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查询事务(新7项) 2016-03-07
档案查询事务
1、婚姻登记档案查询
申办条件:
申请人应为在本市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结婚、离婚)手续的婚姻当事人本人
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驾驶证)
办理程序:
(1)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2) 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 根据材料,进入档案信息利用资源平台进行检索
(4) 查到相关档案内容的予以打印盖章
(5) 在查询系统中进行信息沉淀并登记台帐
(6) 若未查询到相关内容的当场告知并提供其他相关查询途径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2、独生子女证档案查询
申办条件:
(1) 申请人应为在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独生子女证所载当事人本人(独生子女及其父母本人)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前往保管该档案的区县档案馆进行查阅
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驾驶证)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根据材料,进入档案信息利用资源平台进行检索
(4)查到相关档案内容的予以打印盖章
(5)在查询系统中进行信息沉淀并登记台帐
(6)若未查询到相关内容的当场告知并提供其他相关查询途径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3、知青上山下乡档案查询
申办条件:
(1)申请人应为在本市办理知青上山下乡手续的知青本人
(2)受知青本人委托代为办理的,或其他相关利用人,应按有关规定前往保管该档案的区县档案馆办理
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驾驶证)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根据材料,进入档案信息利用资源平台进行检索
(4)查到相关档案内容的予以打印盖章
(5)在查询系统中进行信息沉淀并登记台帐
(6)若未查询到相关内容的当场告知并提供其他相关查询途径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4、知青子女入户档案查询
申办条件:
(1)申请人应为在本市办理知青子女入户手续的知青或子女本人
(2)委托他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按有关规定前往保管该档案的区县档案馆办理
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驾驶证)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根据材料,进入档案信息利用资源平台进行检索
(4)查到相关档案内容的予以打印盖章
(5)在查询系统中进行信息沉淀并登记台帐
(6)若未查询到相关内容的当场告知并提供其他相关查询途径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5、再生育子女审批档案查询
申办条件:
(1)申请人应为在本市人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再生育子女审批手续的夫妻本人
(2)委托他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按有关规定前往保管该档案的区县档案馆办理
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驾驶证)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根据材料,进入档案信息利用资源平台进行检索
(4)查到相关档案内容的予以打印盖章
(5)在查询系统中进行信息沉淀并登记台帐
(6)若未查询到相关内容的当场告知并提供其他相关查询途径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6、工伤认定档案查询
申办条件:
(1)申请人应为在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工伤认定的工伤人员本人
(2)委托他人代为办的,代理人应按有关规定前往保管该档案的区县档案馆办理
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驾驶证)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根据材料,进入档案信息利用资源平台进行检索
(4)查到相关档案内容的予以打印盖章
(5)在查询系统中进行信息沉淀并登记台帐
(6)若未查询到相关内容的当场告知并提供其他相关查询途径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7、学籍档案查询
申办条件:
(1) 申请人应为曾在本市部分已撤销中小学就读的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
(2) 委托他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按有关规定前往保管该档案的区县档案馆办理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驾驶证)
(2)监护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证明监护关系的户口本等材料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根据材料,进入档案信息利用资源平台进行检索
(4)查到相关档案内容的予以打印盖章
(5)在查询系统中进行信息沉淀并登记台帐
(6)若未查询到相关内容的当场告知并提供其他相关查询途径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