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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实施抚顺路370号装修工程项目的决定 2018-12-28
索引号:-2018-00021
发文字号:杨四办发[2018]24号
发布机构:四平路街道
信息分类:部门公文
根据杨浦区公共设施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2018年第七次会议纪要的有关文件精神,拟将开展抚顺路370号装修工程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该项目位于抚顺路370号,装修面积570平方米,总投资概算139.32万元。工程内容主要是在不改变原房屋结构、不进行外立面改造及不改变原房屋使用性质的前提条件下实施装修工程。资金来源为区级建设财力。在实施过程中须加强安全管理、以人为本、厉行节约。
特此决定。
四平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