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01-08

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建设

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中发[2015]36号)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精神,区生态环境局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和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保护生态环境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奋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年度各项重点任务,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区生态环境局继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行政,积极健全、落实各项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20201-10月,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700件,依申请7件,答复7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2起,处罚金额268.1万元。完成排污登记184家,核发排污许可证160张。依法审批建设项目共33家,实施告知承诺项目1个,其中辐射类建设项目4个,审核登记表备案项目97家,委托开展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技术论证8审批夜间施工194批次。

一、2020年主要工作

(一)深化依法行政工作

1、深化“放管服”改革

严格落实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扩大环评豁免项目范围,全区1/4项目按照要求实施豁免环评,市政基础设施及社会服务业部分项目纳入告知承诺。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完成我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完成排污登记184家,核发排污许可证160张,基本实现全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我局8个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现“四减半”(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减跑动次数)。今年以来,完成审批环评建设项目33个,实施告知承诺项目1个,其中辐射类建设项目4个,审核登记表备案项目97家,委托开展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技术论证8家。

2、加强法制审核

制定杨浦区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法制部门把好法制审核关,严格按照要求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案件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处罚种类和自由裁量是否适当、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是否成立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商议决策,对每个具体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研究,分析研判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把依法行政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具体环节。

3、完善信息公开

紧紧围绕区政府对政务公开的部署,进一步健全机制、规范管理、畅通渠道,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4、开展环保专项规划编制

精心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计划,加快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加强对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研究,深化细化各项任务措施,做到规划、计划有效衔接。今年通过基础调研、资料收集、现场考察、部门访谈、意见征求等环节,现已形成杨浦区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和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初稿。

(二)强化环保执法规范

1、多举措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一是开展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全年共对283个污染源开展了“双随机”抽查检查,对抽查发现的环保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公开抽查信息和查处情况。二是强化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污许可证后监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环境风险源单位、加油站(点)油气回收、挥发性有机物(VOCs)、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等各类专项执法检查30余次。三是狠抓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分别对汽修和码头这2类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汽修企业90余家,码头企业42家,通过“执法+普法”等方式对相关企业开展宣传培训,同时查处汽修环保违法行为5起。四是妥善处理环境投诉,持续推进“12345”工作例会制度,受理各类环境投诉1016件,办结率100%。累计出动执法队员1520批次,检查企事业单位1036户次,实施行政处罚32起,罚款268.1万元,发出责令改正决定书53份。

2、开展环境监管随机抽查

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和上海市关于在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要求,提高环境执法绩效,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透明化。根据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共对283个污染源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1起环保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处理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3、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进一步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突出精细化执法检查。根据杨浦区重点环境保护监管任务计划要求,将日常监督监测与执法监察相结合,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环境整治,每年对区重点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对一类废水排放企业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全年滚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风险源”、排污许可证、土壤污染、安全生产、市重大工程文明施工、VOCs排放、危险废物、工业企业、码头企业、消耗臭氧层物质、辐射安全、加油站和企业自备加油站(点)、汽修企业、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执法后督查等十余项专项行动。

4、开展执法大练兵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2020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和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内容、有检查、有考核地开展大练兵活动。活动期间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局内培训、参与市环境执法总队讲评学、参与案例评比、到外区学习交流和案例分析讨论会等形式,不断提高环境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升全员执法水平。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持续做好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我局打造了全市首创的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线上VR展厅,形成线上线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宣传合力,扩大了六五环境日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发挥局“两微一平台”作用,编发微信490条,微博486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3余条。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结合杨浦区“政府开放周”系列活动,邀请部分居民代表实地参观杨浦区环境监测,鼓励公众踊跃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今年完成了安图新村、江湾翰林、鼎隆公寓、阳光城滨江悦等4个区级绿色小区的创建工作。

二、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和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局年,我局将乘势而上、奋力前行保持污染防治定力不动摇,绷紧防范环境风险这根弦不放松,推动民生改善不懈怠,实现生态环境总体改善开好局、起好步。

(一)做好新一轮专项规划、计划的启动和实施

全面总结我区“十三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和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成效。以杨浦区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为统领,全面启动实施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固废和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攻坚难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确保完成“十四五”阶段性目标任务开好局、起好步。

(二)落实环评制度改革

持续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紧扣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的目标方向,加快推进各类生态环境数据归集和共享。坚持“只设路标、不设路障”,做好企业帮扶,提高窗口办事效率,强化后台服务保障。推进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与变更,加强持证企业证后监管。

(三)提高环境执法效能

坚持依法治污、铁腕治污,有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要时段的专项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实施“清单式”执法检查,推进环境执法精细化、规范化。不断巩固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效,全面完成市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大力推进汽修业和集中商圈餐饮业整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提升基层环境执法效能。

(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队伍思想工作。借助执法改革的契机,配全配强一线执法人员,以党小组为依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谈心谈话等思想教育,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营造敢于担当,积极向上,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完善制度,强化执行,有力推进各项执法监管任务完成,提升执法业绩。二是加强队伍业务培训,提升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精细化,提升行政处罚文书质量,继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三是推动责任落实,压实工作责任。四是完善移动执法系统,提升执法检查精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提升使用效率、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