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2025-01-22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

公告

 

顾莹樱:

本机关于20250103日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沪(杨)新办责拆决字〔2024〕第120148号),现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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