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

“青春“杨”帆  助力安居——保租房进校园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我局会同团区委、区住房保障中心、区人才办,主动对接财经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等高校,在毕业季前夕深入校园,现场开展保租房进校园系列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问卷调查掌握高校毕业生离校后住房问题。有针对性推介一批服务优质、价格适中、交通便利的保租房项目,供广大师生在活动现场面对面咨询。同时,现场准备了专门印制的的政策宣传手册,供大家详细了解。同学如有意向可直接现场申请保租房。新民网报、解放日报、文汇报、上观新闻等多家媒体平台争相报道了本次系列活动,让广大师生都对保租房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进一步坚定了同学们毕业后生活、就业选择杨浦、扎根杨浦的信心和决心。

(二)依申请公开

按要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现场申请受理点兼公共查阅点,依托“上海杨浦”门户网站,采取线上线下(受理平台+受理窗口)联动工作模式,提高受理办件效率,推动信息公开申请“零跑动”。2024年,我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9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结转下一年继续办理1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局信息公开制度,将公开属性认定和保密审查纳入信息公开流程,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办理、发布流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宣传主阵地作用,积极做好平台运行维护工作,不断拓宽主动公开渠道。2024年,我局通过“上海杨房宣传”微信公众号发布和转载推送约350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2024年上海市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年度工作措施和任务,加强工作任务落实的检查督促,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并做好年度考核评估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7

0

 0

 0

1

1

46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2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8

0

0

0

0

0

12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7

0

0

0

0

0

7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5

0

0

0

0

0

1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9

0

0

0

1

1

2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5

0

0

0

0

0

1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1

0

0

0

0

0

11

2.重复申请

11

0

0

0

0

0

1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9

0

0

0

0

0

49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6

0

0

0

0

0

16

(七)总计

472

0

0

0

1

1

47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7

0

0

0

0

0

1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3

13

0

10

66

5

0

0

4

9

7

0

0

3

1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理念还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还存在“能少则少,能挡则挡”的思想误区。

二是信息公开办理能力有待加强。从年度纠错和败诉情况来看,我局在依申请公开的答复上还存在事实认定不清等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工作人员经验不足、业务不精,能力存在短板。

三是重复、无效申请庞杂量大。房管局业务领域众多面广又与群众息息相关,如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商品房销售等,给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定压力。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定期召开信息公开专管员工作会议,学习传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与领会,不断探索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建立培训工作机制,积极邀请市区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题培训和指导。加强部门间横向沟通,建立日常工作疑难会商制度,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增强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答复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人性化水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三是规范公开流程。严格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四级审批”制度开展内部检索、处理、答复流程,督促业务科室对信息公开系争信息的全面了解,切实履行检索义务,穷尽检索范围,准确掌握事实情况,及时补正申请信息,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更加精准开展答复,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信息处理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要求执行,并将收费事项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2024年,我局从“便民、利民、惠民”角度出发,免费提供信息复印件,共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二)创新工作方面

通过流程再造,进一步优化内部程序,针对“不存在”“非本机关”等答复口径,统一标准程序,严谨细致开展答复,努力做到答复流程和答复效率“最优化”,不断提升本机关的工作质量。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围绕情况较复杂,答复难度较大的依申请公开案件,组织各个业务科室进行会商,研究同类型复杂申请的办理,统一规范答复口径。

二是积极推进政民互动。2024年,我局共答复“网民留言”10件,“网上咨询”68件。能够做到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畅通政民互动渠道。

三是强化数治赋能。针对成套改造项目,更新优化全周期管理平台,与市级系统数据对接,实现与税收征管、房产交易系统信息共享,打通协议置换政策技术壁垒;开发拆房、建设过程可视化模块,让居民实时了解建设进展;完善预算资金、合同管理等功能,加强数字赋能管理成效。项目成果已申报上海市城市更新科技进步奖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