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2025-02-24

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规划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规划资源审批制度改革。我们以“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为原则,以“一门进、一门出、一门清”为目标,不断优化行政审批业务。同时,我们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行政审批服务的重点,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项目导向,以优化审批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手段,提升规划资源行政审批服务的质量和效能,助力杨浦高质量发展。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根据《杨浦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区规划资源局现有11个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临时用地审批;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使用性质审批。这些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设定和实施。区规划资源局以“简政提速”为目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及时更新办事指南,所有事项均已纳入“一网通办”门户网站。

2024年,区规划资源局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323件,其中受理144件,不予受理179件;批准139件,不予批准5件;全程网办322件;按期办结144件。所有受理项目一件部队项目涉及机密外,均实行全程网办和告知承诺制,并在承诺时限内完成,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区规划资源局认真履行规划资源监管职能,开展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坚决遏制违法行为。一是对违法用地保持“零容忍”态度,落实《土地管理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土地专项执法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违法建设行为和新增违法用地行为。二是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及其他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落实《关于本市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完善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操作细则,结合市局清单式巡查要求,每月不定期开展巡查,消除监管盲区,做到早发现、早遏制。三是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违法建设查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施工过程联合监督检查、“一网统管”联勤联动巡查、私设“景点”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在土地供应后,区规划资源局通过市局“大土地”系统和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将缴款、交地、开竣工等环节作为日常巡查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尚未竣工地块开展现场监管和系统上报,提升土地批后管理的精细化和动态化水平,实现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改革创新情况

区规划资源局积极探索规划资源监督管理新模式,创新审批方式,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对于竣工验收无法办理现场踏勘论证、现场核实等手续的,利用无人机拍摄、视频直播等科技手段替代人工现场审查,拓展办事途径;对于需要专家论证、部门征询或研究讨论的项目,通过腾讯会议等软件召开线上会议,提升办事效率;根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通过优化办事指南、精简申请材料、压缩时限等方式,减少办事环节。2024年,区规划资源局认真贯彻“全程网办”和“两个免于提交”等新审改措施,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优化流程。

五、监督制约情况

为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制约管理,区规划资源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所有行政行为依法决策、依法制定、依法执行、依法公示、依法问责,并将行政许可事项监督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2024年,区规划资源局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不断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在审批过程中,未发生差评评价、企业群众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学习主观能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需进一步更新完善;服务广度和深度仍有待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规划资源局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区有关精神,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规划资源管理各项工作。

(一)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进一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履行职责的能力,依法合规、多措并举地完善规划土地审批方式。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审批全流程优化。

(二)完善批后监管制度。

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根据职能特点,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加强审批监管,提升工作质效,促进规划资源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三)增强政务服务意识。

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针对办事企业和群众的不同情况,通过针对性强、通俗易懂的方法广泛宣传规划资源管理工作,促进行政审批工作更加高效便民,不断提高企业群众的满意度、便利化和幸福感。

 

 

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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