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02-01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杨市监办〔2019〕13号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市场监管等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2019年春节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市场监管等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要突出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和群众日常生活必需食品等特点,以肉制品、乳制品、婴幼儿食品、生食水产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以及餐饮具等高风险品种为重点产品,以城市社区、旅游景区、车站为重点区域,以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商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连锁餐饮和食堂承包企业总部、中央厨房、宴会中心、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中型餐饮单位、大中型集体食堂、学校食堂、养老用餐服务机构、冷加工甜点制售单位以及第三方网络平台为重点场所,增加执法检查频次,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第三方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对上述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进货查验与查验记录、食品经营环境和即食食品现制现售卫生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等,并严查食品无证生产经营、不按食品安全标准生产、产品无标签标注、违法添加等问题,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不合法、“两超一非”、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落实并加强各项风险隐患治理措施。 (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治理等专项整治 结合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要求,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发现问题较多、风险度高的品种为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根据业务科室的安排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主要针对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薄弱的重点区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并督促指导各所队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常态巡查与督查,巩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成效。 (三)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结合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重点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使用病死猪肉等原料加工食品、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制作过程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水产品非法添加抗生素、用回收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篡改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健食品标签和广告虚假宣传、网络订餐无证经营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企业和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行政强制措施。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相关要求,加大典型案例公开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做好重点领域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 要认真吸取近期连续几起特种设备事故教训,结合辖区风险状况和岁末年初常见的严寒、冰冻等季节特点,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极端气候条件下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闭环整改。 (一)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18〕60号)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对车站(含轨交站点)、大型商场、医院、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电梯、锅炉、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设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函〔2018〕1629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沪安委办〔2018〕56号)以及市局转发文件(沪市监特〔2018〕919号)的要求,切实做好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并按要求做好数据信息报送。 三、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一)加强对主要商业街、旅游景点营销活动的监管 以知名旅游景点、主要商业街、交通集散地为重点区域,加强对旅游相关行业的监督检查,净化节日期间旅游市场环境。针对节日市场特点,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家电、日用品等商品为重点,加大整治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坚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的行为。 (二)加大网络交易行为监管力度 以电子商务平台、大型购物网站为重点,加强网络交易监管,重点查处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督促电子商务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规范平台内的经营行为。强化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监管,加大对节日期间易发高发的虚假促销、商业混淆、巨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检查力度。 (三)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各方协同,齐抓共管”,深入推进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对存在危害人体健康、破坏环境资源、威胁公共安全等风险隐患,以及影响社会治安的无照经营,坚决予以查处。聚集重点商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做好春节期间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有效净化市场环境。强化广告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加强互联网广告的监管力度,强化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的法律责任。坚决打击传销,加大力度宣传引导群众增强防范传销意识。依法查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监管,对非法经营活禽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四)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高度重视节日消费需求集中释放与雨雪冰冻天气叠加对价格运行带来的影响,密切关注价格波动情况。围绕粮油肉禽蛋菜奶盐等生活必需品、节日特色消费品、供电供气、交通旅游、商业零售等重点领域,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违规涨价、价外收费等违法行为,及时妥善化解价格矛盾纠纷。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春节期间干部队伍风清气正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一)强化纪律法规的敬畏意识 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上海市纪委分别公开曝光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清醒认识“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态势。切实贯彻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各项要求,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者“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资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 (二)把握正风肃纪的重点 春节来临,正逢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人员思想比较活跃。要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六项纪律要求,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严禁使用公款或由服务管理对象买单,搞迎来送往、请客吃请,严禁节假期间过量饮酒、酒后驾车。 (三)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监督挺在前面,要在节前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把好第一道关口。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要及时组织核查处置,对不敬畏、不在乎、屡教不改,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一律严查快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五、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底线思维。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层层压实责任。要细化各环节的监管措施,落实任务分工,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 (一)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 节日期间,我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局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同时要随时关注电脑、电话和传真机上的情况,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节日期间投诉举报,及时回应市民诉求和社会关切。及时稳妥地处理各类相关问题。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值班岗位,遵守值班纪律,不得擅自脱离值班岗位,不得擅自顶替值班。 各部门正、副负责人、各级应急队伍主要联系人必须保持手机开通,确保通信畅通,并做好应急准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离沪必须按规定提前报局领导同意。节日期间,为方便各所队开展巡查工作,局执法车辆不再集中停放。应急执法行动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车牌号为沪BVH695和沪AF52630(备用钥匙在舒兰路90号门卫保安处)。严禁擅自用车、私自用车、公车私用和酒后驾车,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工作 全局的值班、车辆、保密、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实行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本部门保密、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涉密文件和资料的保密工作,节前该清退的文件、资料应及时清退,有密级的文件和资料要加强保管,不得随意放置在办公桌上。现金等重要财物一律不准放在办公室内。 严格落实防火安全工作责任制,提升部门整体防御火灾和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节前要组织开展一次以防火、防安全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安全防范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放假前,各部门要关闭所有的电器(值班电脑除外)电源开关、煤气阀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事故的开关等,确保万无一失。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发动各街镇与相关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倡导科学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加强对社会公众和使用单位的安全宣传与警示教育,进一步规范市民群众安全文明乘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行为,切实防范企业和从业人员因为赶进度、急回乡等情况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突发事件、重大舆情或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区政府和市局,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做好春节期间各热线数据的分析运用,对于举报量激增、反映集中的问题,及时发布相关警示、提示。 节日期间,值班干部根据各业务科室以及《2019年春节期间情况上报工作一览表》的要求按时报送相关信息。食品科于2019年2月12日前报送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及附件表格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张露霞、张寒波zhangluxia@smda.gov.cn)。 附件:1、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2、2019年春节假期局值班表 3、2019年春节假期所队值班安排表 4、2019年春节期间情况上报工作一览表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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