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海市杨浦区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02-27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卫生计生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卫生计生委政府网站http://wsj.shyp.gov.cn/Index.aspx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杨浦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5188515。
一、概述
2014年,区卫计委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要求,以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从组织机构、规范内容、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因政府机构改革、领导班子调整、人事变动等因素出现脱节。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二是依法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机构职能、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部门公文、其他”等目录内容。加强对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务类信息公开。推进为民服务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区域内医疗机构信息。加强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后台管理,做好公开信息的维护及发布更新工作。
三是着力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杨浦区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杨浦区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办法》,严格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程序,进一步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类型审核流程及保密审查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12月底,我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其中公文类信息5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在杨浦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认真落实区府办关于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有关要求,结合卫生局和人口计生委机构撤并的实际,对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进一步予以了补充和完善,对目录结构着手调整和合并,主要公开了卫生计生委机构职能、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部门公文、其他等分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网站。杨浦区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和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政府信息,供公众公开查阅;公众还可通过网站“申请公开”栏目,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政务微博等新媒体。杨浦区卫生计生委通过政务微博,方便、及时、快捷发布各类信息。 3.政府信息集中查阅场所。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为信息公开集中查阅点,方便公众查阅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的所有政府信息的纸质文本。按有关要求按时做好向区档案局送交纸质公文、目录和公开指南等,按时向区档案局上传政府信息电子文档。 4.各类媒体。围绕医改工作等重点,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5.杨浦区卫生计生委对外公布电话“65188515”,接受来电人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投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杨浦区卫生计生委201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0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杨浦区卫生计生委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本年度发生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为0元。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杨浦区卫生计生委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申请处理流程和拓展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与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完善区卫生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体系建设。利用卫生计生的资源、网络优势,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职能科室和直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水平。按照区审改办统一要求,做好卫生、计划生育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在区门户网站的公开。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的党务、院务、文明创建等信息的公开。
六、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6 |
其中:公文类 |
条 |
50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5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54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6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3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3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6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4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1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1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
0 |
附表三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四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1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