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警报器报废处理的请示 2024-04-23

杨浦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关于固定资产警报器报废处理的请示

 

主任室:

    我办于2007年08月、2008年6月份购置2台电动警报器(3350元*2台=6700元),已到报废年限,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综合科会同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警报器进行清理核对价值为6700元。根据《杨浦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杨浦区民防办公室行政规章制度》规定,拟对2台电动警报器作报废处理,残值上缴财政。

    当否,请批示。

    附:2台电动警报器报废清单

ZY20110812000177

报警设备

警报器

3350元

2007年8月31日

ZY20110812000178

报警设备

警报器

3350元

2008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