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B-05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18-04-28
对区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B-05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孙瑜代表:
您提出的B-051号“关于杨浦区发展融资租赁行业”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借鉴其他地区优惠政策吸引融资租赁企业落户(杨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9号)精神,2016年8月26日上海市政府下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本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强调支持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促进融资租赁业集聚发展。
意见实施以来,据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上海融资租赁企业数量为2089家,其中外高桥保税区域充分发挥上海自贸区政策先发优势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免税、保税等政策优势(诸如:融资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等),形成了融资租赁企业集聚高地和创新发展高地。融资租赁企业落户地区的选择上也呈现向浦东(外高桥)自贸区和海关监管区集聚的态势。截至2016年底,浦东(外高桥)自贸区和海关监管区内共有融资租赁母体公司1524家,保税区域租赁资产总额达5014.5亿元,融资租赁资产总额约占上海全市一半。
相对而言,浦东自贸试验区(外高桥保税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在政策支持力度上更具比较优势,目前我区尚不具备制定类似自贸区、免税、保税区相应特殊政策的条件。
从优化资源的角度而言,我区在借鉴学习的同时更应紧紧围绕本区科创企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本区科创企业尝试运用融资租赁这一创新融资方式,科学合理的通过融资租赁优化资本结构,理顺资金链条,熨平财务风险,做大做强企业。同时,鼓励本区融资租赁企业对接本区科创中小型企业,实现双赢。
二、关于政府直接投资设立融资租赁企业并有针对性地帮助符合要求的科创企业
目前上海融资租赁企业数量增至2089家,资产规模增至1.2万亿元,两项指数均占全国总量的三成左右。其中,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18家,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2064家,金融租赁企业7家。市场主体(融资租赁企业)建设取得显著发展,充分的市场竞争已经使得优秀的融资租赁企业脱颖而出,日益完善的金融生态体系吸引了招银租赁、交银租赁、远东租赁、平安租赁、中航租赁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为扶持中小企业成长提供强大支持。与此同时,整个市场主体参与度已显饱和,竞争较为充分。再通过直接投资新设融资租赁公司可能会使新设成立的融资租赁企业面临其他拥有较大先发优势的同行竞争态势。我们将会对接我区现有的融资租赁企业针对性地帮助符合要求的科创企业
三、对为符合要求的科创企业提供帮助的融资租赁企业提供适当帮助
目前针对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得支持的科创企业已有相应的政策扶持可以依托(《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资助政策》)。具体介绍如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生产经营、科技研发等所需的设备、器材等给予融资费用(包括租息和手续费)补贴。具体资助标准、方式为按融资费用的50%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性质为事后一次性补贴。
四、结合我区商业保理业试点工作,促进杨浦科创企业快速发展
作为国际上发展比较成熟的信用服务行业商业保理,对于解决企业间应收账款回收和加速资金融通具有重要的作用。充分运用商业保理这一信用服务工具,是解决科创企业普遍面临的信用风险加大、流动资金不足瓶颈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结合我区商业保理业试点工作,大力促进商业保理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创造良好的商务信用环境,促进科创企业开展信用销售,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体系,有效实现风险转移、疏通融资渠道,促进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上海市杨浦区商务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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