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本区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2018-03-09

印发《关于本区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的通知

 

区各部、委、办、局,法院、检察院,各街道、镇,各群众团体及有关单位:

    《关于本区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办公室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关于本区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总体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中央对上海要继续当好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总体要求,对标卓越的全球城市,加快推进 “三区一基地” 建设,以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为契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牢牢把握市民需求这个核心,以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和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标准化为着力点,坚持德治、法治、共治、自治相结合,把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手段、要求落实到城市管理领域的各项工作中,以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和卓越心,努力提高城市治理整体能力,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精细的城市管理服务。

(二)工作目标。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和市容环境建设,立足“十三五”规划,打造更高品质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通过加强精细化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加快补齐短板,每年创建一批示范性“美丽街区”、“美丽家园”,打造安全有序法治、高效便捷智慧、天蓝地绿水清的城市环境。通过对管理目标的量化,管理标准的细化,职责分工的明晰化,依靠科技手段和管理创新来支撑标准和品质的提升,到2020年,实现在城市设施、环境、交通、应急(安全)等方面的常态长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城市更有序安全干净、宜居宜业宜游,生活更方便舒心美好。

二、重点任务

(一)有效巩固“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治理成果,持续推进存量违法行为整治

1、开展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控和治理违法建筑意识,全面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加大违法建筑治理力度,加快消除历史存量,实现违法建筑“零增长”,着力形成防控和治理违法建筑长效机制。2018年, “无违建创建先进居村(街镇)”的创建完成率达到88%,拆除违法建筑不少于30万平方米。到2019年,“无违建创建先进居村(街镇)”的创建完成率达到100%。到2020年,完成突出存量违法行为的整治。

2、持续推进“居改非”整治。依法重点整治一批住宅小区内利用“居改非”从事违法经营活动,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等安全隐患突出,噪声扰民、油烟污染、环境脏乱差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居改非”场所,全面遏制新增蔓延现象。到2019年,全面消除住宅小区内利用“居改非”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总体实现可控有序。

(二)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做好供水和防汛管理

1、推进城区中小河道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护分级责任体系。加强中小河道治理,做好河道湖泊水面保洁工作。加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内河水域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制度,提升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到2020年,河道水质基本消除劣V类,小微水体水质不低于V类,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8%,确保水域面积只增不减,积极推进新江湾地区水系连通,水面率“十三五末”达到9.77%,打造河畅、水清、面洁、岸绿的水环境。

2、开展雨污混接改造。开展排水管道雨污混接改造,到2020年,基本消除建成区分流制地区市政混接、沿街商户混接及企事业单位混接,基本完成住宅小区雨污混接综合整治工作;配合市城投水务集团完成市政雨水泵站旱流截污工程,提高建成区合流制地区污水截流倍数。

3、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继续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深化生活污水治理,实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到2020年,污水处理率达到95%。配合市城投水务集团按一级A及以上标准,扩建和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加强“泥、水、气”同治,提高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和臭气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5%。

4、做好供水安全管理。配合市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两江并举,多源互补”的原水供水格局,配合开展流域联防联控,加强区内供水厂等水源环境监管。加快二次供水改造,加强二次供水设施养护标准化和设施监管信息化,健全完善设施管养长效机制。

5、提升排水防涝水平。加强水闸、排水设施等的养护管理,排水管道设施检查、抽检的合格率稳定达到95%以上。配合市住建委、市排水公司尽快建成丹东、松潘、民星南排水泵站,确保2018汛期前发挥作用。积极实施积水点改善工程。结合城市更新和排水系统建设,及时配套建设排水系统支管工程。加强堤防、水闸、排水设施的养护管理,确保防汛安全。加强地下空间防汛能力,提高地下空间防汛手段,实现智慧防汛。

(三)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1全面摸清土壤环境状况。按照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协助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配合完成典型地块采样调查。按照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方案要求,落实属地内土壤环境质量布点和监测工作,掌握属地土壤环境状况。

2严格控制和预防土壤污染。强化工业企业源头管控,发现存在污染的企业应采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加强对历史遗留污染地块和环境污染事故地块的环境风险管控,发现一起要处置一起,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3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将建设用地土壤(地下水)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属地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须符合规划用地功能的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要求,合理确定土地用途。逐步建立并动态更新属地内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加强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落实本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场地环境全过程监管,加强工业工地使用过程中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保护。

4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初步建立属地土壤治理修复项目库,建立并动态更新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管理数据库。开展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修复工程试点2个。

(四)建立完善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切实增强垃圾综合治理实效

1、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干垃圾和湿垃圾”四分类标准。加快推进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运体系的“两网融合”。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发挥环卫垃圾箱房、小压站复合再生资源回收功能,到2020年,建成163个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助兑换”为方向,坚持完善绿色账户激励机制,做到绿色帐户与垃圾分类实现同步覆盖,绿色帐户累计达到43.8万户,分类达标居住区累计达到834个;湿垃圾分出量达到300吨/日以上。单位生活垃圾全面强制分类全覆盖,居民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居住区达标验收挂牌制度,结合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行动,鼓励居住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质量明显提升。

2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坚持“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加强装修垃圾管理,规范居住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设置,引导居民对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及袋装堆放;结合建筑垃圾中转分拣设施建设,建立大件垃圾破碎拆解和木质家具再利用体系;通过粉碎、堆肥等方式做好枯枝落叶的就地资源化利用;完善集贸市场垃圾分流体系,强化集贸市场垃圾的源头分类,促进集贸市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3加快推进设施建设。落实源头分类基础工作,督促各责任主体履行生活垃圾分类职责,按四类垃圾投放标准,科学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同步配合做好分类驳运、源头管理等工作;结合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行动,加大对小区小型压缩站、垃圾箱房等中转点硬件设施的改造力度;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项目和建筑垃圾分拣中心等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建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

(五)补齐市政市容管理短板,全面提升市容市貌环境整体水平,积极推进“美丽街区”建设

1、提升市容环境品质。打造更高品质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聚焦主要道路、河道及两侧、市民主要休闲服务和市民集中居住等重点区域,重点突出道路设施、城市家具、沿街绿化、建筑立面、招牌广告、景观灯光,力求做到协调、美观。精心打造五角场城市副中心景观区域、滨江精细化示范区,实现平面、立面、空间,建筑、文化、历史等多纬度的总体协调,提升街区的内涵、底蕴、特质,体现精致、精品、精细管理要求,每年创建一批示范性“美丽街区”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市容环境品质提升。

2、着力推进“五乱”(乱设摊、乱占道、乱设广告、乱张贴、乱抛物)治理。强化管理、执法、引导,全面完成150处市政市容“补短板、治五乱”专项治理的任务,做好项目收尾、拾遗补缺、成效巩固工作。加大对无证洗车、占道洗车的管理和执法力度。深化无序设摊治理,继续巩固无序设摊治理成效,防止易发生聚集的点位出现反弹,遏制新增无序设摊聚集点,加强临时管控点和疏导点的规范管理,完成2处无序设摊中度污染点治理,提升6处管控疏导点的硬件建设和规范管理水平,确保面上管理总体受控。开展占道亭棚综合治理,规范一批亭棚设施,做到审批合规、设置规范,拆除一批违规设置、严重影响行人通行和市容环境的占道亭棚,2018年,基本做到占道经营性亭棚入场入室,基本消除违规擅设占道亭棚。

3、落实责任区管理制度。在各街镇推行路长制。深入推进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七个一”工作,即:每年再建10条(段)责任区管理示范道路,推选10个示范性责任区管理自律自治组织,提升100条(段)中小道路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收集水平,组织商家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培训各1万人次,完善提升一个责任区信息系统管理效能,开展一个责任区管理主题宣传活动,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我的门前我清洁,我的区域我负责”清洁行动。

4、加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和景观照明管理。全面落实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实施方案,加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准入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力度,2018年,编制完成杨浦区景观照明控制性规划,基本完成重点区域、重点类型的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工作;到2019年,基本完成黄浦江两岸(杨浦段)景观照明方案的编制及推进工作;到2020年,基本完成一店多招、屋顶招牌和大型侧招整治工作;积极探索店招店牌管理新机制,加强街镇层面店招店牌管理。

5、提升城区绿化水平。建设一批公园绿地精品。强化日常养护,充分发挥“公共绿地养护监管平台”的作用,基本实现公园绿地无失管失养现象,养护品质实现全面提升。进一步提高行道树养护管理队伍、技术、设施等多方面水平,积极创建林荫道和绿化特色道路。着力推进绿地品质提升,打造景观亮点突出、园艺水平精湛、创新技术集成的绿化特色街区,到2020年,新建提升改造12个具有花园景观、游憩服务和文化底蕴等功能的街心花园(口袋公园)。进一步优化提升城区公园景观品质、提高服务水平。提升重点区域花卉布置水平,加强节庆花卉景观保障。推进单位、居住区等所属的街面化绿地的托管工作,提升其养管质量。着力推荐一批新优品种,推广一批新优技术,应用一批新型机械。

6、强化城区保洁。完善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机制,规范作业服务流程、合理配置工艺,不断提升道路机械化保洁水平,道路机扫率达到92%,冲洗率达到70%。重点区域全面实施道路吸尘、冲洗作业,提高并保持道路整洁优良率92%以上。加强对黄浦江杨浦滨江段近岸相对封闭水域的保洁,深化黄浦江杨浦滨江开放段“水陆联动”保洁服务机制,确保近岸水域环境整洁。

7、落实“三重”保障。通过落实空间环境治理、景观绿化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等,切实做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市政市容保障工作;继续强化巡查督办、注重安全管理、营造良好氛围,全面做好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时段”的环境保障工作;不断加强主要道路、景观区域、市容环境较为薄弱的中小道路,以及黄浦江杨浦滨江段公共空间、五角场商圈等“重点区域”的市政设施建设、市容环境治理。

(六)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持续开展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美丽家园”建设

1、强化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整治。健全覆盖住宅、非居住房屋、公共建筑的安全排查和处置机制,落实房屋业主和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完善房屋定期检测、维修以及限制使用等制度,继续推进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工作,到2020年,完成排查发现的48万平方米一般损坏老旧住房隐患处置工作。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基本消除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外挂结构及附属设施的安全隐患。更新居民住宅燃气表前高龄地上燃气管道,推进液化石油气规范统一配送工作,全面提升居民用户燃气使用的本质安全度。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按照“防大火、控小火”的目标,聚焦高层建筑和老旧小区,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智能消防感知体系建设,及时发现火患,确保灭早灭小。

2做好“留、改、拆”工作。按照“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的原则,有序推进旧区改造和旧住房修缮改造。到2020年,完成二级旧里为主的房屋改造48万平方米、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1000万平方米,其中三类旧住房改造80万平方米,积极推进各类里弄房屋修缮改造。强化历史建筑修缮、改造和使用监管,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延续历史文脉。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推进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

3、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加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力度,着力提升物业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持续改善住宅小区居住环境,逐步实现美丽家园全覆盖。到2020年,全面完成2000年以前建成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明确产权归属,落实管理责任;着力解决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建立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使用监管长效机制,完成使用满15年的住宅电梯评估工作,实现使用满15年的住宅电梯运行安全远程监测全覆盖;推进消防、技防等设施设备改造更新,新建  120个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改造完成老旧垃圾箱房,配齐配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全面提升垃圾源头分类质量;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规划师队伍,指导社区公共空间更新优化。培育2家品牌物业服务企业,建立150名具备专业素养的住宅小区项目经理队伍,完成200个住宅小区管理处和主要出入口门岗(门卫室)等标准化建设;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95%;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95%,业主委员会规范运作达标率达75%以上。

(七)加强交通组织管理,继续提升交通服务水平

1加强交通设施管理和交通组织。继续推进区区对接道路规划、建设,到2020年,按计划完成区区对接路打通工作,着力提升路网整体通行效率和服务能力。按照权责对应的原则,完善新建城区道路等设施移交接管机制,明确设施通车后至正式移交接管前管理养护责任主体,优化设施移交手续,保障养护有序衔接、交通设施安全运营。完善慢行交通设施,加强公共交通及公共开放空间周边步行、非机动车道及停车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障慢行交通通行空间。结合道路工程同步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同时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维修,保障无障碍设施连续、畅通。

2、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配合市相关部门优化调整地面公交线网,配合推进公交专用道规划建设和执法管理,推进两网融合,实现新开通轨道交通站点周边50米内配套公交基础设施。配合完善手机扫描二维码快速购票进出轨道交通车站闸机的服务举措,配合完善市民公交出行服务平台,配合完成公交线路纳入“上海公交APP”工作,配合完善公交实时到站信息预报的准确度。

3、加强出租汽车管理。配合市相关部门推进出租汽车行业顽症治理和网约车市场规范清理,整治非法客运车辆,确保重点区域非法客运基本可控;配合不断优化出租汽车服务,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市场需求,试点推进城市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点设置;配合新型出租汽车一体化多功能车载终端的开发研制,提升车辆智能水平。

4、改善停车管理。加强停车管理规划调控和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及周边公共停车设施、大型综合交通枢纽、轨道交通外围站点(P+R)等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加强道路停车管理,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创建一批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示范项目,到2020年实现2400个停车泊位的共享利用。运用公共停车信息平台,提升停车信息服务水平。

5、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从严从细落实安全责任,配合市相关部门建立和细化轨道交通、交通设施、道路水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和港区危险货物堆存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制、整改责任制,强化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和落实,推进属地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外部侵害防控。配合健全交通、公安、海事、安全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强化企业市场准入及资质管理,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过程的安全监管。配合完善轨道交通运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制约运营安全和运营效率的问题,通过管理改善和工程改造措施逐一解决突破。研究和实施内河航道桥梁的安全防护工作,在限制船舶主尺度、完善桥梁标志标识、增设桥梁防撞设施等三方面同步推进。坚持从严执法,深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持续巩固交通大整治成果,营造遵守交通法规的大环境,倡导文明交通行为。

(八)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做好建设工程文明施工

1、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推行建设工程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五方主体责任”,健全以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心,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其他有关单位各负其责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

2、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行建筑工地现场实名制,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推行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加强对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加固的质量安全监管,严格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确保监管无遗漏。

3、强化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严格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推进工地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监测,采取降尘喷雾、降低噪声等措施,减少施工扰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推广标准化、集约化、模块化装配式施工,加强重大风险源管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减少占用道路交通资源,减少绿化征用和搬迁工作。推行绿色施工、绿色运营和绿色化改造,发展绿色节能建筑,推动建筑工地垃圾“零排放”。到2020年,全区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建设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98%。

(九)加强地下空间和各类管线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1、加强地下空间管理。强化民防工程、普通地下室、轨道交通站点等的安全管理,加强商业和公共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燃气报警设施安全运行维护,落实地下空间的权属、使用和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检、专业检测、安全评估、监控、预警以及应急管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风险。妥善处置废弃民防工程,消除废旧防空洞安全隐患。

2、加强各类管线管理。全面启动架空线整治,分阶段推进各类架空线入地,重点推动内环内主次干道及五角场、滨江等重点区域架空线入地和多杆合一。三年实施30公里架空线入地整治,治理废弃线杆,推进市政道路多杆合一工程,线杆颜色要与周边环境相适应。2020年,基本完成地下老旧管网改造,配合完成本区44公里燃气地下隐患管网更新,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配合市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地下管线、架空线及地下综合管廊管理体制机制。加大供水、排水、供气、供电、供油、通讯、网络等各类管线的保护力度,保障各类管线安全运行。

(十)完善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效能

1、完善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区、街镇两级网格化综合管理机构的指挥协调、监督评价作用,将网格化日常管理数据作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依托区、街镇两级管理体系,继续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内容和范围,继续优化网格化管理标准和流程,形成标准明确、管理规范、联动高效的城市综合管理指挥监督体系。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大数据分析和运用,及时研判管理热点难点和趋势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建议。

2优化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理清各行业管理资源,构建与城管执法、房屋管理、市场监管、绿化市容、公安消防、城市规划、交通、水务等部门信息流转顺畅、管理责任清晰、指挥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发挥居委会工作站作用,建立与居民、社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对接的工作机制,促进城市管理社会化水平。到2020年,配合市级指挥监督平台实现对城市管理全行业市级条线部门和全区、各街镇综合管理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协同指挥。

(十一)依法从严治理,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

1、完善法治保障。重点围绕建筑、房屋、水务、交通、绿化市容环卫管理等方面,配合市相关部门完善相关制度,明确管理要求,并严格贯彻执行。

(1)建设管理方面。重点围绕绿色建筑管理、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地下管线管理、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网格化综合管理、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液化石油气受理等方面,配合市相关部门制定标准,明确管理要求,并贯彻执行。

(2)房屋管理方面。加强对既有建筑使用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城市风貌和历史建筑保护、文物建筑保护、房屋租赁管理、物业管理等管理标准的落实。

(3)水务管理方面。聚焦城市水安全、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等,配合市相关部门编制管理标准,加强供水、原水、节水、排水、堤防等方面管理要求,提高水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4)交通管理方面。在市政交通设施管理方面,重点围绕城市道路设施养护、路桥设施使用等工作,配合市相关部门编制管理标准,明确管理要求,保持设施完好率。在交通运行管理方面,重点围绕公共客运服务、公共交通站点管理、公共客运应急管理、城市货运服务、停车服务等工作,配合市相关部门编制管理标准,明确管理要求,提高交通运行服务管理水平。

(5)绿化市容环卫管理方面。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城市容貌规范》,增强行业依法行政能力,围绕生活垃圾管理、废弃物处置、公园管理、景观照明管理、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管理标准,明确管理要求,提高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化水平。

(6)消防管理方面。突出多产权建筑消防管理、个体工商户法律责任追究、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消防责任落实,加强对高层建筑、居家养老、民宿、城市更新等新情况、新问题的管理要求落实,提高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化水平。

2、进一步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落实住建领域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划转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综合执法和行业执法协同机制。深化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制订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人员交流制度,完善指导监督机制,健全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对街镇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评议考核制度。

(十二)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和信息共享,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

1、加强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和“神经元”系统建设。摸清家底,建设和完善房屋、住宅小区、地下空间、道路桥梁、港口航道、交通运输、河道湖泊、地下管线、道路架空线、绿化市容等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完善基础数据日常管理和更新机制,切实做到基础数据全面而翔实。推进智能感知技术应用,强化视频图像、环境监测、交通运行、供水供气供电、防洪除涝排水、基础设施维护等城市运行数据资源的实时采集、动态录入和管理分析。以网格化管理系统中确定的责任网格为基本单元,明确信息管理内容和标准要求,制定信息资源共享规程和管理办法,加强 “神经末梢”建设,打造感知敏捷、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神经元”系统。

2、推进行业监管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建筑节能、物业服务、一体化智慧电梯、交通智能化、智慧河长、智慧城管等综合管理平台的相关建设和应用。

(1)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配合建立相关配套政策、标准规范和应用环境以及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建筑全生命周期监管模式。

(2)配合完善物业服务监管信息平台和上海物业APP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实现物业费等信息公开化和应急维修等信息共享。

(3)加快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配合推进全市电梯应急处置公共服务平台和一体化智慧电梯专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构筑电梯安全管理链,打造智慧电梯网。

(4)配合构建面向综合交通的业务管理和辅助决策体系。汇聚整合行业基础数据、监管数据、营运数据,加强源头采集质量管控,加强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和应用。推进交通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探索车联网等技术应用,推进交通设施智能化

(5)面向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配合市相关部门推进高效智能公交骨干系统建设及公共交通综合信息采集,建设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工程(二期)和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配合完善道路出行信息采集网络,提高综合出行APP信息发布应用水平。

(6)在接入网约车监管平台的基础上,配合完善出租汽车行业监管平台,规范经营行为,实现信息互通;配合研究建立互联网统一叫车平台,规范巡游出租汽车派单规则,完善网络预约功能;建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的测评和考核,提高监管、处置水平。

(7)配合推进水务信息化基础设施、数据和应用的资源化、集约化建设和管理,基于水务公共信息平台,配合建设“智能防汛指挥”、“智能供水监测调度”、“智慧河长”等应用,深化防汛风险动态评估、河湖水面动态变化监测,全面支撑河长制落实、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河道长效管理和城区防汛、饮用水安全保障。

(8)推进绿化市容和环卫专业网格化系统建设和覆盖,加强各类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挖掘应用,加快智慧公园示范点建设。

(9)加快智慧城管执法建设。按市城管执法局要求指导街镇落实强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基层办公、车辆、装备等基础建设,常规更新执法用车并按要求新增车辆。推进“网上办案、网上勤务、网上督察、网上考核”等核心业务系统建设和应用。建设城管执法案件协作联动信息化平台,整合系统内部数据和相关委办局外部数据。

3优化升级城市网格化系统平台。完善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基础数据库,全面升级指挥监督系统平台,改造大屏幕显示系统、核心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网络及安全设备、城建服务热线呼叫软硬件。拓展指挥监督平台行业大数据汇聚共享、研判分析、综合展示功能,完善日常监控监管、督察督办、评价考核、应急指挥调度等功能。

4、配合构建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城市大脑”建设。深化智慧治理,加强智能决策技术应用,聚焦规划、土地、房屋、交通、环保、建筑、水务等重点领域,以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为基础,配合构建上海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全面汇聚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数据信息并及时分析研判,发挥信息化、智能化在改进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方面的支撑作用。

(十三)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标准化水平

建立健全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落实对城市管理工作具体范围、职责、流程、标准和法律责任等的详细规定,作为精细化管理的标尺和依据。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地、房屋、地下空间、数字化、薄弱区域、重要区域、交通、水务、市容景观等的管理类标准。

1、落实工地管理类标准。重点围绕工地噪声控制、光污染控制、扬尘控制、渣土管理、周边环境影响等方面,配合市相关部门制定标准,明确管理要求,并贯彻执行,全面提升工地管理规范化水平,应尽最大可能减少或消除对工地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2、落实房屋管理类标准。对于居住小区,重点围绕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机动车停放等方面,与街镇共同指导落实相关管理标准,全面提升居住小区在保安、保洁、保绿、保修和小区秩序等方面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建设居民满意小区;对于非居住物业,重点围绕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设施运行、外立面维护、机动车停放等方面,与街镇共同指导落实相关管理标准,明确相关管理要求。

3、落实地下空间管理类标准。重点围绕地下空间消防设施、民防防护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全面提升地下空间管理规范化水平,确保城区运行安全。

4、落实数字化管理类标准。围绕网格化综合管理标准,明确各类部件、事件的管理要求。围绕服务热线管理标准,进一步明确包括“12345”市民热线、“12319”城建服务热线和“962151”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等相关服务热线的服务规范要求。

5、落实城市管理薄弱区域管理标准。重点围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后的住宅小区、公共绿地、社区、各类园区等方面,落实相关管理标准,明确相关管理要求,巩固治理成果。

6、加强薄弱区域、薄弱环节管理。重点加强对区域之间结合部、背街小巷、高架桥下等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的综合管理,着力提高地下管网、人行道砖、路灯、窨井盖等设施的完好率。

7、落实重要区域管理标准。重点围绕商贸、文化、旅游、健身、主要道路、景观区域,落实管理标准,明确区域道路、绿化、水务、建构筑物、景观、环卫、环保、秩序、安全、服务等管理要求。

8、落实交通管理类标准。在市政交通设施管理方面,重点围绕公路设施养护、城市道路设施养护、路桥设施使用等方面,明确落实相关管理要求,保持设施完好率;在交通运行管理方面,主要围绕公共客运服务、公共交通站点管理、公共客运应急管理、城市货运服务、停车服务等方面,配合市相关部门编制管理标准,明确管理要求,提高交通运行服务管理水平。

9、落实水务管理类标准。重点围绕水闸管理、居民小区供水服务、公共排水设施管理、防汛信息服务标准、堤防管理等方面,配合市相关部门编制管理标准,明确管理要求,提高水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10、落实市容景观管理类标准。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城市容貌规范》,重点围绕建(构)筑物、城乡道路、园林绿化、公共设施、户外广告与店招店牌、公共场所等方面管理标准,明确管理要求,提高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化水平。

(十四)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

1、创新社会治理。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遵循治理规律,增强社区自治共治、共建共享能力。发挥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居委在城市管理中的问题发现上报和监督作用,强化区、街镇两级职能部门对基层的服务指导。鼓励、支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引导动员区域企事业单位、各类机构组织共建社区,努力形成共治善治新局面,构建党建引领的自治、共治、德治、法治一体的基层治理格局,形成社会合力。

2、加强基层建设。着力推动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把基层做实做强,激发治理活力,发挥资源、服务、管理力量下沉优势,聚焦资源、综合施策,把城市精细化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加强社会动员,充分发挥社会各方作用,激发社会活力,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城区治理的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区管理、共建和谐城区的良好局面,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区治理模式。

3、深化城区文明创建。启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积极开展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等创建评选活动,大力弘扬社会道德规范,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市民修身等系列活动,积极推进文明居住、文明交通、文明旅游、诚信建设、志愿服务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树立崇法尚法思想。

4、强化城区公共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城区安全治理,聚焦治安、消防、交通、建设、生产等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围绕人、物、房、点、路、网等关键要素,应用先进科技手段,全域、全量、多维、即时感知城区运行各类风险,依托大数据创新风险预警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维护城区公共安全能力水平。层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坚持源头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确保城区安全运行、社会安全有序。

三、实施步骤

按照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锁定目标、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三阶段实施:

(一)工作启动阶段(2018年1月至2月)。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各街镇围绕本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具体措施,全面启动相关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3月至2020年)。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各街镇聚焦市民需求,围绕本单位具体方案,突出重点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层分级落实责任。按照工作要求,明确建设标准,通过共建共治,每年创建一批示范性“美丽街区”、“美丽家园”,让人民群众每年有看得到的成效。通过滚动实施,连点成线,连线成面,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的精细化水平;重点推进“神经元”系统和“城市大脑”建设,为持续改进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下半年)。总结经验,固化措施,形成系统化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副区长任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绿化市容局),由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房管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相关委办局和各街镇作为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结合各自实际,将精细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细化和落实本部门实施方案。各街镇要成立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推进小组,整合资源、统筹协调,理顺条块关系,发挥辖区内资源、服务、管理力量下沉的优势,把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科学编制预算,加强财政保障。完善城市维护管理办法,各部门根据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各类维护标准和管理定额,编制维护项目预算,区财政局按照标准定额做好资金保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和聚焦支持力度,健全与设施规模、管理标准等相适应的维护投入机制,对标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提升城市管理运行、维护、作业水平。各预算单位要细化涉及的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项目,并纳入本单位财政三年中期规划中,明确实施依据、细化经费构成。区财政局分年度在部门(单位)预算中予以资金保障。

(三)加强队伍建设,做好人才保障。深化养护作业市场化改革,强化城市管理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培育城市管理服务作业人员的工匠精神。开展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相关主题教育、理论素养提升和专业知识更新等,开展系列专题培训和专项培训,打造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推进人才高地基础上的人才高峰建设。坚持国际视野,内联外引,培养城市综合管理领域高层次人才,形成素质过硬、结构优化、分布合理、总量充足的管理队伍。以“工匠精神”布局和建设杨浦城精细化工作。

(四)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法治素养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开展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作为夯实城市管理精细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广泛开展城区文明教育,营造精细化管理的社会氛围。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宣传、新媒体等,强化开展城市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市民群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引导其自觉履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五)做好考核督查工作,加强责任追究。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对和本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考核,加强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充分发挥科学评估和绩效考核对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推动作用。将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纳入机关部门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于执行有力、勇于探索、积极履职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评比达标表彰有关规定予以先进推荐;对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