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江湾城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2-27

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新江湾城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的通知

 

街道消防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区消防委《关于印发<杨浦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杨消防委〔2017〕7号)要求,街道制定了《新江湾城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条线、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1日

 

 

 

新江湾城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区消防委《关于印发<杨浦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杨消防委〔2017〕7号)要求,决定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辖区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动员组织街道消防委各成员单位,辖区各居委会,各物业服务企业,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排查治理冬春季节火灾事故隐患,保障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街道消防委主任李铭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消防委副主任王世贵,新江湾城派出所所长、街道消防委副主任赵广浩任副组长,街道消防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平安办),具体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汇总分析和督查督办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明确消防安全各级职责

街道各部门、辖区各单位要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本部门、本单位系统内部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明确职责,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强化行业系统监管责任。街道消防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专题研究、制定、部署本部门、本行业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其中,街道平安办、管理办、自治办、服务办、文化办、房管办等部门要按照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行业所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人员密集场所逐步建立消防专职经理人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落实“六加一”措施(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管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组建一个微型消防站),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强化落实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着力提升单位“四个能力”水平。

3.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建设。街道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完善社区微型消防工作站,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作用,积极利用城市网格化管理微信群、居委会治保主任微信群、社区微型消防站微信群等网络工具,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等工作,确保辖区各居委会实现消防安全网格规范化管理,切实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

4.强化执法部门监管责任。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和重点问题,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法采取传唤、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从严查处,杜绝隐患。

(二)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对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落实治理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要持续加大电气安全各领域监督检查力度,集中开展联合检查行动,集中整改一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市场监管所牵头,街道平安办、公安派出所配合)

2.高层住宅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照辖区高层建筑“三份清单”,按照整改时限,强力推动隐患整改,严防隐患“回潮”,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建立高层住宅“数据库”,将居民住宅建筑消防设施增配改造和隐患整改纳入下步整治计划。要将“智慧消防”与“智慧城市”建设有机融合,逐步将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情况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探索建立高层住宅建筑“互联网+”消防管理机制。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住宅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街道平安办牵头,管理办、公安派出所、房管办、居委会、业委会、物业配合)

3.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指导各居委会梳理所辖小区火灾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整改难度大的单位场所,以及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私自改建扩建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全国两会前,推动90%的社区创建达标,并按照“有人、有装备、有战斗力”的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的能力建设要求。元旦、春节前,各居委会要开展“三清一提醒”活动,即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街道平安办牵头,公安派出所、房管办、居委会、业委会、物业配合)

4.“三合一”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对策,重点治理未经消防许可、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制度不落实、违规使用明火或经营、超量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电动自行车充电不规范以及“三合一”住宿等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切实整治一批火灾风险高、隐患屡禁不止的人员密集场所。对不符合要求的场所,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查封、罚款、拘留等刚性处罚手段,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顽疾。(街道平安办牵头,管理办、公安派出所、城管中队、房管办、网格中心配合)

5.养老、托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结合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整治工作的意见》,加强养老、托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会同消防部门对辖区所有养老机构、托老场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人员对养老、托老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街道服务办牵头,平安办、公安派出所配合)

6.学校、医院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辖区各幼儿园、中小学、社区学校、体检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确保学校、医院等场所不发生火灾事故。(街道文化办牵头,平安办、公安派出所配合)

7.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推动开展以出租房(规模型居住租赁场所、自建出租房)、易燃易爆场所、老旧住宅以及建筑外保温、室内装修和彩钢板建筑三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问题为重点的集中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一是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搬离;二是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三是住宿10人以上的,一律加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实行专职管理员夜间巡查措施;四是住宿30人以上的,一律按照标准安装自动灭火、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明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五是楼内、屋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真正实现“政府动、部门动、全警动、基层动、单位动”。(公安派出所牵头,街道平安办、管理办、房管办、居委会、物业配合)

8.烟花爆竹消防安全管控。街道平安办、自治办、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要总结固化去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成功经验,提早部署启动2018年春节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限售政策,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辖区各居委会、消防志愿者等基层网格力量联勤联动,深入开展各类市场、工地临房、出租房屋等排查检查,从严落实源头管控措施。(街道平安办牵头,公安派出所、居委会、业委会、物业配合)

(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及演练

1.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开展一系列声势浩大、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居委会、物业及网格力量,在居民小区开展“三个一”宣传活动(组织一次上门宣传告知,张贴一张消防宣传海报,开展一次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升居民对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知晓率,提高社区民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2.开展社区消防安全专题培训。要以消防宣传“七进”工作为抓手,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重点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楼宇”等活动。用好移动互联网服务平台,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加强消防宣传提示和消防刑事案例警示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及时发布各类消防安全知识及工作信息,提高目标人群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

3.开展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演练。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的规律和特点,切实抓好辖区消防重点单位灭火救援实战练兵工作,做好各种不利气候条件下的灭火准备。街道消防委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危化企业等单位、场所为重点的应急演练活动,组织至少一次以高层建筑为重,以疏散逃生、简易灭火为主要内容的大型消防演练。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题会议,逐级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专项整治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27日至全国“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统筹推进具体工作落实。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提高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部门、单位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社区基层火灾防控工作机制,提高消防安全管控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冬春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确保年终岁末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手段,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发挥行业部门监管合力,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齐抓共管,从严治理。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资源共享,各司其职、各尽其能,不断凝聚齐抓共管消防工作合力。对排查出的问题开展联合执法整治,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留情面。期间,街道消防委将组织开展督查督办,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沟通,及时报送。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火灾防控期间的信息收集和汇总,建立专项台帐,及时报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的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