源期刊发表的论文应不少于2篇。重点项目申报人要求近三年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
5. 申报条件中涉及所有内容的截止时间截为2022年9月30日。
六、重点学科申报材料
1.《杨浦区医学重点学科申请书》或《杨浦区医学重点项目申请书》均需一式五份,一律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由各单位科教部门汇总后于11月5日前报送区卫健委医政科,电子版(申请书及汇总表)发送至yzk202@vip.163.com;
2.申报材料中提供的课题、奖项、论文、专利证书、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和学会任职等材料复印件,加上封面和材料目录后按次序另行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11月5日前由各单位科教部门汇总后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区卫健委医政科;
3.重点学科(A类和B类)准备8分钟内的申请汇报PPT,重点项目准备5分钟内的申请汇报PPT,电子版由各单位科教部门汇总后于11月5日前发至yzk202@vip.163.com。
4. 拟定于11月12日至15日召开专家现场评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重点学科建设办公室设在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联系地址:杨浦区眉州支路78号2号楼506;邮编:200090;联系人:丁晴雪;联系电话:65181585;电子邮箱:yzk202@vip.163.com;传真:65181585。
附件: 1.杨浦区医学重点学科申请书
2.杨浦区医学重点项目申请书
3.2022-2025年度杨浦区医学重点学科、重点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
抄送: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