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防范整治及安全度夏工作的通知 2022-06-30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防范
整治及安全度夏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养老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区安委办《关于做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刻吸取安全事故教训,全面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现就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防范整治及安全度夏工作通知如下:
1、 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意识
高度重视养老服务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牢固树立消防安全工作无小事观念。各街道要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对辖区内所有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服务指导,确保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到位。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强化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措施,及时上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整改,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加强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强电气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规范燃气使用操作流程,特别注意夏季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用电安全;要杜绝老年人室内卧床吸烟、点蚊香等易引发火灾的不安全行为;要对违规采用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情况进行自查整改,严禁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保持应急逃生通道畅通;要定期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保证其处于可用状态。
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原料控制、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要加强老年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检查老年人宿舍,防止老年人私自保存和食用过期、霉变食品。
3、加强服务安全管理。要加强值班值守和24小时巡查,密切关注老年人心理状态,加强与老年人沟通和情感交流,对情绪异常的老年人重点做好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要加强照料护理,防止出现噎食、跌倒、走失等安全事故。要确保安全保护用具使用的程序、使用、记录规范,只有当老年人出现可能危及老年人自身或他人安全时,并且在采取陪护安抚、药物镇静等措施无效的情况下,才需要使用安全保护用具。
4、加强自然灾害防范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对周边环境进行认真排查,做好台风、暴雨、雷电、洪涝灾害等可能影响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的自然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危险,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老年人生命安全。要结合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房屋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5、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甄别防范。要加紧推进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宣传发动、风险排查和问题整治工作,警惕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宣称“以房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吸收老年人资金的非法集资活动,教育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应积极向公安部门举报。
三、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
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组织力量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和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项、不留一个死角”。
1、养老服务机构严格落实自查自纠
各养老服务机构必须在7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认真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到人、规定时限。
2、街道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全面督查
各街道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所有养老机构、助餐点、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全面督查。督查可以采用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排查、交叉排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是对厨房燃气、电气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消防器材、安全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开展核查,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
3、区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养老服务机构飞行检查
区民政局将会同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建设管理委、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及所属街道按照“四不两直”制度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飞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将当场指出并要求限期落实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督促整改,对于整改落实不力的按规定追究相关机构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杜绝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四、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严格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实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民电〔2022〕61号)和市区联防联控机制要求。一是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工作人员停止通勤、暂停家属探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入院,需做好二级防护按指定路线进入机构,离院后,需对进入人员所经路径进行全面消杀。二是切实做好“六个严禁”严禁院外与院内人员私下传递物品、严禁院内与院外人员各类近距离接触、严禁快递物品不按消杀等要求入院、严禁保障性物资交接环节不规范操作、严禁院内保障服务人员与生活区人员不必要接触、严禁外出就医老年人不经符合要求的隔离直接进入生活区。三是强化人、物、环境同防。细化养老机构分区管理,尽可能精细到最小单元进行闭环管理。加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特别是保安、保洁等后勤人员,要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正确佩戴口罩、手套和穿脱摘防护服。四是做好核酸全筛查及住养老人疫苗接种推进工作,定期开展全体员工及住养老人的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做到应检尽检。同时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快接”要求积极推进养老机构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养老机构一旦出现异常情况,按要求做好情况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完善提高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要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向全体职工(包括临时用工)、服务对象及家属宣讲安全管理重要性及日常安全管理有关要求,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同时,要加强值班值守和24小时巡查,高度重视工作人员和老年人的心理危机干预,防止出现自伤、他伤和报复社会行为。
六、组织走访慰问落实夏季防暑降温
各街道要对本辖区内高龄、独居、特困老人家庭中居住条件相对较差、无防暑降温设施且生活照料有困难的社区老人,进行一次认真排摸,全面掌握本社区老人的基本状况。一是要加大社区老年防暑降温的关爱力度。对社区中困难老人给予重点关心,了解他们的避暑需求,做到主动帮、重点帮,力求全覆盖。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独居老人关爱工作举措,发挥关爱员、志愿者以及信息化平台的作用,共同关爱独居老人。三是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辟避暑场所,解决老年人的避暑问题。对社区各类为老服务设施需开展一次防暑降温措施检查,规范日常运作,在高温季节,确保空调正常开启。各街道要对纳凉点开放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督促指导。(避暑点的开放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值班巡查制度,确保每个房间有专人负责,重点关注失智、抑郁、子女长期不探望等类型的老人,遇有问题,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措施。一是要对空调、凉席等进行保养维护和清洗更换,在高温天气,开启空调。二是要在机构内设立纳凉点,核定床位数在100张以下的机构要确保至少设立1个纳凉点,核定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要确保至少设立2个纳凉点。
自7月1日至9月15日执行消防安全风险防范整治及安全度夏工作“半月报”制度。请各街道于每月15、30日16:00前填报《杨浦区各街道夏季为老服务工作半月报表》(详见附件1)至区养老服务发展中心;各养老服务机构于每月15、30日16:00前填报《杨浦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度夏工作半月报表》(详见附件2)至区养老服务协会。如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和养老服务机构疫情,在做好应急处置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程序第一时间上报。
附件:1、杨浦区各街道夏季为老服务工作半月报表
2、杨浦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度夏工作半月报表
杨浦区民政局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 杨浦区各街道夏季为老服务工作半月报表
街道(盖章): 填报人: 日期:年月日
序号 | 项 目 | 工 作 内 容 | 落实情况 |
1
| 基本情况
| 独居老人、高龄老人中居住条件比较差的,无防暑降温设施,且生活无人照料的社区老人总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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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避暑场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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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避暑的老人数(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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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活动情况
| 举办避暑活动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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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活动的社区老人数(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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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检查
| 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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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安全生产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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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安全生产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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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老年活动室安全生产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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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居老人家庭燃气、水电、家电设备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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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老家庭燃气、水电、家电设备检查(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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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走访慰问
| 走访慰问社区老人总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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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居委会走访慰问社区老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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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单位走访慰问社区老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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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走访慰问的总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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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发放慰问金(品)总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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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街道支付金额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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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于每月15日、30日16:00前报区养发中心 电话:25017713 传真:25017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