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金的简介 2009-06-24

 
关于申请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金的简介
一、办事依据:
《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二、受理范围:
系本计划参保人员,是医保统筹基金和附加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费医疗费用(不包括本人起付标准之内的医疗费用),分别按一定比例给付补充医疗保障金,须是市医保局认定的医院发生的以下四种情况:
⒈ 住院治疗;
⒉ 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
⒊ 门诊大病治疗(指纳入医保门诊大病范围的);
★ 尿毒症透析和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 属于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等七种病种的精神病治疗;
★ 在享受医保门诊大病医疗待遇期限内进行的恶性肿瘤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以及必要的相关检查。
⒋ 家庭病床治疗。
三、申办手续:
在医药费专用收据或医保办出具的医疗费用证明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提出申请,申请时
应提供以下材料:
⒈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的复印件;
⒉ 医药费专用收据原件;
注:(尿毒症患者必须带好出院小结或病史证明)
⒊ 上海银行邮政养老金存折农业银行存折的“户名”首页复印件;
⒋ 大病门诊报销需带好“大病门诊确认单”或“城镇居民门诊大病通知单”的复印件;
⒌ 家庭病床报销需带好医院开出的“建床”原始证明。
注:(一个月后至三个月内可取回所提供的资料、如不取回的三个月后作自动放弃资料)
四、给付次数的限定:
⒈ 住院和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待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后即可申请给付;
⒉ 家庭病床治疗,每六个月或医疗费用金额达到2500元以上时申请给付一次;
⒊ 门诊大病治疗,每三个月或医疗费用金额达到6000元以上时申请给付一次。
五、办理时间:
每周二、四上午8:30——12:00
  下午13:30(夏令14:00)——17:30
六、办事机构:
长白地区总工会(靖宇东路27号315室)
联系电话:65343127
接待地址:延吉东路107号
联系电话:55832029
长白地区总工会职工援助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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