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长海路街道办事处公告
翁美琴:
本机关于2024年2月26日作出《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沪(杨)长海办催告字〔2023〕第110305号),现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