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局法治杨浦建设规划推进情况自查报告 2022-08-11

区应急局法治杨浦建设规划推进情况自查报告

 

区委依法治区办:

进一步推进法治杨浦建设,认真落实2022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应急局围绕依法应急这一主线,严格开展监管执法,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保障城区运行安全

    一、法治杨浦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树牢法治理念,落实法治责任

一是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工作,以法治思想指导各项工作开展,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全年重点工作之中。开展专题讲座,联合区检察院开展《聚焦安全生产 守护公共安全》在线直播专题讲座,围绕国务院“十五条硬措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亮点、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安全生产条文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积极发动学习,发放《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单行本等学习材料,鼓励干部自发、自觉、主动地学法,并通过开展党小组学习、全体党员集中学习等党内组织生活、组织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线上学习等方式,促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学法、懂法、用法。

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区应急局关于贯彻落实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我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意见》,对“八五”期间普法工作进行谋划,明确责任任务。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分别落实的普法工作机制。同时,根据部门职能变化以及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情况,及时调整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将普法责任分解到各个责任科室,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开展普法宣传。制作《安全生产法》宣传片,在上海杨浦、杨浦应急等官方公众号发布,并在百联又一城、机关大院等大屏滚动播放,同时发动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街道、区属集团公司广泛开展宣传。制作本区高处坠落事故警示片,进一步开展警示教育。联合区消防救援支队开展“市民讲法治故事”活动,制作警示教育短片,将消防安全知识和实际案例有机结合起来。借助“上海杨浦”、“杨浦应急”等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安全生产月”宣传专版,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解读《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15条硬举措等制度措施。广泛动员各单位、各企业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积极参加“新安法知多少”网络知识竞赛,鼓励引导社会群众增强安全意识,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累计发放《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单行本、安全宣传挂画、防范手册、科普读本等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并通过上门送法、面对面普法等,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严格监管执法,狠抓隐患排查

一是加强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力度,科学编制《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各项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督导、高处作业专项检查等,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立案查处,对园区开展执法抽查,发现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重大项目奠基仪式”等大型活动现场实施监管,圆满完成安全保障任务。开展“两节两会”等重点时段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联合检查牵头区检察院、区消防救援支队组成检查组,对区内加油站、危化品实验室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并通过以案释法、现场提问、赠送安全宣传材料等形式,与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员工面对面交流,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运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提升企业尊法守法意识。

二是严格行政审批。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按要求、按时“一网通办”网站上公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备案证明相关信息优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批工作流程至目前,共审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单位114家次,办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申请单位11家次。

(三)规范执法行为,推动依法应急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坚持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双公示,做好执法过程全记录。严格执法,从职业道德、执法用语、执法程序、工作流程、笔录制作、约见谈话等多方面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以及《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自由裁量规则(试行)》开展行政执法,对符合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予以免罚。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对17件行政处罚案件开展法制审核。今年以来,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推进法治杨浦建设过程中发现,企业安全法治理念、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监管执法人员监管能力等方面仍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是企业安全法治理念不强。《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采取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雷声大雨点小重生产轻安全观念根深蒂固安全生产基础不牢固有的还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企业法律职责落实还不到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有效建立起来,隐患排查或浮于表面,被动开展自查自纠,或排查不深入彻底有的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人员配置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未做到全覆盖,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二是从业人员安全法治意识和安全技能缺乏一些从业人员安全法制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仍存在不知晓作业风险、贸然作业、违章作业的现象。社会公众安全法治素质以及自救他救的安全技能也有待提高。

三是监管执法人员监管能力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存在偏差。职能部门执法能力有差距,公众尊法守法意识不强。行业管理部门、街道从事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专业性不够强,难以满足监管需要。

下一步,区应急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部门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深化法治思想宣教。结合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集中宣贯,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线上线下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切实落实“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二是强化监管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计划开展监管执法,持续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城区安全防控能级。三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监管执法职责,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积极开展法治理论培训、业务培训等,努力增强监管人员法治理念,提升实际监管能力。

 

                             

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