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局关于2022年推进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2022-03-11


按照《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沪应急执法202214号)要求,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现将本区2022年推进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源头规范、严格审核、强化指导、务求实效”的工作导向,积极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建,严把评审关,加强证后监督管理,强化指导服务。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企业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效能。

二、任务分工

一是根据市局关于推进工贸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要求,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请各街道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了解年内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或创建的企业,并将名单(格式见附件1)于4月8日前报送我局(电子邮箱:ypqyjjjck@shyp.gov.cn

二是各街道、区集团公司负责本辖区本系统三级危险化学品、三级工贸企业及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工作。

三是区应急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依照企业所属行业类别,做好对参加二级标准化初评和期满复评企业评审资料的审核。做好三级和小微企业初评、期满复评的组织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及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评审,对初评、期满复评合格企业进行发证和公告。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判定是否属于可申请行业范围。企业应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确定企业所属的行业类别(当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按主要活动确定行业类别),工贸企业应同时对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准确辨识是否属于可申请范围。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需为注册在本的企业。

(二)严格自评要求。企业应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门工作组,按照生产流程和风险情况,对照所属行业定级标准,认真开展自评工作,要做到全员参与,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每年至少开展1次自评工作,并形成书面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2),在企业内部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及时整改自评发现的问题。申请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的企业,自评报告经区应急局同意后,将电子版上传至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企业不得过度依赖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防台账照搬照抄、自评报告失实等情况。

)严格评审要求。区应急局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申请定级企业的材料审查严防现场评审“重台账、轻现场”、“把关不严、结论失实”等现象做到发现问题与指导服务相结合,评审与整改确认相结合。现场评审报告(格式见附件3)应完整规范。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及人员不得参与申请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咨询相关工作。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不得参加现场评审,一经发现,企业现场评审不予通过,并对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

、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明确列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强化法治意识,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工作

(二)推动《定级办法》有效落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定级办法》,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各环节相关工作应通过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每年应通过该系统提交自评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三)加强评审质量管理各街道,各区属集团公司要督促参评单位按要求及时上报评审材料,确保评审质量。申请参加本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初评、复评的三级和小微企业,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准备评审材料,以保证评审工作及时进行。评审资料上报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

 

    附件:1.2022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名单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11日

 

(区应急局联系人:李老师,电话:55218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