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02-09

2010年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2月2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杨浦区政府网站(WWW.SHYP.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5032373。
一、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截止2011年底,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自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实施以来,区发改委认真学习,切实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 各部门各司其职,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实际操作中注重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较好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委到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重点公开内容涉及: 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教育机构调整学费、住宿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杨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委201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其中当面申请30件,来信申请2件。其中,28件涉及可行性报告、建设用地等信息,占受理总数的87.5%。3件涉及区域发展规划、计划。1件涉及价格检查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32件申请中,“同意公开”3件 ,“同意部分公开”0件,“告知途径”14件,“重复申请”3件,“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6件,“信息不存在”5件 ,“逾期未补正材料”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委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度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工作中仍存在一定不足: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时限上,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现象;在免予公开信息类目的梳理上存在不完整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本委已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有些问题已得到及时整改,如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不完整问题,本委已进行了重新梳理,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完成了调整补充工作。
2012年,我委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外,都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