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实施意见 2011-08-12
杨教〔2011〕111号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实施意见
各中小学校(含民办):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上海市学生健康促进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促进中小学生的体质健康,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实施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的通知》要求,就我区落实“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一小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 、合理安排学校课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1、严格落实“三课、两操、两活动”课程规定。各中小学要根据课程计划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严格实行“三课、两操、两活动”,即各个年级每周安排3节体育课时、2节体育活动课时,每天安排早操和课间操(不少于1遍)、眼保健操(不少于2遍),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安排一节体育活动课,确保每周至少两节体育活动课时,并排入拓展型课程,在正常教学时间段予以安排。
2、实施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在部分学段试点的基础上,2012年起在全区初中、小学中全面推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在每天上午两节课后统一安排不少于2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各校视学校场地条件和天气状况,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走出教室,在操场或走廊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
3、广泛开展学校体育社团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活动。利用“创新拓展日”和学生课余时间,积极组织各类学生体育社团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活动,力争三年内80%的中小学生至少能参加一个体育社团或青少年俱乐部的体育活动。
二、科学安排体锻内容,让每个学生熟练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
1、确保“三课、两操、两活动”的质量。严格按照体育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学生文体2+1工程”要求,开展体育课的教学和体育活动课的实施。在保证学生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合理运动负荷的基础上,增加课程和活动内容的选择性、趣味性,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培养学生对体育的兴趣,普及学生的体育运动知识与技能,让每个学生能够较熟练地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各校体育教研组要定时听课评课,定期组织学校和区级体育教学展示活动。进一步加强学生广播操的质量和实效,定期举行全区学生广播操评比检查活动。
2、普及区校园阳光体育“331体锻项目”。在初中和小学的“大课间体育活动”中普及开展“三跳”( 跳绳、踢毽、跳自编操)活动项目,在中小学校体育活动课和学生体育社团中普及开展“三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一跑”(长跑)学生运动项目。区体育学科中心组负责项目的试点推广和普及培训与考核,定期组织区“校园阳光体育大联赛”,每学年组织一次“区中小学生趣味体育运动会”。继续在全区小学四年级、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中开展“人人运动,学会游泳”活动。
3、加强学校体育的“一校一品”建设。各中小学要积极开展校园阳光体育运动,在组织好“331体锻项目”普及的基础上,加强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的校本化建设,结合自身实际,自编校本活动方案和教材,有特色地组织学生大课间“快乐运动”;加强学生体育社团建设和学校体育的品牌化、特色化建设,广泛组织开展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兴趣爱好和具有学校传统优势的体育运动,积极组织学生体育社团、体育兴趣小组等活动,各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学生运动会和至少建设一个以上的体育特色品牌项目,实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特色”的校园阳光体育目标。
三、加大工作保障力度,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一小时体育锻炼落到实处
1、加强学校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体育课程要求配齐配足体育教师,加大体育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加强教研活动;制定学校体育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科学核定体育教师工作量,将体育活动课、课间操(早操)、体育竞赛、课外体育活动组织、运动队训练和管理折算成课时,计入体育教师工作量;在学校公用经费中以每人每年500—800元的标准为体育教师户外工作统一购买服装及防护用品。
2、积极整合各方资源与力量。加强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的试点与探索,推广试点校与特色校的成功经验,开展项目培训。学校积极寻求周边场馆及社区、高校等方面的支持,努力为学生体育社团活动提供资源;根据本校特点,聘请体育部门的优秀教练员、社区体育指导员、大学生志愿者等到学校指导学生的课外体育运动。
3、加强投入与管理。学校要安排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全面参与学生每天在校一小时体育锻炼的组织与管理,尤其是以班级为单位的大课间活动、体育活动课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责任落实与活动质量;要认真执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购置必要的体育器材,建设、改善体育场地设施。运动场地不足的学校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地开展符合本校情况的体育项目。
四、加强工作计划与信息公示。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实施方案,从时间、空间、内容上予以安排与保证。各中小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前将“三课、两操、两活动”课程安排计划及“大课间体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上报局义教科,同时在本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
五、加强督导与评价。2012年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对学校“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对无故挤占体育课、不落实“每天校园锻炼一小时”要求的学校,一律取消两年内评选综合性先进和示范性学校的资格;对相关学校校长,一律取消两年内评选个人综合先进和提升校长职级或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主题词:体育 落实 校园体育锻炼 函
杨浦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