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浦区卫生健康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05-15


 

 

 

 

 

杨卫健委[2023]84 

 

关于印发《杨浦区卫生健康系统重大

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疗机构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据《上海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及杨浦区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经领导同意,现将《杨浦区卫生健康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


 

杨浦区卫生健康系统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杨浦区安委会制定的《杨浦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和杨消专委会印发的《杨浦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上海安全生产78条”创新举措和本区“80条”具体措施,全面落实区卫健委监管责任和医疗机构主体责任,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整治行动,督促推动医疗机构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医疗机构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区卫健委将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排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切实得到遏制,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依托区卫健委安委会,建立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机构,全面统筹推进本系统专项行动。

(一)成立系统专项行动工作组

组长:周志明  陈风华

副组长:薛人翼

区卫健委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工作组成员。

(二)设立系统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曾涛

办公室副主任:盛英杰

专项行动日常组织、协调调度工作由委安委办承担。

(三)设立系统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与工作小组

工作专班主要负责推动落实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由原系统安全检查4个工作组组成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原工作组组长和组员不变。由委安委办聘请第三方专业人员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定期进行隐患排查。专班及工作小组主要负责该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督查检查、传达要求、汇总上报情况等任务。各医疗机构专项行动应在区卫健委工作党委统一领导下按具体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医疗机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医疗机构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医疗机构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发挥好主要负责人的主导作用,一级推一级将排查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排查整改质量。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5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行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有病床的医疗机构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在此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医疗机构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强化危险作业管理措施。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等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紧盯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坍塌等事故多发易发环节,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健全管控措施和管理制度,严格检查督促制度措施落实,从根本上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督促作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有病床的医疗机构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5.发挥公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头雁效应”。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把“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活动常态化,对5年来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情况开展后评估,带头深入学习宣讲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等安全生产管理创新,采取班子成员下沉“包干制”等方式,一级推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制度、品牌案例、长效机制。加强示范引领,带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和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形成一批典型示范案例,带动行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狠抓安全生产精准严格管理,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委安委办要定期对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事故情况开展评估研判和趋势性分析,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医疗机构的非法违规问题。突出抓好以下5项工作:

1.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本次专项排查整治主要从在建工地、住院病区、电瓶车停放、消防设施设备、电气配电、食堂、有限空间、气瓶间、危化品仓库、特种设备、信息机房、安全疏散条件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部位。各医疗机构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委安委办将通过在线视频讲座、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开展各医疗机构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区安委办将集中对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将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将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自查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管理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委安委办将成立安全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将开展约谈通报,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4.创新服务方式切实提升效能。委安委办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联合检查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检查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对于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信息联通,多部门协调联动,主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医疗机构帮扶指导;积极服务医疗机构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

5.切实提升新风险的安全防范能力。委安委办要对照市安委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的意见》(沪安委会〔2023〕3号)以及本区安全生产四类清单等,优化系统安全生产责任、权力、监管、任务清单。通过专项行动,杜绝监管空白和盲区,在电动自行车、危险化学品、自建房等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安全风险管控上实现新探索,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责任体系,把“三管三必须”具体化、有形化,做到落实处、可考核。

(三)压紧压实各医疗机构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各医疗机构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党政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5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本市“78条”和本区“80条”具体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要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本单位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自查,督促分管部门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健全机制、关口前移,落实《杨浦区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的工作方案》(杨府办发〔2022〕14号)要求,开展行业安全风险综合评估和重点单位专项评估。各医疗机构要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医疗机构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

5.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各医疗机构要深化上账理念,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委安委办要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督办制度,全部上账、即查即改,严格分类管理、闭环销账。加强督导检查,定期推动整治进展,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重大事故隐患摸排情况以及隐患整治情况要及时报区安委办备案。对于本系统摸排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经积极推动、多方协调仍难以推进整治的,由委安委会邀请专家成立工作组进行研判,对确实难以协调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委安委会将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底前)。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医疗机构自查自改和委安委办帮扶(2023年6月20日前)。医疗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委安委办将对重点区域、重点医疗机构开展帮扶,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委安委办全覆盖隐患排查(2023年11月20日前)。委安委办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定期深入医疗机构开展精准隐患排查。通过多元化的检查措施,推动医疗机构自查整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明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委安委办将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各机构排查整治进展情况(每月20日前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请各医疗机构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委安委办;分别于2023年8月1日、2023年12月1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委安委办。本单位已经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治理行动,要在全面排查各类隐患的基础上,进一步紧盯重大事故隐患不松劲不懈怠,彻查大隐患、严防大事故。


附表1

杨浦区卫生健康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单位称:                                           时间:2023 年   月   日

 

1

医疗机构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2

医疗机构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3

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


4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


1

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本市78条、本区80()


2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

()


3

相关负责同志现场督导检查()


4

相关负责同志到科室宣讲()


5

举报奖励(万元)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6

是否在市级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7

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

()


8

组织开展到科室考核巡查督导检查()


 

 

注:

安委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5月份开始上报,每25日前上报截至当月的累计情况。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51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