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通知 2017-01-16

                                                                                            

 

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

管控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区景观管理所、区废弃物管理所,区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杨浦区2017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确保广大市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的要求,全力抓好源头安全管控,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市民群众遵法守法,切实做到本区“零燃放”,坚决防止因发生烟花爆竹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全力确保城区公共安全,为建设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节前安全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含劳务工)深入学习宣传《条例》,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教育引导大家自觉遵守《条例》,积极参与“移风易俗、平安文明”主题公益宣传和开展倡议承诺活动,做到与自己的亲属、身边的人一起带头移风易俗,带头不购买、不燃放、不储存、不运输烟花爆竹,做到所属单位及人员全覆盖、不遗漏,并教育来沪亲戚,确保管控规定深入人心。

三、加强宣传发动,组织巡查督导

各单位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劳务工宿舍、空置房屋(仓库)和出租门面房的检查力度,防止出现私自运输、储存、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同时加强码头监管,杜绝违规船只或人员停靠码头处理烟花爆竹行为发生;要组织本级和各基层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外借聘用人员、劳务合同工及门面房承租人(户)签订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承诺书,坚决做到不运输、不储存、不买卖、不燃放;对思想不能转化,燃放意愿强烈的人员,及时报告,采取超常规措施处置。

各单位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于2017125日前报局安办。

 

附件:1、部门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承诺书

2、承租户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承诺书

 

 

20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