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文化经营许可证》(游艺机房) 2010-07-05
索引号:YD1901000-2010-00806
发布机构: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
信息分类:行政事务
事项类型 |
审批类 |
受理机构 |
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 |
申请条件 |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2、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未犯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列举的违法犯罪行为; 3、不得设立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所列地点; 4、周围200米范围内没有中小学校; 5、场所建筑结构安全合理,消防设施齐全有效,出入口设置明显指示牌,门向外开启,设置两个以上的出入通道; 6、具有符合标准的经营场所及配套设施; 7、注册资金人民币700万元(实际到位),具有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注册资金(实际到位)的单位可以设立多个分支机构从事游艺机房经营项目; 8、游艺机房营业场地面积在800平方米(是指同一平面、完整一间、设置游艺机机种的实际使用面积,不包括吧台、卫生间等其他面积)以上,场所内通道宽2米以上; 9、游艺机120台以上(供多人游艺的组合类机种,如模拟赛车等多人可同时独立操作设备完成游艺过程的多投币口机种,可按投币口计算台数;大型游乐设备如旋转木马、碰碰车、淘气堡、翻斗乐、过山飞车等不作为游艺机房机种审批); 10、游艺机房设置的机种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 11、游艺机房设置的有奖游艺机机种数量不得超过游艺机总数的50%; 12、每台游艺机正面醒目处,应当用中文注明游戏方法; 13、使用游艺机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应当将奖品样品在柜(橱)中展示,并标明奖品名称和游戏彩票可兑换的奖品数量; 14、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和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陵园、公墓、学校、医院、机关、车站、机场、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内以及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禁止开办娱乐场所; 15、卫生、通风等设备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16、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7、有必要的照明设备和停电应急措施; 18、有必要的管理制度; 19、外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或中国内地或中国大陆投资者依法设立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凡设立此类合资经营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中国或中国内地或中国大陆合营者的投资比例应当不低于51%;设立合作经营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中国或中国内地或中国大陆合作者应当拥有经营主导权。 |
申请材料目录 |
1、上海市游戏(艺)机房《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2、企业章程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由核对人签名、盖章); 3、娱乐场所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由核对人签名、盖章); 4、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材料原件;5、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声明书原件; 6、申请项目所在地方位图原件(以上证明材料有效期均为六个月,有效期具体计算方法为自申请受理之日起上溯六个月); 7、营业场所1比100的建筑平面图(须标明安全通道、服务总台、奖品展示柜、游艺机种设置方位等)原件;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由核对人签名、盖章); 8、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环境噪声监测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证明文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由核对人签名、盖章); 9、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无工商营业执照或原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不足人民币700万元的,还须提供由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及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由核对人签名、盖章); 10、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应由产权人签名或盖章)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由核对人签名、盖章)和出租人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应由产权人签名或盖章); 11、游艺机机种型号、彩色照片、游艺方法文字说明材料(须制作光盘提交):(1)游艺机每一机种正面全景彩色照片(以机种的名称为照片存档名称,例如:曲棍球.jpg),文件格式为jpg、场所所在建筑物正面全景彩色照片、反映场所特点的彩色照片和奖品展示柜(橱)全景彩色照片各一张;(2)照片图像分辨率:2560*1920(或1920*2560)及以上等比像素(约500万像素);(3)照片清晰,无高反光影响画面;(4)拍摄的游艺机机种照片中的操作台及投币口不能被遮挡。 12、游艺机机种来源说明材料: (1)向合法生产游艺设备或游戏设备的企业购买的,须提供: (a)设备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b)申请人与设备生产企业签订的设备购买合同书、设备购买发票、生产企业出具的设备清单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由核对人签名、盖章)。 (2)向具有游艺设备或游戏设备合法销售资质的公司购买的,须提供: (a)销售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b)申请人与销售公司签订的设备购买合同书、设备购买发票、销售公司出具的设备清单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由核对人签名、盖章); (c)设备生产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d)销售公司与设备生产企业签订的设备购买合同书(或设备代销合同)、设备购买发票、生产企业出具的设备清单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由核对人签名、盖章)。 13、上海市文化娱乐场所游戏(艺)机机种目录申报单原件; 14、上海市游艺机房奖品目录单原件; 15、游艺机房奖品展示柜(橱)全景彩色照片原件; 16、实行俱乐部会员制的还应当提供俱乐部章程和会员卡等有关材料原件。 |
收费标准与依据 |
无 |
办理程序 |
1、递交《上海市设立文化娱乐场所指导服务申请书》 2、场地初审及周边情况勘查 3、行政许可申请受理 4、场地审核验收 5、履行听证程序 6、报市文广局审批 7、市文广局审批、制证 8、发证 |
办理依据 |
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2、《上海市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条例》(1995年10月27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6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3、《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1996〉第41号1996年8月16日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3号令修正并重新发布) 4、《上海市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
其它 |
机构信息
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
受理部门
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
受理地址
黄兴路2022号(杨浦区招商服务中心企业办证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
65189398
投诉机构
杨浦区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65188708
投诉地址
控江路1155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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