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杨浦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2-26

2015年杨浦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杨浦区安监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杨浦区政府网站(WWW.SHYP.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吴培,电话:25032881

一、概述

2015年,区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和法治环境最好”的目标,不断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区安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项基本准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落实,做到责任到岗,落实到人。二是定期自查自纠并接受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断推动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完善,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及时修订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以及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时修订了《上海市杨浦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海市杨浦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海市杨浦区安监局信息公开有关操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公开范围、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

二是严格执行信息报送预先审查和保密审查制度。在公文制作、信息报送等流程中,重视信息公开的前端控制,认真履行预先审查和保密审查制度,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对明确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夯实基础,提高公开水平

一是及时报送更新信息。目前,区安监局上报区政府“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为: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政策规范、行政事务和其他。根据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对各个栏目和安全生产专栏的内容予以更新。

二是充分发挥杨浦安全生产网的信息平台作用。在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事故快讯”、“执法检查”等信息,让公众及时知晓本区安全生产情况,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是按时向区档案局移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主动公开的部门公文、部门预决算、月度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季度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与分析、事故快讯及事故调查报告等。

四是确定专人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门户网站后台报送月报表和季报表。

五是做好部门公文信息目录备案工作。根据《上海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将制发的部门公文(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公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后台进行目录备案。

六是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梳理工作。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对已公布的266项行政处罚类行政权力进行了再次梳理。经梳理,现有行政处罚权力共100项,行政备案1项,其它权力2项,行政审批6项,共109项权力清单,已全部在 “上海杨浦”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对行政权力的行使程序和实体性规范,逐条明确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具体行为、责任形式、追究情形、追究幅度、追究程序等,形成行政责任清单659项,并着手编制权力清单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区安监局累计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43条,1月至12月份杨浦区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第一至四季度杨浦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与分析、8起死亡事故快讯、5起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同时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和杨浦安全生产网上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安监局20151-12月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件,其中9件认定为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1件认定为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均已按时予以答复。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区安监局20151-12月,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0;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举报0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收费情况

目前,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不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等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在受理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过程中,还存在着业务不精通、操作不熟练等问题,下一步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信息公开办法》的学习,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高效、便民。

七、指标统计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指标统计表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9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10

     1.当面申请数

 

 

1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10

     1.按时办结数

 

 

1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9

     2.同意公开答复数

 

 

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