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浦路街道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上海市文明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5-11-06

关于印发《江浦路街道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

上海市文明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街道各部门、各居民区、所院办队:

现将《江浦路街道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上海市文明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浦路街道党工委

                江浦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8月27日

 

江浦路街道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上海市文明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

 

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以下简称“创全”)和创建上海市文明社区(以下简称“创文”)是推进“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区文明程度提高的重要抓手,是江浦路街道积极投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的重要机遇。为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全”和“创文”工作,提高城区管理水平,营造优美的城区环境,不断提升社区文明程度,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杨浦“十三五”的发展方针,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和《2015年创建上海市文明社区指标分解表》的要求,以“活力江浦,文明先行”为目标,通过“创全”和“创文”工作,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最终实现区域公共文明程度有效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创建惠民成效显著、区域共建逐步深化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要结合2015年街道工作,把创建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将“创全”和“创文”的指标体系作为日常工作的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加以落实;要注重群众关切,围绕江浦社区的发展抓创建,结合民生实事抓创建,把“创全”和“创文”打造成民心工程、惠民工程;要创新活动载体,准确把握创建总体要求,走出一条符合江浦实际的特色创建之路;要实现共创共享,用好上海市文明城区和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成果,凝聚创建合力,形成全员参与、全民共享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步骤

(一)“创全”迎检启动年暨“创文”迎检年(2015年)

总结2014年创建提名资格工作经验,把“创全”和“创文”工作相结合,与提升城区功能、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推进社会建设相结合;深化“创全”和“创文”工作机制,结合江浦实际,加强城市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加大社会宣传,深化社会动员,引导社会参与,不断提高城区文明指数,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的全面发展。做好“创文”迎检工作,成功完成创建。

(二)“创全”迎检展示年(2016年)

完善“创全”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创建工作内涵,不断提高工作目标,城市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城区文明指数达到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的基本要求。

(三)“创全”迎检冲刺年(2017年)

建立“创全”迎检工作机制,全面展示街道本地区创建的特色和亮点,定期开展自评自测,切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区迎检工作,成功完成创建。

四、主要任务

(一)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和反腐办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实现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给资源共享。完善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保证事事有落实。

(二)营造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青少年及其他各类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实现法制教育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

2注重公民权益维护。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并制定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无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有负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部门;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3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加强和完善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两新”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进一步推进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商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三)营造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

1加强市场监管。形成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辖区内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无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窝点和市场。

2规范窗口行业服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窗口服务单位要做好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工作,制定完善窗口服务标准和服务指南,坚持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持续开展行风政风监督检查行动。

3、动员社会参与。向辖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发放诚信倡议书,倡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等。在居民区深入开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主题活动,更加突出诚信内涵。发挥辖区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在社区未成年中,树立“诚信做人”理念,培养少年儿童正确的诚信价值观。

(四)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宣传市民文明守则等文明规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建立社区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无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措施、办法,在社区广大青少年中围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组织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开展好社区青少年暑期活动,帮助他们提高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丰富文体活动,完善文体设施。充分发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作用,不断完善“社区创新屋”等科普活动场所功能,开展经常性的文化、科普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开展社区范围的体育健身体验活动。

3积极倡导市民文明行为。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交通守法率达标;对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和修补。引导和培养辖区居民不断提高文明素质,提升文明程度。

4广泛倡导社会道德风尚。鼓励市民见义勇为,宣传表彰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与集体,开展各类社会捐助和特殊困难人员帮扶活动,加大帮扶力度。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十佳好人好事、优秀志愿者等评选活动。运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平台、公益广告、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

5、完善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建立健全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具体措施。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吸引青少年主动走出家庭、走进社区、走进社会;有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

(五)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1不断完善公共设施建设。辖区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主干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主干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被占用现象,排查主干道亮灯率情况;加强网格化、数字化城市管理。

2优化公共场所秩序。加大菜场、“五小行业”等治理,清除乱搭建、乱堆乱放、占道设摊、跨门经营等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卫生状况良好;无盯人拉客、散发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保证车辆停放有序,交通秩序管理良好。

3提升医疗综合服务能级。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点建设,探索家庭医生工作室。确保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落实好病媒生物防治措施,确保城区内饮用水安全。建立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医疗救助制度。

4加强城市环境管理。白色污染整治率≥80%,垃圾定点投放、清运及时,无散放、溢漏现象,垃圾分类收集率≥50%。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与环境质量,加强城区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做好河道清理和环境整治,实现公众对城区环保的满意率>70%。

5、深化楼组建设。继续开展星级楼组达标活动,结合江浦“新老旧”的社区形态,坚持分类指导原则,以硬件改善与软件提升为目标,逐步打造一批可听、可看、可学的品质楼组。注重发挥“自下而上”的原生动力,鼓励各楼组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楼组建设,共同打造楼组这一“邻里共同体”,努力实现从生人社会向熟人社会、好人社会的过渡。

(六)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提升城区公共安全。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100%;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社区警务室建设和治安辅助力量配备到位,并充分发挥作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取得有效生产经营证照,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持续加大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力度;实行食品生产经营、流通和餐饮等领域的全程监控,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及时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无漏报、瞒报情况。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药店经营行为。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避难逃生场所设置明确,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

2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加强流动人口、禁毒、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有力打击“两抢一盗”、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无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五、保障措施

为了保证创建工作的有力推进,建立“创全”和“创文”的组织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和宣传机制。

(一)建立组织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创全”和“创文”工作标准高、任务重、责任大,街道办事处全体工作人员、所院办队和居民区负责人要形成共识、高度重视,明确自身的职责,高标准地完成创建任务。为加强“创全”和“创文”工作的统一协调,党工委、办事处成立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上海市文明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由党工委书记和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双组长。街道“创全”和“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街道的创建工作。遵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承担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迎检等任务,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区域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查找问题,制定工作目标,尤其是针对各薄弱环节,要详定计划,分工负责,切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

(二)建立工作机制,确保有序落实

根据“创全”和“创文”的指标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将各项创建指标分解到各相关部门,确定责任计划,落实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建立会议制度、协调制度、汇报制度。街道“创全”和“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对创建工作进行协调;各部门要设专人负责“创全”和“创文”工作,建立条块联动及问题发现机制,明确责任区域;全体机关、事业干部,居委会,志愿者充分发挥作用,及时发现上报创建中的各类问题。

(三)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责任到位

加强对“创全”和“创文”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评。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广大居民的监督作用,实行全民监督,鼓励社区居民对“创全”和“创文”工作中的问题及时举报、督促,街道及时反馈、整改,定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建立督查限期整改机制,对创建工作指标进行动态管理,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四)建立宣传机制,确保全社区共同参与

    要广泛宣传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创全”和“创文”工作,打好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创建攻坚战;广泛宣传、发动社区居民,树立创建主人翁意识,通过小区宣传栏、工地围墙文化、“创全”和“创文”宣传资料发放等形式宣传“创全”和“创文”工作,在全街道形成人人倡导文明、人人参与创建的共识,实现居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70%的目标;围绕整治完整陋习、倡导文明礼仪、树立城区形象等主题,积极发动党员、楼组长、志愿者和广大居民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群策群力,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