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01-29

                        关于上海市杨浦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16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杨浦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区域经济持续回稳、稳中有进、进中提质,政府“三本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圆满完成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常委会第十九次、第二十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991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9%,比2022年(下同)增长8.0%。加上市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9162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969065万元,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0000万元,收入总量为3555272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622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4%,增长11.4%。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9204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124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09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8822万元,支出总量为3555272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需要说明的事项:预算执行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规定,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编制了区级预算调整方案,并经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主要是由于债务转贷收入和市级财政补助收入增加,同时落实市、区重点工作和基本民生政策等刚性支出需求增长,相应增加预算总支出。其中,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市财政局分配下达本区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0000万元,用于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下达本区2023年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0000万元,用于偿还当年到期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本金。

1.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0%,其中:税收收入1307100万元,增长11.7%;非税收入242811万元,下降8.2%。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15.7%,较2022年下降2.7%,区级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从收入特点看,第三产业发展态势良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贡献的区级财政收入增加了27439万元,增长22.5%;信息与软件业增加了23411万元,增长21.8%;专业技术服务业增加了26925万元,增长20.9%。从税种来看,增值税留抵退税回补和低基数效应显现,增值税区级收入达到404934万元,增长40.5%,占区级税收收入的31.0%。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重点聚焦兜底性民生实事、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领域,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1465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1%,主要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国家安全,提供司法综合调解和法律援助服务等。

教育支出5694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主要用于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发展,加强师德建设和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等。

科学技术支出1937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主要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升区域创新产业竞争力;支持科普教育宣传,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6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5%,主要用于推进文化、旅游、文物和博物馆公共事业发展,支持全民健身项目和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开展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01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0%,主要用于落实残疾人补贴、退役安置、养老服务等政策,支持困难群体救助工作,以及劳动保障监察、就业管理事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等。

卫生健康支出4901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6%,主要用于保障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医疗设备购置、信息化系统维护建设等投入,支持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科研究等。

城乡社区支出3862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6%,主要用于支持街道社区安全、社区治理、社区党群等各项工作开展,加强基层建设;推进市政设施以及绿化绿地等建设养护,保障市容环境卫生等。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46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主要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住房保障支出1086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2%,主要用于推动城市更新改造,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6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1%,主要用于支持防火灭火、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等。

需要说明的事项:2023年,年初预算按《预算法》规定安排的预备费6000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增加的防控经费清算和公立医院工作量补助等卫生医疗支出。上述支出已按具体使用单位归入相应的支出科目。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6248万元,用于一般债券到期还本和平衡预算收支。调整预算中,因市级下达的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额度替换90000万元、预算总支出增加等原因,将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598023万元。年末,由于区级财政收入和市级财政补助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增加,同时调整预算安排的部分项目支出进度未达预期以及按规定规范部门年终结转结余等因素,年末收入大于支出4809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因此,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027145万元,比上年减少117123万元。

4.预算周转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本区预算周转金的规模仍为49800万元,当年未使用,也未增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243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8%,下降27.7%。加上市级财政补助收入7679万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41346万元、经市政府批准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57000万元,收入总量为1530391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80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0.7%,下降12.5%。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135万元、调出资金32896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92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236万元,支出总量为1530391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需要说明的事项:预算执行中,根据《预算法》规定,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编制了区级预算调整方案,并经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主要是由于债务转贷收入增加,同时土地收储及旧改收尾等支出需求增长,相应增加预算总支出。其中,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市财政局分配下达本区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00万元,用于医疗卫生领域重大工程建设;下达本区2023年地方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56000万元,用于偿还当年到期的专项债券本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2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0%,下降53.2%。加上市级财政补助收入5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511万元,收入总量为12654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2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2%,下降4.5%。加上调出资金108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327万元,支出总量为12654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需要说明的事项:预算执行中,根据《预算法》规定,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编制了区级预算调整方案,并经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查批准。主要是由于国资收益上缴减少,导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相应减少。

(四)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根据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要求,2023年市财政局下达的本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213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43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070000万元。截至2023年底,本区政府债务余额为6067517万元,比上年减少624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137961万元,比上年增加2875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929556万元,比上年减少35000万元;一般债务、专项债务余额均在限额以内。

(五)转移支付收入及安排情况

2023年,中央和市级共下达本区转移支付收入92449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91629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2622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57119万元、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329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76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516万元,均为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已作为地方可用财力统筹安排使用,共同事权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已按实际项目用途、支出科目及金额安排支出。

(六)收回财政存量资金安排情况

为避免资金沉淀闲置,当年收回存量资金178701万元统筹使用,共计安排支出114646万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中央、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推进滨江公共空间建设等重大工程。

(七)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情况

2023年,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预算法律制度要求,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审查意见和批准的预算,围绕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资源统筹及综合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1.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区域经济行稳致远

一是支持科技创新引领。围绕科技创新策源,促进高校院所优质资源与区域发展精准对接,支持上海数学与交叉学科研究院、香港中文大学上海中心及创博港上海基地等项目落地建设,搭建高水平基础研究、高层次人才集聚与培养平台;围绕创新主体培育,助力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支持本区加快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及高新技术企业,打造优质创新生态。二是助推产业优化升级。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支持,推动市、区产业政策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落地。围绕高端产业引领,支持深入推进“长阳秀带”在线新经济生态园、大创智数字化转型示范区建设,促进数字经济等先导、优势产业和头部企业向重点功能区集聚,巩固提升杨浦特色产业优势。三是激发市场经济活力。深化落实减税降费,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增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巩固主体财源、培育新兴财源夯实基础;围绕推动贸易合作、释放消费活力,积极承接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推动老挝经贸合作展示馆落户杨浦;支持打响杨浦消费品牌,助力打造大学路限时步行街等复合型城市公共空间和商业场景。

2.聚焦改善民生福祉,促进公共服务持续优化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年投入民生保障资金1602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56.0%,增长7.4%;投入基本建设资金658644万元、旧改资金227295万元,发挥重大工程和实事项目对民生服务的基础支撑和投资带动作用。二是确保民生政策落地。优先足额保障“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落实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劳动就业、文化体育、住房保障等民生政策。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力保障对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购买学位政策;支持上海市现代音乐职业学校修缮、江浦路街道新建幼儿园等校舍升级改造工程,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保障医疗卫生支出,助力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特色学科建设;促进区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区中心医院、大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硬件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围绕增强区域文化软实力,助力建成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支持区文化馆改扩建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着力保障区属公园在全市率先实现24小时开放,支持有条件的公园“拆墙见绿”。三是促进建设管理提质。深入实施本区城市更新“六新”行动,保障凤南一村、东郸小区等旧住房改造项目顺利启动和存量旧改项目收尾。支持全面推进“15分钟社区生活圈”行动,打造228街坊等杨浦特色的示范标杆项目。支持深化“美丽家园”、老旧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等民心工程和实事项目,推动建设更高品质、更有温度的人民城市。支持杨浦滨江以打造新时代人民城市建设示范区为引领,启动新一轮综合开发建设,构筑更多特色品牌和地标。确保全国文明城区提名区创建经费投入,提升城区管理效能、基层治理水平和群众获得感。

3.聚焦推进依法理财,确保财政管理规范有序

一是加强法治化规范化管理。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存续期债券等信息,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专项资金市区联动、财政评价结果公开。健全本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制度机制,出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评审、财务监理制度细则,从源头上提升财政预算和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编报本区2022年度政府财务报告、国有资产报告;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规范做好债券项目申报、转贷资金使用,清理财政暂付性款项,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二是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认真研究分析巡视、审计等发现的财政管理方面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健全制度机制、落实工作措施。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本市有关实施方案为指导,严格落实地方财经纪律专项整治等工作部署;围绕财政管理中心任务和财经纪律要求,有序开展本区财会监督工作,及时反馈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贯彻市委、市政府加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成本效益理念,试点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落实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根据市级考核办法,制定本区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三是夯实财政财务管理基础。贯彻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常态化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持续开展小微企业财会服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完成面向中小企业、脱贫地区预留份额的采购等工作。重点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新会计准则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等调查研究,将调研成果运用到预算编制审核、财政财务管理实践中。

2023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全区人民团结奋进下,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三本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经济恢复是一个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的过程,当前区域发展的外部环境依然错综复杂,财政运行及管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区域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仍需巩固和增强,新旧动能转换仍需攻坚,财源基础还不够稳固,同时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需求有增无减,财政收支仍处于紧平衡状态;预算执行约束还不够有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还需强化,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科学研究制定全年财政工作目标、认真编制预算草案意义重大。

(一)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为推进人民城市新实践、创新发展再出发、重振杨浦“一股劲”提供坚实财政保障;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财政资源科学统筹和合理分配,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对落实重大战略任务、重要领域工作的财力支撑;坚持预算法定,强化预算约束,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坚持成本效益理念,持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

(二)2024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2906万元,比2023年(下同)增长6.0%。加上预下达的市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7898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8822万元、调入资金175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4218万元,收入总量为2697532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74836万元,下降13.5%。加上上解市级财政支出8569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7000万元,支出总量为2697532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事项: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长6.0%,主要考虑:一方面,随着我区加力提速构建优势产业集群,健全补链强链机制,持续增强创新发展动力,同时加快土地出让节奏,推动要素资源集约高效利用,预计2024年区域经济将延续回升向好趋势,为区级财政收入保持恢复性增长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当前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特别是上海楼市新政等因素对区级税收收入产生一定影响,需要付出更大努力来推动区域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下降13.5%,主要考虑:在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的同时,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保障基本民生领域投入;把握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导向,集中财力保障区域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项目落实落地。目前,正积极向市财政局争取上级补助收入和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额度(包括新增债券和再融资债券转贷),后续将根据《预算法》的规定,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01915万元,增长30.8%。加上预下达的市级财政补助收入1631万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98736万元(其中:动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结转收入97820万元),收入总量为1702282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1282万元,下降16.5%。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61000万元,支出总量为1702282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事项: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合计1600100万元,增长31.0%,主要是随着旧改逐步收尾,2024年计划出让的地块增加,区级土地出让收入相应增长。城乡社区支出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合计678238万元,下降19.5%,主要用于城市更新建设(包括“两旧一村”改造)、重点区域土地收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安排到期专项债券还本861000万元。目前,正在积极向市财政局争取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额度(主要是新增债券转贷),后续将根据《预算法》的规定,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837万元,增长60.9%。加上预下达的市级财政补助收入5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327万元,收入总量为11677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08万元,下降18.1%。加上调出资金175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818万元,支出总量为11677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事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长,主要是由于疫情影响逐步消退,国有集团公司按规定上缴的2023年利润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下降,主要是对部分区属企业资本性支出减少。

三、切实做好2024年预算管理和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保持财政稳健运行

一是持续做好收支统筹。全力稳增长稳预期,围绕全年区级财政收入目标,继续加强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不断巩固区域高质量发展的财力基础。推动财政资金和政策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合理安排和调整预算,有效加快支出进度;坚持严控一般性支出,通过盘活存量资金资产、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等方式,努力缓解支出刚性增长压力,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二是积极争取财力支持。持续关注国家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范围等宏观政策取向和本市相关部署,加强前瞻布局和项目储备,努力为区域发展争取更多资金资源。三是坚决防范债务风险。科学把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动态平衡,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更加高效统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

(二)提增政策资金效能

一是促进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聚焦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要部署,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提升扶持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打造“1+2+3+4”创新型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增强创新“四力”。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和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府采购等政策,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激发经济内生动力和活力。二是保障基础建设和城市更新。围绕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继续落实“两旧一村”改造等工作部署,在预算安排上确保重大建设项目财政投入,在预算执行上推动加快形成有效投资量和实物工作量,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民心工程、实事项目落地,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三是支持兜牢兜实基本民生保障。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支持办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安居等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可持续。

(三)推动管理改革落地

一是落实预算管理制度。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人大审查监督要求,落实财政预决算草案编制、预算执行及调整等工作。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不断规范预算管理业务流程,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零基预算和项目库管理机制。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健全本区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财政、财务、会计等领域监督职责。依法接受各级各类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有关整改措施,由点及面推动整改成果运用。三是深化成本效益理念。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将成本效益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加快形成“预算申请问成本、预算安排核成本、预算执行控成本、预算完成评成本”的管理体系。四是加强财政基础管理。结合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编制等工作,强化财政信息系统运行保障和技术支撑。做优做实会计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预决算公开等制度性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