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4-10-24

区安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3年,在区政府领导下,区安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根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部门实际,不断规范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全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指标运行正常。

一、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

区安监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项基本准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坚持分管局长领导,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到责任到岗,落实到人。二是定期自查自纠并接受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断推动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制定了《上海市杨浦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海市杨浦区安监局信息公开有关操作意见》等文件,明确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作。

二是严格执行信息报送预先审查制度。在公文制作、信息报送等流程中,重视信息公开的前端控制,认真履行预先审查制度,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三是及时报送更新信息。目前,区安监局上报区政府“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为: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政策规范、行政事务(办事指南、业务通报、专项整治、举报奖励、事故调查、监督检查)和其他。根据实际工作,对各个栏目的内容,及时予以更新。

四是充分发挥杨浦安全生产网的信息平台作用。在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事故快讯”、“执法检查”等信息,让公众及时知晓本区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针对加强公文类信息备案工作的建议。区安监局根据《上海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公文制发过程中,加强信息公开的审核,同步确定公开类别,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后台进行目录备案。

(二)针对财政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建议。现区安监局所有经费均由区府办财务科统一管理,财政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均按照区统一部署予以认真落实。2013325日,发布了《区安监局201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三)针对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目录的建议。区安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进行认真梳理、修改、整合,进一步优化杨浦安全生产网信息公开栏目。

四、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区安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安监局20131-12月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区安监局20131-12月,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0;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收费情况

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为兼职。尚未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费用列入财政支出项目。

五、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区安监局将继续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区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

二是对明确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各种平台和渠道的作用,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和法治环境最好”的目标不断迈进。

 

 

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