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3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杨浦区生态环境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杨浦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惠民路800号,电话:021-2503204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本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公开标准,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始终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高质量推进美丽杨浦建设。

(一)主动公开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不松懈。公开PM2.5、AQI等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质量、污染源监督监测达标率。做好政务服务,公开监管信息,加强行政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2023共计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00余条。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不放松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解读工作,积极运用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开展多元化解读更多运用图片、图表等展现方式,做到政策解读“三同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限进行答复。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2件,无行政诉讼;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等各环节工作依法依规科学合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持续建设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公文公开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及时发布公开信息,确保主动公开百分百备案率。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检查,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防范数据汇聚引发风险,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的作用,统一集中公开信息;围绕重点工作、生态环境热点、融合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等完善平台建设。二是高效利用“两微一端”和“杨浦生态环境”APP及时更新工作内容保证广大群众更广泛更及时获取信息。全年利用政务微信发布391条政务信息利用政务微博发布398政务信息确保政务公开高效运行。

)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等要求,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事前审查、依法审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14

0

0

0

0

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9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

5

0

0

0

0

13

(七)总计

15

14

0

0

0

0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本机关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稳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重点领域工作内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对照政务公开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策文件解读方式单一。政策解读主要以图示图解为主,其解读内容的深度、广度不够等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政策解读的新期待新要求。二是政务新媒体建设还需加力。随着新媒体发展日益多元化,政务公开主要仍以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和微博为主,信息公开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务信息互动还需提升。尤其是在回应关切、开放活动等互动功能方面,还存在形式单一、时间滞后的现象,与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还有一定距离。

(二)改进措施

一是拓展政策文件多元化解读使用场景演示、卡通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的解读方式进行多元化、精准化解读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力度。优化整合现有新媒体平台,重点强化“两微一端”宣传原创力度,力争以更多形式、更多作品开展相关政策实质性解读,让群众能知晓、看得懂、信得过三是加强互动信息的发布与回应。持续完善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按要求及时公开公众意见征集相关信息,并建好用好政务公开专区,进一步增强群众参与互动体验,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杨浦区生态环境局信息处理费收费事项公示》相关规定,严格执行。2023年,上海市杨浦区生态环境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其他工作要点

本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重要论述,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政治上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行动上认真落实、及时发布。

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为进一步提升公众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在2023年8月15日全国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本机关邀请上海市十五中学近20名学生代表来到黄浦江杨浦大桥水质自动监测站,共同参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国生态日政府开放活动。还通过全天候开展线上VR云观展,进一步拓展公众开放的参与度。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和载体,推动构建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

二是加强创新政务公开成果应用。本机关以大气环境网格化治理为突破口,探索环境治理“一网统管”智能化场景应用,试点环境监测数据公开智能化精准化。通过“杨浦生态环境”APP等应用动态展示环境数据结合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以环境监测数据为依据,强化数据赋能实效,夯实环境现代治理,让人民群众及时准确掌握杨浦区整体的环境质量,推动城市环境数字体征升级,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更美丽。