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A04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1-07-19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对区第十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第A044号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蒋蓓代表:
您提出的A-044号“关于非高峰(时间段)公交车辆到站停靠时间延长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建议后,我委立即与我区境内主要公交线路的运营企业上海巴士第一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联系,并对公交车的停靠时长进行了讨论研究。经研究,“关妥车门后平稳起步,车辆进站停稳后开门”是我市公共汽车和电车行业的服务规范内容,我委建议公交运营企业加强落实服务规范,提升公交服务水平。
首先,根据《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服务规范》第三十八条规定,驾驶员在车辆行驶中应当规范操作,安全行车,关妥车门后平稳起步,车辆进站停稳后开门。更重要的是,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的比例和绝对数量快速增长,而公交是老年人除步行外的第一大出行方式,由于老年人大多行动不方便,挤不上、站不稳、下不来等情况时常发生。为保障老年人的公交出行安全,公交运营中应为老年人提供便利。为此,《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驾驶员、乘务员从事营运服务时,应当为老、幼、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的乘客提供必要的乘车帮助。以及,《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第二十九条规定,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驾驶员、乘务员,应当为老、幼、病、残、孕乘客提供必要的帮助。
为保障老年人的公交出行安全,满足他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我委建议巴士一公司加强人员培训教育及运营管理,严格落实服务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同时提升适老化服务水平,建议公交驾驶员对老年人能够耐心等待上车、判断坐稳扶好、提醒到站下车、观察安全下车,通过文明服务向老年乘客给予更多关心与温暖。
根据《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市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直接对包括杨浦等中心城区的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我委将在今后的市级部门调研过程中及时反馈相关建议,在公共汽电车运营中更加考虑老年人出行需求并推进公共汽电车人性化设计,持续提升交通出行适老化服务水平,让老年人在公交出行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杨浦区交通委员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